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委會干部請銷假紀律通知

時間:2022-06-04 05:08:00

導語:鎮委會干部請銷假紀律通知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鎮委會干部請銷假紀律通知

各黨政成員、各村、各單位:

為轉變鎮村干部工作作風,強化請假管理,現就鎮村干部工作時間內因公因私離開寶山或公休請銷假重申有關紀律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假范圍、程序和批準人

(一)黨政成員請假。須經黨委書記批準,黨委書記外出期間,須經鎮長批準。

(二)機關工作人員請假(包括臨時人員)。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內須向分管領導請假,一天以上須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委書記批準;其他人員請假,一天以內須向單位主要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須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三)農村干部請假。支部書記請假,一天以內須向掛區領導請假,一天以上須報黨政辦,由黨政辦匯總報黨委書記批準;其他農村干部外出均需請假,由支部書記批準。

(四)會議請假。原則上黨委政府召開的會議不準缺席,不準代替,確因病因事要請假的,要向主持會議的黨政成員請假,并告知黨政辦。

二、報告形式和時限

任何人非因緊急工作任務,必須事前請假,事后補假無效。回單位上班后,需及時向黨政辦銷假。若確需延長時間,要按第一條規定程序履行補假手續,并報黨政辦。

三、確保工作運轉正常

請假期間,請假人的工作崗位責任不變。黨政成員、部門主要負責人、農村支部書記短期請假,一般不安排他人代替工作,但要把有關工作安排好,長期外出需明確代替工作人;機關工作人員、村支部書記以外的其他村干部請假由部門主要負責人、村支部書記安排好工作銜接,確保工作正常運轉。請假人外出期間,要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確保聯絡暢通。

四、加強督促檢查

黨政辦將加強對本通知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通報。對未按規定請銷假或請假未獲批準外出的,一律視為擅離職守,視情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檢查、誡勉談話等處理,并按規定在考核中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