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危房改造通知

時間:2022-03-31 09: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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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危房改造通知

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危房改造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縣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政發〔〕30號)文件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農村危房改造的實施范圍和任務

我縣今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范圍涵蓋18個鄉鎮(場、區)。各鄉鎮(場、區)任務戶數先期按照鄖西縣年農村危房改造分配方案表(附后)實施安排年度建設計劃。待省里農村危房改造任務下達后,縣農村危房改造辦公室將根據各鄉鎮(場、區)上年補助資金落實情況以及工作績效等做適當調整。

二、農村危房改造對象和認定程序

年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為: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孤兒、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各鄉鎮(場、區)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補助對象的審核、審批程序,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同時,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審查的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公示。

三、農村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擬改造農村危房屬整棟危房(D級)的應拆除重建,屬局部危險(C級)的應修繕加固。重建房屋原則上以農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幫助農戶選擇有資質的施工隊伍統建。要按照省、市要求,嚴格控制農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積和總造價,嚴禁盲目攀比超標準建房。

四、資金補助標準和使用管理

年,國家對農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戶補助標準為6000元。任務完成竣工驗收后,撥付到鄉鎮(場、區);各鄉鎮(場、區)對補助資金要及時足額落實到戶,專款專用,分賬核算,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住建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完成年度分配任務的鄉鎮(場、區),指標由縣政府收回統一調劑安排。

五、時間進度要求

各鄉鎮(場、區)要結合重點鎮、新農村建設、宜居村莊、村莊整治等項目建設,對危房改造比較集中并具備一定條件的村莊,可采取適度集中連片建設、基礎設施配套同步進行的方式整村推進。按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風格的要求,形成區域特色。

具體時間要求:

4月中旬前,任務分解落實到戶,完成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主要內容的錄入工作,并全面開工建設。

10月底前,各鄉鎮(場、區)完成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11月底前,組織完成農村危房改造竣工驗收工作,將危房改造的全部檔案資料歸集、整理、存檔,搞好工作總結并將書面總結報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每月5日前,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將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和進度情況報送縣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質量安全監管和竣工驗收

各鄉鎮(場、區)要建立農村危房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質量。縣住建局要組織技術力量,對危房改造施工現場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質量安全巡查與指導監督。

危房改造完成后,住建局要聯合有關部門,組織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村委會逐戶驗收,驗收內容包括改造任務完成情況、改造工程質量、改造檔案建立與管理情況、配套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等。

七、農戶檔案管理

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安排專人負責農村危房改造農戶信息錄入校核工作,按照《關于建設全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建村函〔〕168號)和《農村危房改造農戶檔案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管理規定》(建辦村函字〔〕959號)的要求,建立健全農戶紙質檔案表信息化錄入制度,確保農戶檔案及時、全面、真實、完整、準確錄入系統。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農村危房改造是黨中央、國務院改善民生問題的重要舉措,是縣政府實施的“十件實事”之一。各鄉鎮(場、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規劃和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嚴密組織,抓緊抓好。財政、民政、扶貧、國土、審計等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二)多方籌資。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以農民自籌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為輔,并通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資等多渠道籌集。各地要采取積極措施,整合相關項目和資金,統一規劃,將扶貧移民搬遷、新農村建設、殘疾人危舊房改造等與農村危房改造有機銜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安排足夠的工作經費,用于組織協調、督促檢查等項目管理工作。

(三)落實責任。按照縣政府農村危房改造有關要求,各鄉鎮(場、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負責編制規劃、制定實施方案、組織項目實施、監管工程質量、整合利用各方資源,全面落實各項工作。對不按規定時限和要求開展工作,影響工程進度,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