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論文

時間:2022-11-16 1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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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論文

醫療保險制度建設論文

醫保制度的倫理內涵淺探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醫療保險制度是國家政治經濟改革的必然成果,誠如xxx所說:“市場經濟和社會保障是一對孿生體,不搞好社會保障,市場經濟體制就建立不起來。”由此可見,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醫保改革也相應具有責任感和緊迫感。

醫療保險制度建設涉及到兩個方面,一個是強制性的國家制度的制定,為什么要制定這個制度和怎樣推行這項制度,屬于制度倫理的范疇。再一個是醫療保險機構和參保人員之間關系,則帶有明顯的市場經濟特征,屬于契約倫理。從目前的情況看,這兩個方面都存在著諸多理倫和實踐上的矛盾,因此提出來同大家一起來探討。

第一:制度倫理

社會保障是國際社會通行的制度,不論什么國家,什么制度性質,都有一個社會保障的問題。我們國家也不例外,此前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現在搞市場經濟,醫療保險制度應運而生。

首先,從國家倫理來看,它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同時也是為促進社會經濟持續發展的穩壓器。從制度確立來看,一方面反映了國家為進一步促進改革開放、發展經濟而作出的努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經濟增長的成果為全社會各階層共享的意愿。

其次,從個人倫理來看,醫保制度體現了對人的生命權的尊重,敬重生命、保障生命,乃是人之為人的最低限度的生存權利。1976年《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我國政府關于人權問題的白皮書《中國的人權狀況》也指出:“對于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人權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權。沒有生存權,其他一切人權均無從談起”。所以,醫保制度體現了一種最基本的也是至上的倫理原則,其意義是不可低估的,不可作庸俗化的理解的。

從上可見,無論是從制度制定者,還是從個人角度來看,醫保制度都體現出了社會道德倫理內涵,特別是在具體實施中,它體現出了互助共濟,風險分擔的社會關系,參保人員特別是重病患者在這種關系中自然享受社會救助。所以,從制度上看,它表現出了對生命的關懷,從社會關系上看,體現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風尚。

但是,在實踐的層面上,往往是很難實現這種普遍的倫理意義的。

首先,醫療保險制度不是無償的公共福利,不是“陽光普照”,單位不繳費,個人不繳費,就不能獲得參保主體資格,相應地也就不能享受最基本的醫療保險待遇。因此,這種醫保制度只青睞有支付能力的且愿意參保的企業和人群,而那些不愿參保的企業內的職工或低收入繳不起費用的人員,只能在“醫保局”的大門外望之興嘆。

這個矛盾和現狀反映了醫保制度倫理實現的有限性,也即其表現出的不公平。這個不公平除了上面提及的收入階層不公平外,還有城鄉不公平,地區不公平。2000年,世界衛生組織對191個會員國衛生系統的公平性進行評估,中國排名第188位,倒數第4。這個排名給我們最強有力的啟示應當是:加大醫保改革力度,努力實現醫保制度對社會全體人員的惠利。

任務艱巨,時間迫切。副部長xxx說:“不斷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不僅僅是量的擴大,而且也是質的提升;不僅僅是實現大數法則的內在要求,也是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包容性的內在要求,不僅僅是擴大基金支撐能力的業務需要,也是堅持以人為本,促進改革發展和維護穩定大局的客觀要求”。這段講話不僅說明了醫保改革的業務要求,而且也指出了醫保改革要實現的制度的倫理目標。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第二:契約倫理

契約,并不是一個新的概念。契約制度早在我國先秦時代已有,政治活動中,各諸侯國訂立的盟約,就是一種政治契約。商業活動中,各種地契,借貸契,賣身契等均是由于歷代封建統治者奉行重農抑商政策,因此契約對社會生活的影響的范圍很小,沒有得到進一步發展。

在今天,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確立和發展,契約的作用也逐漸發揮出來,經濟生活逐步契約化,并引起社會生活諸多領域的契約化。市場經濟就是一種契約經濟。契約中蘊含著豐富的倫理內涵。

就醫保法則所界定的參保人員的權利和義務來看,其實際內容也即是醫保機構和參保人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從理倫層面上講,它是一組承諾,是就醫療活動中繳費與享受,權利與義務的雙方的一種約定。契約一旦形成,雙方就應履行契約所包含的法的規定性,這種信守就是契約的倫理精神。

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醫保在諸多方面沒能體現這種倫理,并因此成為制約醫保改革的路障。舉一個例子說明一下。

契約雙方的合作關系決定契約者必須遵守雙方共同的約定,也即欲使契約生效,雙方必須協作。但我們在醫保實踐中,看到了許多不合作行為。

例如醫務人員在為病人開方治療中,開出大量非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之外藥品,增加參保人員的負擔(醫藥費)損害參保人員利益,敗壞了醫保聲譽,嚴重影響了參保職工與醫保機構的關系。

又如醫務人員(定點藥店)與參保人員“合作”,改頭換面以藥換生活用品,或非參保人員冒名使用參保人員的證歷掛號就診住院,造成基金流失等。以上兩例都是違背契約倫理的復雜形態,這種不協作行為,其破壞性切不可輕視,它直接影響醫保基金的安全健康運行。

結語

對社會保障(包括醫保)作倫理學的思考,可以使我們認識到人是我們的目的,對人的關懷,對生命的關懷是醫保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這有助于我們認識到自身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

契約倫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倫理,有助于我們認清原先的公費醫療實質上是一種身份倫理(專制倫理或等級制倫理),也有助于我們在今天的醫保工作中逐步消滅這種差別,以真正建立符合市場經濟制度下的醫保體系。

契約倫理以誠信和協作為基礎,從這兩個道德方面來看,我們的醫保工作事實存在諸多問題,亟待進一步規范和改善。這些,正是我們剖析醫保制度的倫理內涵的目的之所在,并期望通過這樣的思考來進一步推進醫保改革,完善醫保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