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協調機構事宜
時間:2022-03-22 05: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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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決策效率,簡化運行環節,建立快速、集中、高效的決策機構,推動一些事關全局的重點工作更好地實施,加快建設科學發展先行區,根據湖號文件精神,經區委、區政府研究決定,成立區重點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區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區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區產業發展辦公室、區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委員會、區重大決策咨詢小組。現將上述各機構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基本運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區重點項目推進工作領導小組
(一)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外經局
(二)主要職責
(1)對重大項目(占地10畝以上或投資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項目)引進落戶前進行論證審核,確保項目質量;(2)收集重點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各類問題,梳理匯總分送各相關責任單位落實解決;(3)對重點項目建設中遇到的特別重大、疑難問題進行“會診”,明確解決方案,高層協調解決;(4)牽頭組織開展加快項目建設的各類專題活動;研究制訂保障重點項目順利實施的有效機制和辦法;(5)督導重點項目推進問題的解決,建立有關考核辦法,確定有關獎懲事宜。
(三)基本運作流程
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受理重點項目推進的各項具體工作。重點建立六項制度確保高效運轉:
一是集中申報制。各鄉鎮場、街道、園區和部門、單位將本地、本單位的符合前述條件的重點項目,不定期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申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及時歸類建檔。
二是審核確定制。領導小組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通過一定方式對上報的項目進行科學論證和把關篩選。凡經研究符合條件的,待領導小組確定通過后,立即納入全區重點項目管理體系,并及時組織實施。
三是統一代辦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項目落戶的程序,組織精干力量統一收集代辦,全程負責項目落戶的向上報批,避免多頭向上報批,從而提高工作效率。其他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圍繞項目的落戶,配合實行“保姆式服務”,實現全區項目建設的“流程再造”。
四是詳細臺帳制。對全區重點項目的策劃、洽談、跟蹤、簽約、落戶、開工、竣工、投產、改擴建等情況,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建立全面詳細的臺帳,每月向領導小組匯報一次。
五是高層協調制。重點項目建設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由項目單位以書面形式報送到區重點項目辦,一般每周一報送一次。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進展情況,存在的困難、問題及原因、責任單位關于解決問題的初步意見、問題協調所涉及的單位和部門等。區重點項目辦收集到上述問題后,分類梳理匯總,并甄判進行初步協調,分送相關責任單位征求意見,確定屬于需要高層協調的,呈送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召開重點項目協調會,相關單位參加。協調會原則上每月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酌情隨時召開。
六是考核獎懲制。領導小組關于項目建設所達成的各種決議、方案,一律由重點項目辦安排專職人員形成紀要,交由區委辦、區政府辦把關后下發。區委辦、區政府辦、外經局加強監督落實。對落實不力延誤項目建設的人員或單位,領導小組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懲處意見,交由相關部門及時處理;對推進項目有功人員,給予相應的獎勵。
二、區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
(一)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區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在區委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發展的方針、思路,研究制定全區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項目的實施,組織、協調全區重大財經工作,討論其他有關經濟工作等重要事項。具體職責包括:(1)分析研究全區經濟運行狀況,把握財經工作發展方向,及時提出改進財經工作的意見建議;(2)定期聽取區財政局關于區資金使用情況匯報,并研究確定全區重大項目及資金的安排;(3)檢查、督促財經收入支出、重大項目投入、財經機制體制落實等。
(三)基本運作流程
區委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由組長或組長委托副組長召集并主持。領導小組會議的議題,須事先由區政府牽頭討論醞釀,形成初步意見,報領導小組組長審定后上會研究。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會議研究的意見,整理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組長簽發,分送到相關領導和部門單位。凡紀要涉及資金或其他需要區長簽批的,由區長負責簽批。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確定的事項和工作,有關部門、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抓緊辦理和落實。必要時,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形成報告報送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不直接受理各部門、各單位和鄉鎮場、街道、園區關于日常財經工作的請示和報告。但涉及財經運作的重要決策和重大財經問題、重大建設項目的請示或報告,應抄送領導小組。
三、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一)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主要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優化組合、競爭上崗”人事改革和全區人才工作的統籌規劃、組織管理、考核評估、跟蹤調研、經費籌措、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1、負責區管干部(學校黨政班子成員同時納入管理范疇)“公推優選”的組織實施。(1)掌握全區區管干部和學校黨政班子成員的基本情況、思想狀況和現實表現,為區委選拔任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2)制定“公推優選”的實施方案,確立“公推優選”的選拔范圍和標準、操作流程和績效考評體系,并負責“公推優選”工作的組織實施。(3)負責對通過“公推優選”選拔出來的干部的跟蹤考察。
2、負責全區教師隊伍的培養、選拔和對外選聘名師專家工作。(1)制定并落實全區教師隊伍教育培訓規劃,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的綜合素質。(2)建立有利于現有教師脫穎而出的選拔、考評機制和優秀教師引進和使用的機制。(3)負責選聘區外名師和專家擔任我區各類學校兼職教授或教學顧問的組織實施。
3、負責各類人才的引進、培訓、交流、使用和考評。(1)制定并落實全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領導、協調全區人才工作有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與完善工作。(2)組織開展人才工作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特別是根據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向區委提出人才工作的政策性建議。(3)及時掌握全區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的情況。(4)對全區各類干部、職工和人才的對外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審核把關,提出意見和建議,并負責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5)代區委、區政府聯系和掌握一批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有著舉足輕重影響的人才;審核向上級黨委、政府人才評選活動推薦的專家人選,并提請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審議以區委、區政府名義開展的人才及人才工作重大獎項。
(三)基本運作流程
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特殊情況可酌情隨時召開。會議召開之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各有關單位收集議題,然后提交領導小組研究討論。通過后,該提交區委常委會討論的,送區委辦提請區委常委會研究通過后組織實施;可自行確定的,立即付諸實施。同時,對工作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四、區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
(一)組成人員
對區屬資產分三步達到規范管理的目的,即清理、管理、經營。根據部門職責,在摸底清查階段,區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暫設在區監察局;之后的日常規范管理階段,區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則設在區政府辦;涉及經營的,將有關資產委托區城投公司或區屬其他有關單位、部門經營。一般工作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二)主要職責
(1)對區屬土地、房產等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清理,界定產權,登記建立臺帳,并進行價值綜合評估;(2)成立相應的評審機構,通過統計、稽核等手段,對區屬項目投資及土地房產等資源的經營管理情況、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跟蹤監督;(3)對被認定的區屬土地房產、品牌商標、戶內外廣告等各種有形、無形資產,進行經營管理或授權經營管理;(4)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實施辦法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5)根據法律法規,履行出租人職責,對國有資產經營單位的經營業績實行考核獎懲,規范國有資產的管理;(6)牽頭組織對全區國有資產的調撥、轉讓、出售、拍賣、報損、報廢等處置行為,負責收繳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和產權轉讓等收入。
(三)基本運作流程
資產經營管理辦公室的運作按照“三階段四環節”的模式進行。三階段:一是清查摸底階段;二是規范管理階段;三是委托經營階段。四環節:一是調查摸底,二是自查自報,三是清理整頓,四是規范管理(含經營)。實施步驟是:辦公室成立之后,組織城調隊對轄區范圍內的所有國有和集體資產進行調查,摸清家底。之后,要求各單位自查自報,對瞞報、漏報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此基礎上,建立全區國有和集體資產臺帳,界定權屬,對所有資產進行“陽光操作”,公開出租、出讓。屬不良資產的,酌情采取合適方式處理。同時,建立區屬資產的經營管理和監督考核獎懲辦法,在全區組織實施。
五、區產業發展辦公室
(一)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1)制訂全區三次產業特別是二、三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審批各鄉鎮場、街道產業規劃和布局安排;(2)搞好產業發展的各種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促進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3)審核區內重大產業項目的布局安排,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4)介入重大產業項目的接洽、跟蹤、服務和推進,擴大重大產業項目的引進渠道:(5)引導和指導各產業協調發展,組織同產業企業組建行業協會,提高產業的競爭力;(6)承擔區“扶持企業穩步發展協調中心”的職能,抓好當前形勢下扶持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三)基本運作流程
產業發展辦公室成立之后,著手制訂全區的產業發展規劃(近、中、遠三期規劃),經廣泛征詢意見和科學論證后實施,并切實維護其嚴肅性和權威性。產業發展辦公室每年初需作出全區產業發展的工作計劃,明確目標,分解任務,有關工作結果納入綜合目標考核體系。各地在引進項目或安排重大產業項目建設時,必須事先征得產業發展辦公室的同意核準,意見一致即可實施。需報請區委、區政府研究批準的,應及時報區委、區政府研究審定。
六、區城市長效管理工作委員會
(一)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負責對全區城市長效管理工作的改革創新、協調指導、考核評比。(1)改革我區現有城市管理體制,提出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2)制定全區推進城市長效管理工作意見,對全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部署和經常性調度;(3)規劃建設特色精品街區和打造文明精品社區;(4)構建集城建、市容、市政、環保、衛生、執法、交通秩序管理一體化的網絡平臺,加強對城市管理各項工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和跟蹤落實;(5)加強城市管理的宣傳教育,拓展市民參管平臺,進一步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6)建立全區城市管理綜合目標考評體系,并組織考核評比和表彰工作。
(三)基本運作流程
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工作會議,特殊情況可酌情隨時召開。會議召開之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各有關單位收集議題,然后提交領導小組研究討論,待通過后付諸實施,并負責對工作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跟蹤抓好落實。
七、區重大決策咨詢小組
(一)組成人員
(二)主要職責
(1)對事關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問題組織開展調研,為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2)對區委、區政府出臺的重大決策,組織有關人員開展事前調查論證、出謀劃策,并對決策實施的全過程掌握動態、加強監督;(3)根據工作需要,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對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把脈問診”。
(三)基本運作流程
對區委、區政府擬出臺的重大決策,由區委辦、區政府辦負責提出實施意見。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需要征詢意見的,根據實際情況,提請區重大決策咨詢小組分析論證。區重大決策咨詢小組可根據決策內容,采取各種方式,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邀請有關專家學者進行科學論證,并由區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以進一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在此基礎上,提出有針對性、操作性的意見,供區委、區政府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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