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定市場物價保障群眾生活通知

時間:2022-03-25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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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市場物價保障群眾生活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市場價格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負擔。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踐行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宗旨的高度,充分認識穩定物價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國發〔2012〕4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做好物價穩定工作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政發〔〕70號)精神,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施策、重點治理,保障民生、穩定預期”的原則,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市場供應,堅決抑制物價上漲勢頭,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發展農業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省政府《關于推進新一輪“菜藍子”工程建設的意見》(政發〔2012〕57號),進一步落實扶持農業生產的各項措施,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特別是加強蔬菜重點生產基地建設,穩定和增加農副產品供應,從源頭上提高穩控市場價格的能力。

二、強化優惠政策宣傳,降低流通成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宣傳好國務院、省政府出臺的優惠政策,搞活流通,保證農業生產運輸。自2012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行;將馬鈴薯、甘薯、鮮玉米、鮮花生列入綠色通道品種目錄。繼續做好電力供應工作,確保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業生產用電供應。切實落實化肥淡季儲備政策和計劃安排。認真落實涉農涉企收費優惠政策,把惠農扶企政策宣傳到位。

三、落實上級補貼政策,保障基本生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對低收入群體的價格補貼政策。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學校為學生提供的飯菜按成本定價,不得盈利或結余”的規定,不得將財政撥款的項目計入飯菜成本,并嚴格執行貧困生享受生活費補助的政策。

四、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農副產品收購、流通等環節和價格行為的監管。物價部門要加大價格監測力度,加強農副產品成本監管,做好價格預警工作,重點要增加對糧、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監測頻次,監測工作要做到品種規格齊全,數據及時有效、準確;要建立和完善價格信息制度,監測的價格數據要在網站、電視等媒體上及時公布,讓人民群眾及時掌握價格動態,做到心里有數,從而消除價格恐慌,理性消費。針對城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情況制定價格臨時干預預案,必要時,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實行價格臨時干預措施。

工商等部門要進一步整頓主要農副產品收購秩序,嚴格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加強糧食收購資金管理,取締無照收購、無證加工行為;要抑制過度投機行為,取締非法交易,防止農副產品被炒作的市場風險。物價部門要組織開展農副產品價格專項檢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重點打擊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以及合謀漲價、串通漲價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惡性炒作行為。物價、經信、工商、供銷、糧食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市場監管,加大市場巡查的工作力度,對于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惡意囤積、哄抬價格、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典型案件,一經查實,除依法嚴懲外,還要在主要媒體上公開曝光,加大震懾力度。

五、加大價格輿論引導,穩定社會預期。要完善價格信息制度,通過各種渠道及時糧、油、肉、禽、蛋、菜、奶等重要商品價格信息,讓民眾了解真實的價格變化情況,要建立輿情監測制度和新聞快速反應機制。廣播電視部門要加大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力度,有針對性地宣傳大力發展農業生產、保障供應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以及加強市場價格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打擊違法行為等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確保國務院和省政府確定的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