新農合醫療基金征收通知

時間:2022-03-21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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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醫療基金征收通知

各村民委員會,鎮直相關單位:

我鎮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征收工作即將開始,現就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金征收:

1、籌資標準: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標準為29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240元,農民個人繳納50元。

2、征收時限:從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為集中征收階段,12月1日至20日為查缺補漏階段。為方便外出務工返鄉人員繳費,可延期至2012年2月底,但需自行到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繳費。

3、征收方式:由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聯村干部包村,鎮衛生院領導聯片,村干部包組,村衛生室醫生負責收費、開票和發放宣傳資料。農民憑戶口簿、身份證到村指定地點繳納合作醫療基金。

4、繳費地點:由村委會會同中心衛生室確定。

5、基金征收上繳程序:中心衛生室醫生負責每5天上報一次收費進度,為確保基金安全,保證按時入庫,每10天必須上繳征收基金。

二、征收要求:

1、為確保合作醫療全覆蓋,以村為單位參與率達到100%,以下三種人員也可參與合作醫療:一是年取得準生證并已懷孕但明年才出生的和明年上半年持證懷孕并在當年生育的人員,可先行繳費參與;二是在農村居住的非農戶口,但未參加其他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人員;三是非長陽戶籍,但在本地打工或生活居住的人員,可憑身份證就近參加合作醫療。

2、為確保參合人員的信息準確性,各村中心衛生室在收費時,必須一并核對參合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及身份證號碼。

3、農村特困戶、五保戶和優撫對象人員由民政部門提供名單,統一墊付,各村衛生室要嚴格按照民政部門提供的名單一一對應,不得更換他人,不得重復收費。

三、享受政策:

1、根據2012年合作醫療門診統籌信息,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已發文對合作醫療門診報銷比例作相應調整:在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按市衛生局制定的政策規定執行;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起付線200元,補助比例70%;在鄉鎮衛生院治療起付線100元,補助比例80%;其中同級中醫院補助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門診統籌比例為30%,日次封頂線在村衛生室8元,在鎮衛生院10元。

2、從2012年起,凡重復參保并住院的對象,只能自主選擇在一種制度中報銷,不能重復享受。

3、凡參合人員在村級衛生室就診時,一般診療費5元,由合作醫療報銷4元,參合人員自付1元;在鎮衛生院就診時,一般診療費10元,由合作醫療報銷7元,參合人員自付3元,自付部分繼續納入合作醫療按比例報銷,未參合人員就診時,一般診療費自行負責。

四、落實責任

為確保按時完成2012年度農村合作醫療征收任務,鎮人民政府經研究,決定成立以鎮委書記同志任組長,三同志任副組長,及16個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為成員的征收工作領導小組。鎮聯村領導和包村干部要到村督促,召開征收工作會議,組織開展征收工作,確保按時完成征收任務。成立由鎮紀委書記田太照同志牽頭任組長,張仕清、吳有為二同志具體負責的督查專班,負責檢查、督促各村征繳任務完成進度,定期予以通報,并納入年終目標責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