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鄉村債務問題 促進黨風廉正建設

時間:2022-07-12 03: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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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鄉村債務問題 促進黨風廉正建設

黨風廉正建設

鄉村債務是影響當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阻礙和諧社會建設的敏感問題。平昌縣是國家級貧困縣,一年財政收入僅5000余萬元,但2003年時,全縣凈債務高達7.8億元,債主多達15萬個,沉重的債務負擔引發的各類不穩定因素日益增多,嚴重阻礙鄉鎮政權的正常運行,群眾對基層黨政的信心不足。因此,我們緊緊抓住清財化債這個關鍵,因勢利導,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三年來,全縣通過各種方式化解鄉村債務近3億元。

一、強化組織協調,依靠群眾清財化債

鄉村債務成因復雜,涉及面廣,群眾反響很大。縣紀委監察局積極向縣委、政府建議,由紀委監察局牽頭,組織、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參與,組成清財化債工作組,計劃3年分9批徹底清理核實全縣鄉村債務。我們在信訪較多、債務較重的泥龍鄉開展清財化債試點工作。在操作程序上,明確鄉黨委、政府為責任主體,制定工作方案,抽調32名縣級部門業務人員組成清理班子,下設財務清理、往來核對、問題處置三個小組;按照“自查自糾、清理核查、處置問題、完善規范”等操作程序,多管齊下,分步實施。在清理重點上,把群眾關注的業務招待費、農稅減免、工程項目資金、借貸資金及利息支出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清理的重點內容;把行使簽批權的鄉村主要領導、管辦財務人員等列為清查的重點對象;把財務管理混亂、債務形成的高峰期1998年至2003年作為清理的重點時段。在清理方法上,堅持清理財務同規范帳務結合,理清帳務同查找問題結合,自查自糾同集中清查結合,認定處理問題同落實經濟責任結合,建章立制同規范管理結合;注重充分發動群眾,分村召開動員會,播放專題片,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張貼清財公告,激發干部群眾主動參與的積極性。對大額收支、財務往來等實行“三審制”核查,對能直接辨別認定的虛假支出和不合理支出,經清理組和群眾代表初審,核減不實部分后,落實經濟責任;對難以辨別真偽、有疑點的收支業務,由清理組、群眾代表、財會人員集體內審,在事實清楚、依據充分、當事人認可的前提下,核減不實部分并落實責任;對各種疑難帳務、經濟糾葛等,召開由群眾代表、清理組、村干部參加的認定處置會,公開問題,民主審議,核減不實部分并現場落實責任。個體摩托車主李文兵三年報租車費達15萬元,核減退賠5.3萬元。業主李在永3年冒報貨款5.75萬元,予以追收。青山村原支部書記張正育形象地說:“這次清理是真‘武工隊’進村了”。通過清理,泥龍鄉化解債務1060萬元,人平化債557元,其中核減鄉級803萬元、村級257萬元。目前,我們正按統一規劃,在駟馬鎮、白衣鎮、蘭草鎮推進清財化債工作。

二、堅持多措并舉,探索化債新途徑

在清理財務、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堅持綜合治理,采取措施多渠道化債。沖轉化債,對政府、集體、個人間的三角債,采取“各方到場、自愿沖轉、完善手續”的辦法,化解債務5200萬元;砍息化債,將基層干部自定月利率在2分至5分的1.2億元民間借款的利息一律降至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對息轉本、工程款、工資福利等一律不計息,每年減少利息支出5000余萬元;剝離化債,按照“誰舉債誰償還,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剝離不該由集體和鄉鎮承擔的債務300萬元;清欠化債,強力催收5000余名黨員干部挪借的3038萬元公款,45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被停職,9名黨員干部受到查處,回收率達98%。在此基礎上,我們改變過去注重資金管理,忽視資源資產管理的做法,運用市場手段激活資源資產,積極探索化債新路子。推動土地流轉,對長期棄耕、閑置、撂荒的土地,采取租賃、入股、返租等方式推進土地向大戶集中,流轉土地7.6萬畝,每年收益用于償還債務達360余萬元;經營集鎮土地,通過收回、置換、征用等辦法,儲備集鎮土地340畝,全部采取“招、拍、掛”,實現經營收入3800余萬元,其中清償債務2610萬元;整合森林資源,充分利用現有7.9萬公頃林業資源,鼓勵業主租賃、承包、買斷經營權,租賃經營達3.2萬畝,每年化解債務620萬元;改革水利管護體制,對塘、庫、堰的使用權實行公開拍賣,收益的70%用于償債,化解債務570萬元;盤活閑置資產,成立縣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和清產核資工作組,按照“統一登記、科學評估、依法處置”的原則,采取公開拍賣、有償劃轉、競價出售等辦法,處置鄉村閑置固定資產收益2255萬元,其中1469萬元用于償還債務。

三、注重系統治理,著力源頭控債

我們始終堅持系統抓、抓系統,注重靠改革創新體制機制,以制度規范行為,從源頭上控制新債,做到有序化債。2003年10月,我們率先推進鄉鎮改革,撤銷原10個片區工委、13個辦事處,撤并34個鄉鎮,減少機構510個、領導職數230個,分流清退事業單位人員2506人,減少村社干部2074人,全縣每年可節約支出近4000萬元,既遏制了鄉村債務增長勢頭,又提高了償債能力。推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實行鄉財縣管及村財鄉管,鄉鎮公務員、教師工資、離退休人員退休費、村干部補助、現役軍人優待金等均由縣財政直發;嚴格預算約束,對鄉鎮辦公費、水電費、會議費、差旅交通費、招待費等“五費”實行“總額控制,限額包干,分項定額,超支自負”的管理辦法,公用經費按前3年平均數整體核減30%作為基數,對當月超標的,下月扣減等額預算資金。2004年全縣公用經費支出比上一年度減少1800余萬元;今年1至10月,全縣公用經費支出比上年同期減少372萬元。建立財務監審制度,在財政局設立鄉鎮財務監審股,按月審核財務收支,變事后監督為全程監督,近兩年來糾正不規范財務行為2653起,查出違規資金178萬元。建立健全有序償債機制,縣上成立債務管理辦公室,對鄉村及鄉級部門債權債務統一管理,有序償還;鄉鎮將償債準備金按債務總額的5%至10%的比例納入年度綜合財政預算,實行專戶管理。推行任期償債控債責任制,把有序償債作為鄉鎮黨政班子的政績考核內容,并納入任期目標管理,制定任期償債計劃,確需舉債的,必須報縣審批。對盲目舉債、群眾不贊成上項目的2名鄉鎮黨委書記、1名鄉鎮長實行責任追究。

在清財化債、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踐中,我們主要有以下幾點體會:

化解鄉村債務是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有力抓手。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應著眼于管好干部,著力于管住錢物。清財化債工作是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難點問題,也是我們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維護群眾利益的著力點。在近三年化解鄉村債務的具體實踐中,我們深深地體會到:清理鄉村債務的過程,是健全鄉村財務制度,加強鄉村財務管理的過程;是宣傳黨的政策紀律和國家法律,強化基層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的過程;也是落實知情權、參與權,增強干部群眾民主監督意識的過程;更是提高基層組織凝聚力、戰斗力,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過程。

化解鄉村債務必須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形成強大合力。鄉村債務問題由來已久,單靠紀檢監察機關的力量無法徹底清理。我們始終堅持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協調職能,堅持“資源共享,力量共組,成果互用”,有效整合財政、審計、公安、法院、農業等部門的力量,激發群眾參與,綜合運用法紀手段,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這是順利開展清財化債工作的關鍵。

對清理鄉村債務中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必須堅持“處理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根據我們清理的實際情況來看,鄉村不少債務是虛假債務,牽涉到大量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如我們在清理泥龍鄉的債務時,就發現涉嫌違紀違法的鄉、村兩級干部多達79人。若嚴格按照規定,大多數都夠追究紀律或法律責任。但我們本著“處理少數、教育多數”的原則,采取寬嚴相濟的政策,充分運用組織、紀律、經濟、法律等手段區別對待,做到既堅持原則又尊重歷史,既實事求是又合情合理,既充分尊重群眾又堅持組織把關。對規定時限內主動說清問題、退賠違紀違法所得的67人,依法依紀從寬處理;對民憤較大、長期挪用資金近100萬元、棄職外逃3年的原青山村支部書記車剛派專案組從深圳強制拘押回縣;對侮辱清理人員、阻礙清理工作的原泥龍鄉糧站職工羅躍社依法實施治安拘留;對個人有貪占行為的財政所長、總預算會計實行“雙規”;對該案負有領導責任的原黨委書記、鄉長予以停職審查;對11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目前,該鄉干部愛崗敬業,群眾堅決支持黨委、政府的工作,全鄉上下形成了“心往發展聚、勁往發展使”的良好局面。

必須處理好償債和發展的關系。一味強調償債會不會影響發展,是我們清理鄉村債務之初,絕大多數干部最擔心的問題。為此,縣委、政府在制定工作方案時,充分考慮可持續償債能力,充分強調控制新增債務,充分注意提高資金、資源的利用效率。我們嚴格工程項目管理,凡是無審批立項、無資金來源、無規劃評估的工程一律不得上馬,防止因政績工程而負債;我們加強工程監管,杜絕隨意增加工程量,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工程負債;我們著力培育縣域主導產業,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加快發展畜牧養殖、食品工業和勞務三大產業,加快鄉村發展;我們注重尋求高質量的經濟增長點,引進四川省路橋集團,投資5億元建設雙灘—風灘水電站,竣工投產后,預計每年稅收和股份分紅收入可達3000多萬元。近三年來,平昌縣gdp均保持兩位數高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