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監測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18 0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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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衛生部門:
為加強醫療機構藥物臨床應用的管理,建立統一、規范的藥物使用管理機制,推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2005年,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后衛生部聯合開展了抗菌藥物臨床合理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工作。監測工作開展3年多以來,在規范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用藥行為,促進臨床合理用藥,降低醫藥費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個別監測點醫院也存在數據報送或樣品寄送不及時、報送資料不全等現象,對監測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了影響。
為進一步加強全國合理用藥監測工作,建立統一、規范的藥物使用管理機制,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總后衛生部聯合研究制定了《加強全國合理用藥監測工作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并就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合理用藥監測工作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指導衛生工作的具體體現,對于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更好地保障患者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監測工作,指導轄區內監測點醫院積極開展相關工作。
二、各監測點醫院要認真做好各個監測階段的工作,保證監測工作的順利開展。醫院的有關負責人要加強對本單位監測工作的指導,積極為監測工作創造條件。要按照監測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及時、準確做好數據的收集、處理和上報工作。
三、衛生部重點負責組織三級醫院合理用藥監測工作,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合理用藥監測工作。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組織和管理本轄區的合理用藥監測工作,及時總結經驗,加強溝通與交流,保證監測工作順利進行。
軍隊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和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共同做好相關工作。各地在監測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及時上報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或總后衛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