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強監督工作實效
時間:2022-12-07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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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我們以健全制度、完善機制為重點,努力探索加強新形勢下干部監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徑,不斷提高組織部門干部監督工作水平,在推動上海市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完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強化對領導干部決策行為的監督。按照市委的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黨政領導班子重大事項決策議事規則》,在各區縣、大口黨政領導班子中推行。一是要求各黨政領導班子明確重大事項的內容,以及不同會議的決策權限;二是規定重大事項必須以會議表決形式由集體決定,不得以傳閱會簽或個別征求意見等形式代替集體討論決定;三是規定重大事項決策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堅持做到不經過調查研究的不決策,不經過專家論證的不決策,不經過領導班子集體研究的不決策;四是規定重大事項決策必須形成會議紀要,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以接受領導班子成員、干部群眾和上級的監督。實踐表明,完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規范領導干部的決策行為,對于克服獨斷專行,防止以權謀私,保證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建立確保政令暢通的責任制度,強化執行情況的監督。我們堅持強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執行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切實保證把黨的重大決策和上級的重要部署貫徹好、執行好、落實好。今年初,市委明確提出要建立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的責任制,并列入市委10項重點工作之一。目前正在制定的《中共上海市委關于實行貫徹重大決策責任制的規定(試行)》,明確了落實決策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確定了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的方式,以保證上級的重大決策得到全面正確的貫徹落實。
健全完善談話制度,強化對領導干部的日常監督。我們制定了《關于建立健全領導干部談話制度的實施辦法》,明確了談話的主要形式和要求,加強了對領導干部的經常性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