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區機關工傷保險工作通知
時間:2022-06-19 1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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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保障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工作人員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精神,參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均應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并為全部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其工作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其工傷范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標準等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傷保險費的繳費基數與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的繳費基數相同,由用人單位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費與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實行“一票征繳”。
三、按照《關于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準費率為0.3%;全額及差額事業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準費率為0.5%;有施工、生產經營性質的自收自支及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準費率為1%。
四、全區各機關、事業單位應當于年11月底前到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工傷保險參保登記。從年12月1日起按月為其在職工作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
五、用人單位發生人員變更的,應及時到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辦理人員變更手續。
六、本通知自年12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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