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務督查聯動機制通知

時間:2022-05-08 10:20:00

導語:全市政務督查聯動機制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全市政務督查聯動機制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屬各企業,各大中專院校:

為加快推進全市政府系統“落實年”活動深入開展,確保政府工作政令暢通,令行禁止,高效運行,市政府研究確定建立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的職責分工

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以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為督查主體,市政府督查室聯動參與,各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單位密切配合。其中,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是具體工作落實的承擔者;市政府督查室是具體工作落實的執行者;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是具體工作的落實者,三者聯動,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的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召集人為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參加人員為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市政府督查室全體成員、督查專員。聯席會議的主要內容:

一是調度當月督查工作開展情況,

二是分析存在問題,

三是安排部署下一步督查落實工作重點。

會后由市政府督查室根據會議安排,編印《政務督查》或《會議紀要》。

(二)督促調度制度。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督查專員按照督查責任分工,通過下發督查通知、現場督查等形式進行督促調度。需要市政府督查室配合時,經聯席會議同意,明確專門督查人員配合。工作任務目標進展情況需要通報的,由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或辦公室負責同志簽署意見,經市政府秘書長批準后,由市政府督查室予以通報。

(三)重要工作任務銷號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對市政府明確的重要工作任務目標實行完成銷號制。對已完成任務目標的,經市政府督查室核實,報市政府秘書長批準后予以銷號;對未完成的任務目標,繼續督促調度。

(四)專項督查制度。對一些牽扯面廣、涉及部門較多、影響全局的工作,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進行專項督查,定期調度、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難題,督促工作事項落實。

(五)督查專員制度。督查專員制度是構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代表市政府行使督查職能。負責督促檢查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影響市政府全局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落實,以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交辦的重大督查事項的限期落實,及時調度督查工作落實進展情況,準確掌握督查落實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督查落實工作。

(六)工作考核制度。建立督查聯動工作機制后,每年年底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一次總體考核,工作落實好、成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彰;重視不夠,相互推諉扯皮、落實不力的,嚴格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的主要內容

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是負責督查落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按職責分工全面負責所協助市政府領導各項工作目標的具體督查落實。

(一)所協助市政府領導承辦的年度工作任務,特別是重點工作和爭創一流工作;

(二)所協助市政府領導召開的重要會議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批示;

(三)對市長熱線、群工辦、信訪局反映所涉及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落實;

(四)所協助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的程序方法

(一)由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督查專員或市政府督查室,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在基層落實的實際情況按督查程序組織督查。

1.督查立項。確定需要進行督查的事項;

2.擬定方案。明確督查的任務和要求,確定督查的單位和人員,規定督查完成時限、落實責任分工;

3.跟蹤督查。采取多種督查方式,全面準確掌握任務目標的進展情況;

4.匯總反饋。總結經驗,指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形成督查報告;

5.總結通報。以《政務督查》的形式進行通報,必要時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

(二)根據工作需要,采取電話聯系、書面調度、會議調度、現場督查、明查暗訪,定期不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等督查方式方法,不斷提高工作落實效果和反饋質量。

五、政務督查聯動工作機制的組織領導

(一)成立市政府政務督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秘書長任常務副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任副組長,協助市政府領導工作的副秘書長和辦公室負責同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擔任副主任。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市政府督查聯動工作的相關組織、協調、調度和反饋。

(二)加強作風建設。參與督查工作人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督查事項科學協調、敢于碰硬,始終保持督查結果的有效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確保政務督查落實工作高效有序開展,切實發揮政務督查提高政府執行力和維護政府公信力的“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