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垃圾廠建設與收費制度通知
時間:2022-04-25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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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快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盡快落實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根據6月上旬省住建廳、監察廳對我市垃圾處理工程督導檢查的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是改善環境質量,增強城市功能,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保護統籌規劃和發展的重大舉措,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切身利益。隨著我市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建成區面積和城市人口快速增加,生活垃圾產生量迅速增長,直接影響人居環境和生態環境的健康發展。各縣(市)要充分認識加快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作為執政為民、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的具體措施,積極推進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理和產業化發展,切實改善城市環境質量,提高環境承載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二、加快建設進度
要制定建設進度時間表,落實責任,倒排工期,到2012年底確保各縣(市)都建成1座無害化生活垃圾處理廠。市垃圾處理廠焚燒發電項目2012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禹城市、樂陵市、平原縣、夏津縣、武城縣垃圾處理廠于2011年9月底前開工建設;寧津縣、齊河縣垃圾處理廠確保2011年12月底前具備填埋條件,2012年2月底前通過環保驗收;陵縣、慶云縣于2012年底前完成無害化垃圾處理廠建設并投入使用;臨邑縣要加快垃圾處理廠的升級改造,并盡快投入使用。此次省住建廳、監察廳督導檢查中未按規定進行施工的縣(市),在7月20日前將有關情況報市城管執法局,市城管執法局匯總后報省住建廳、監察廳。
三、嚴格工程質量
(一)規范施工管理。全面推行項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標制、質量監督制和項目監理制度,在項目選址與建設過程中,要減少土地資源消耗和避免污染水源。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均依法進行公開招標。
(二)嚴格執行建設標準。新建生活垃圾處理廠要重點建設填埋庫區、滲濾液收集池、防洪溝(壩)、垃圾壩等主體工程,填埋庫區主要建設庫區構筑面、防滲系統、滲濾液收集導排系統、氣體疏導系統和雨污分流系統、道路交通系統、填埋作業系統、環境監測系統和計量系統,完善作業設備,配套建設管理區和污水處理區。已建成的衛生填埋場,凡滲濾液導排處理、雨污分流等設施不配套的,2011年底前必須完成配套建設任務。垃圾焚燒設施建設要采用先進可靠的技術及設備,確保煙氣排放符合國家規定標準。
(三)強化質量監管意識。建立完善質量監管體系,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所選用的技術、設備、材料必須符合國家城市垃圾處理技術標準。工程完工后,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項目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生活垃圾處理廠建成后,縣(市)轄區內生活垃圾要全部運送到垃圾處理廠嚴格按照標準進行集中處理,確保集中處理率和無害化處理率均不低于95%。
四、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根據國家計委等4部委《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和省物價局《關于加快建立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通知》要求,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按市物價局、財政局《關于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批復》執行;其余縣(市)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收費標準,報市物價局、財政局同意后執行。
五、加強組織領導
(一)落實責任,強化督導。各縣(市)要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建設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確保按期完成建設任務。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建設情況實行定期調度通報制度,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當,導致建設進度緩慢、未能按期完成任務、運行和管理不到位的,將進行責任追究。
(二)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向前推進。各級發改、公安、監察、財政、審計、國土資源、環保、建設、物價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及時解決選址、立項、環評、建設、籌資等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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