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行政處罰案卷評查通知

時間:2022-05-03 0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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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行政處罰案卷評查通知

縣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有關規定,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年度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查范圍及標準

此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的范圍是:全縣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含所屬部門派出機構、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法受委托的組織)年9月1日至年8月31日期間,按照一般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并已辦結的執法案卷。

案卷評查標準參照《縣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試行)》(以下簡稱“評查標準”)執行,主要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省行政復議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

二、評查步驟

本次評查采取部門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部門自查階段(10月25日­­—10月30日)。各有關部門、單位接到本通知后,嚴格對照評查標準,對評查范圍內的執法案卷進行整理并認真開展自查。評查原則上以查閱卷宗為主(行政處罰案卷在20件以內的全部評查,20-100件以內的按60%評查,100-200件以內的按50%評查,200件以上的按不少于100件進行評查)。評查結束后,各有關部門、單位將評查案卷按實施時間順序進行編號,并填寫《行政處罰案卷登記表(一般程序)》(見附件3),于年10月30日前將登記表送縣政府法制局(縣政務中心1408室),同時報送案卷評查工作總結,工作總結要包括評查工作的組織領導、評查案卷數量及目錄、評查得分情況、特點及經驗、存在問題、下步打算等基本情況。

(二)集中抽查階段(10月31日—11月25日)。縣政府法制局從各部門、單位報送的登記表中按案卷號隨機抽取5件案卷(不足5卷的,全部抽查)進行集中評查。評查時,各部門、單位安排專人攜案卷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送評,縣政府法制局會同縣監察局、人事局等部門組成案卷評查小組,按照評查標準對所抽案卷進行評查、打分,記錄存在問題,并逐卷作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評價。各部門、單位送審案卷時,應同時提供實施該行政處罰所依據的相關業務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文本,相關業務科室負責人應同時到場,接受評查小組成員的詢問,聽取評查意見。集中抽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評查結果在活動結束后進行通報。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案卷評查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重要舉措,對于完善行政機關內部監督、規范執法行為具有重要意義。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把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工作列入當前工作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集中精力組織好自查工作,并按要求及時報送抽查案卷,確保本次評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查找不足,總結經驗。各有關部門、單位要以這次案卷評查為契機,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通過對案件流程管理、執法程序、實體處理、法律文書質量、檔案規范、是否嚴格執法等情況進行評查,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不斷提高執法案卷質量和全縣行政執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