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若干措施
時間:2022-03-30 1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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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辦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個體工商戶的,可自行申報出資數額,出資多少不受任何限制。
二、開辟“綠色通道”。
凡返鄉創業人員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的,納入“綠色通道”辦理,并提供前置審批向導服務和困難登記服務。營業執照一般當日辦結,依法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辦結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
三、降低準入門檻。
放寬返鄉農民工從事新興行業的準入條件,按照“非禁即許、非限即可”的原則,凡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準入條件和登記前置審批,又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允許返鄉農民工自主選擇經營范圍,自行選擇主體類型進行登記。
四、實行首次不罰。
對返鄉人員創辦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半年內首次發生登記管理方面的一般違法違章行為,免予行政處罰;對首次不按規定接受年度檢驗驗照并在限期內改正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予行政處罰。
五、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允許跨行政區域的農民共同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行政區域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可以該社名義辦理農民專業合作社分支機構。允許具有較大規模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冠省名、市名,根據其申請由當地登記機關受理后報省局、市局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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