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當前森林防火通知

時間:2022-04-04 0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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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當前森林防火通知

森林防火工作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自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為森林防火重點期。為確保我鎮林區安全,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林區森林資源,現就做好當前森林防火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巡山員(護林員)的管理

各責任部位的巡山員(護林員)要嚴格遵循巡山員(護林員)工作管理制度,務必按要求及時到崗到位,每天堅持在其責任部位進行不間斷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鎮防火辦、村委會報告。各相關單位要及時監督和指導巡山員做好巡山工作,發現有失職行為嚴肅處理。

二、規范火情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鎮防火辦、當地村(居)委會報告(鎮森林防火報告電話為),不得有遲報、謊報以及越級上報的行為。并就近組織人員及時進行撲救。火情撲滅后,要做好起火原因調查工作,視情節輕重交有關部門處理。各村(居)委會應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書寫兩條以上永久性森林防火宣傳標語,并注明鎮、村兩級森林防火報告電話。

三、加強森林防火保障體系建設

在防火期內各單位要堅持每天24小時不間斷值班,鎮、村兩級干部要保障通訊暢通,防火用服裝、撲火工具及時準備到位,防火應急分隊人員保持隨時待命的狀態,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必勝。”

四、落實責任追究制度

鎮、村兩級干部要按照森林防火責任制的有關要求,及時到各自相應的防火責任部位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接到撲火通知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對于有關失職人員,將按照《廬山區森林防火責任追究的若干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