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區

時間:2022-09-17 10: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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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全局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和諧社會是一個哲學命題,它不能停留在概念層面上,它是由許許多多看得見、實實在在感覺得到的社會現象構成的,是多方面工作成效的綜合反映。社區是城市的細胞,是城市社會最基礎的層面,是各種社會存在相互融合,各種社會觀念相互交錯,各種利益主體相互滲透,各種社會矛盾相互交織的結合點,是我們看得見、摸得著的客觀實在。社區和諧了,城市就和諧了,社會就和諧了。因此,在構建城市和諧社會的過程中,社區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礎作用。

一、明確構建和諧社區的內涵、目標、原則和意義。

1、和諧社區的基本內涵: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新階段,通過社區與政府、企業、社會,社區與環境、社區與居民的良性互動、協調發展,實現社區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人人支持、人人熱愛、人人享有的安全、團結、幸福、和諧的大家園。

2、構建和諧社區的階段性目標: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明確地包含了“社會更加和諧”的要求。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更高、時間更長、任務更重。我們在完成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之后,還要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繼續長期奮斗。因此,我們的和諧社區建設也不是三年兩載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和構建和諧社會一樣,是我們黨長期堅持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提出“和諧社區建設是今后社區建設的中心和主題”的論斷是非常恰當的。我們在制定目標時,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總體上來講,當前我們構建和諧社區的目標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民主自治為方向,以服務群眾為宗旨,以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以制度和隊伍建設為基礎,以資金投入和法制建設為保障,以創建示范活動為抓手,統籌城鄉,全面推進,努力建設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治安良好、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即:

居民自治——社區黨組織核心領導作用得到發揮,社區各項民主制度健全、規范,居民群眾在基層經濟、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務中切實能夠當家作主,形成黨領導下的充滿活力的居民自治機制。

管理有序——社區各種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體制合理,民主協商機制、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共建機制健全,各種家庭、不同人群和諧相處。

服務完善——服務設施、服務項目、服務手段齊全,能夠為社區居民高度個性化的需要提供滿意的服務。

治安良好——群防群治網絡健全,社區安全防范體系完善,社區秩序井然,居民安居樂業。

環境優美——社區內建筑、綠化、垃圾分類、污水處理、能源利用等符合環保要求,居民普遍具有較強的公德意識、環保意識,人人養成節約、環保、衛生的良好習慣。

文明祥和——居民群眾崇尚學習,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普遍開展,學習型家庭、學習型組織普遍建立,居民遵紀守法,鄰里團結和睦,文明禮貌,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導和推行。

總之,和諧社區體現了社區建設民主自治的目標、以人為本的理念和服務居民的宗旨,體現了社區建設提高居民的素質、鼓舞居民的精神、規范居民的行為、促進居民的交往、融洽居民之間的關系、培育居民的社區意識、增進居民的參與、提高居民的社區認同感和歸屬感的功能。

3、構建和諧社區的基本原則:

一是以人為本原則。充分尊重社區居民的基本需求,把廣大居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和諧社區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將居民社區共同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有機結合,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居民群眾物質需求、精神文化、政治參與、生活交往等方面的根本利益。

二是共同責任原則。推進和諧社區建設,人人有責,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要充分發揮社區居民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居民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權利和義務,明確區委區政府、區直有關部門、街道、社區、社區居民、駐社單位、社會中介組織等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職責定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和諧社區建設的整體合力,實現共建共享。

三是持續改進原則。和諧社區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循序漸進的發展過程,必須堅持從實際出發,既要大膽創新,加快推進,又要實事求是,精心培育;既要著眼未來,又要立足當前,從注重目標管理轉向注重過程管理,推進和諧社區建設持續不斷地改進。要根據社區居民共同需求的變化發展,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和辦法,推動和諧社區建設不斷向新的臺階邁進。

四是協調發展原則。和諧社區建設必須堅持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社會其它各項事業的發展相協調,與人民的生活水平相協調,與社區整體功能發展相銜接,整體推進和諧社區建設。

4、構建和諧社區的意義:

(1)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石。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人們生活的基本空間。城市經濟和社會結構的變化,帶來了大量市場解決不了、政府又解決不好的問題,這些問題本質上都關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會組織來承擔過去由單位行使的社會職能,以實現社會的協調、和諧。社區作為人們生產和生活的“共同體”和重要活動場所,為社會人找到了相應的承接載體。社會人的許多需求,或者通過社區的社會服務和自我管理得以滿足,或者通過社區組織向政府反映得以滿足。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我們認為,和諧社區的建設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基礎平臺。

(2)和諧社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和諧社會的一個顯著特點是社會管理體制運轉有序。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城市社區這一層面,社區作用發揮是否充分,對于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經濟轉型、社會轉軌時期,城市的改革、發展、穩定都依托于社區。解決社會問題、緩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離不開社區;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提升城市功能,離不開社區;我們岳塘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爭創全國文明城市,離不開社區;規劃“經濟強區、文明新區、中心城區”的戰略,同樣也離不開社區。政府各個部門只有依托社區這個基礎平臺,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觸角伸向基層,才能使社會矛盾在基層得到有效的調節和控制。可以說,要構建一個充滿生機和活力、健康運行和秩序良好的社會,社區是一條有效途徑。

(3)和諧社區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人民群眾的重要紐帶。人心向背決定著社會的和諧程度。和諧社會應該是一個活而不亂、穩定有序的社會,“穩定”既不是“萬馬齊喑”,更不是一潭死水。要實現社會的和諧,就必須加強與群眾的溝通聯系,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強黨和政府對整個社會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區是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基地,社會生活的大部分內容在社區完成,社區處在黨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黨和政府與市民溝通的重要橋梁和紐帶。加強和諧社區建設,就能夠充分尊重群眾在法律范圍內的表達自由,建立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決利益訴求,傾聽群眾呼聲,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以凝聚人心,理順情緒,化解矛盾,最終實現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明確在構建和諧社區中,社區黨組織、社區組織和黨總支(支部)書記、主任的職責任務

1、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國家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2)團結、組織黨員和群眾完成本社區所擔負的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社區建設方面的各項任務。(3)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搞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在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4)支持和保證社區居委會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作用。(5)按照街道黨委的要求,做好社區居委會干部的培養選拔、教育管理、考核監督工作。(6)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聯系群眾,搞好各項服務,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居民遵紀守法,促進和諧社區建設。

2、社區居委會的主要職責:在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1)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的政策,維護居民的合法權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應盡的義務,愛護公共財產,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2)辦理本居住地區居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3)調解民間糾紛;(4)協助維護社會治安;(5)協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做好與居民利益有關的公共衛生、計劃生育、低保優撫、綜合治理等項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機關反映居民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

3、社區黨組織書記的主要職責:(1)宣傳和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團結、組織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社區各項任務;(2)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3)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制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4)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5)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4、社區居委會主任的主要職責:(1)負責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2)在街道辦事處的指導和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下,團結、組織、領導社區居委會認真履行所擔負的職責,密切與轄區內各單位的聯系,及時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對社區居民代表會議負責,自覺接受社區居民代表的監督;(3)以身作則,模范遵守社區各項規定和社區居民代表會議的各項決定,管理好社區的各項社區事務,具體來說就是社區服務、社區衛生、社區文化、社區管理、社區就業等;(4)全面負責本社區工作并督促檢查其它成員的工作,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協調各組織、人員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和發揮各組織成員和居民小組長的作用,積極完成各項任務;(5)經常組織社區居委會成員開展政策和業務學習,提高整體素質。

5、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居委會的區別:社區居委會的性質,是黨領導下的社區居民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群眾性自治組織,這就明確了社區黨組織與居委會的關系是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中國共產黨是代表最廣大人民利益的,社區居委會是由社區全體居民選舉產生的,是維護居民合法權益的,兩者代表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據此,社區居委會要尊重和服從社區黨組織的領導,主動向社區黨組織匯報居委會工作,依靠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廣大黨員的力量,帶領和發動社區居民參與社區建設。社區黨組織在對社區居委會實行政治領導中,首先,要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在社區居委會得到貫徹落實。其次,要通過黨的組織系統,協調好社區單位和社區整體的關系;通過合法的工作程序,把黨組織的主張和意圖變為群眾組織的自治行為,發動和組織社區單位和社區黨員以及社區居民積極投入社區建設事業。再次,要支持和保證社區居委會依法組織居民開展民主自治活動,做好社區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要包攬社區居委會的具體事務,切實保證其依法行使自治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