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之紅鄉紳論

時間:2022-02-11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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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之紅鄉紳論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1)要完成這一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有必要從歷史的回顧和現狀的分析中,認清我國農村新舊鄉紳的歷史作用、功過是非以及今天紅鄉紳的地位和實力,依靠先進文化力量推動當前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傳統鄉紳與民國新鄉紳的歷史功過

中國歷史上的鄉紳,由于具有官僚、地主、商人特質的三位一體的社會性格,以及生員享有相當于九品官的免役特權,在地方行政中有一定的權限,曾經是與國家政權相輔相成,穩定與推動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他們在文化上傳播儒教和中華傳統道德文化,是培育實施君主政治的官僚或隱士的沃土;在政治上表現出對中央政府的迎合以及對其過大壓力的反彈,成為鄉意代言人,改朝換代時或起兵勤王或反王保境,或加速或延緩新政權建立的民間武裝力量的首領;在經濟上則是進行土地兼并、高利貸、壟斷市場,結交官府,追求私利,以及各種地方公益活動等的農村社會的上流階層,并分化成“升官斂財型”和“經世濟民型”的兩種類型。前者因包納錢糧、恃頑抗納、包充職役、欺壓農民的惡劣行為,享有“劣衿”、“刁劣之徒”、“土豪劣紳”的惡稱。后者則以“官督紳辦”的“鄉董制”機構,在縣府指導下,經辦水利、養救院、普濟堂、育嬰堂、義倉,以官民共營形式出資興建和管理鄉集(清初曾是可以免稅的“義集”)等,在明清時代控制了社會福祉事業,享有“百姓之望”、“民之師表”,“齊民之表率”、“百姓之觀瞻”、“庶民之坊表”的美稱。 為揭示中國國情和把握中國變化進程,日本學者半個世紀前就根據社會形態發展理論、階級理論和社會史理論,從歷史分期、土地所有制及賦役制度、社會控制、地域社會等不同角度,考察了中國紳士的社會性格、社會特質、紳權的社會構造、紳士的角色功能等,最后把紳士界定為統治階級或中間社會階層,逐漸形成了以研究土地、賦役問題為核心的“鄉紳土地所有論”和以研究權力結構問題為核心的“鄉紳統治論”兩種意見。他們認為:紳士由現任官、退任官、未出仕的秀才舉人、候補官僚和有官銜者等五種人組成;后四種人為鄉紳。在經濟上,紳士一般是地主、商業高利貸資本家,占有巨額的社會財富;在政治上,與滿洲貴族、漢族大商業家構成統治階級,壟斷國家政權;在文化上,則處于獨占地位,是儒家文化的維護者和傳承者。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由紳士組織領導的團練、鄉勇發揮了異乎尋常的作用,又顯現出巨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2)

中國學者則認為,近代中國鄉紳主要由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當地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閑居鄉養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鄉村社會有影響的人物構成。他們近似于官而異于官,始終處在封建社會的清議派和統治集團的在野派位置。他們獲得的各種社會地位是封建統治結構在其鄉村社會組織運作中的典型體現。其政治地位主要顯現為:一,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鄉村社會貫通并領頭執行的角色。二、充當鄉村社會的政治首領或政治代言人。三,通過出租土地控制農民經濟利益,通過領頭集資修建水渠、道路,把持鄉村經濟生產要素,通過捐款救災,穩定當地民心。四,作為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捍衛儒學,以此影響著周圍人的文化價值觀乃至社會價值觀,逐步確立了自身在鄉村社會中的文化主導者地位。五,出資辦地方治安隊或團練,大多還自任頭領,對鄉村社會治安進行控制等。(3)

直至國民黨統治的民國時期,舊鄉紳退出歷史舞臺后,農村仍廣泛存在著一個依附國民黨政權的新鄉紳群體,并在國民黨政權與鄉村宗族社會之間扮演了重要角色。有學者認為,新鄉紳不是簡單的國家代言人,而是社會的文化體現者和傳播者。杜贊奇提出的“權力的文化網絡”概念,對此有過深刻的理論剖析。其“權力”是指個人、群體和組織通過各種手段以獲取他人服從的能力,“文化”則是指這些組織和個人、群體所認同的象征和規范,諸如信仰、愛憎、親仇等。網絡主要包括宗族、市場和水利管理等方面的組織(如廟會、水會、商會等),以及非正式的人際關系網(如血緣、庇護和被庇護、傳教士和信徒的關系等)。(4)正是新鄉紳掌握的這一權力的文化網絡,構成了上世紀初主導中國鄉村社會及其政治、經濟的風向標和活動范圍。

然而,民國政權的轉換雖改變了國家政權模式和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卻沒有改變政治文化,這使得新鄉紳的行為價值觀念,對新國家的理解、對權力的運用方式、對鄉民的管理觀念,以及對鄉村文化建設與資本運作的理解等都還是舊的,難以擔當時代改革家的重任。根據布迪厄關于資本體系主要包括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和象征資本的理論,經濟資本是直接的經濟資源,文化資本是一種信息資源,社會資本是實際和潛在的資源總和與社會組織,象征資本則是一種一般性的資本,具有再生產性。致力于發“社會轉型財”的新鄉紳,于是合法利用象征資本積累他們自己的資源,但卻偏離了正途。民國時期的陽村宗族和鄉紳運用“象征資本再生產”的結果,之所以證實了民國的失敗,主要是因為新鄉紳誤解和曲解了新的“國家”、“宗族”、“革命”等概念,使新文化、新制度、新國家在象征資本的再生產中遭到“意義”生產的失敗的結果。(5)這也說明民國時期掌握了新文化解釋權的新鄉紳,在權力文化網絡里,力圖運用其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象征資本來決定國家命運時,所體現出來的政治文化的兩面性,那就是:“當政府權力直接施諸人民身上,紳士是保持中間姿態的;當政府權力施諸紳士身上,紳士是抗衡政府的;當他們自己將權力施諸或代政府將權力施諸人民時,紳士和人民是對立的;一旦民權強大時,他們是和政府皇權一致的”(6),這也是以往新鄉紳利用權力文化網絡進行象征再生產時,無法建立新制度來取代舊制度,無法建立新文化網絡以取代舊文化網絡的關鍵。

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學者們有的強調近代鄉紳是國家與鄉村民間社會之間的中介力量,有的認為鄉紳應該與城紳相對應,鄉紳就是鄉居的士紳;有的指出,傳統士紳的主體就是從國家獲得特殊身份的地方知識精英,他們與國家政權關系密切。可以說,在北伐戰爭以前,實際上是土豪劣紳及傳統士紳這些舊鄉紳控制了鄉村社會。直至19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隨著舊鄉紳被打倒,依附于國民黨政權的新鄉紳才逐漸取代舊鄉紳而成為鄉村社會的重要政治力量。早在1929年,中共文獻就指出與舊豪紳相區別的新豪紳,其實也就是以接受新式教育為特征的新鄉紳,其主體正是國民黨基層政權的掌權者演化而來。(7)

新鄉紳的興起,與國民黨強化基層政權,建立區鄉鎮政權機構,強化聯保等準權力機構,造成國家權力在鄉村基層社會的擴張有密切關系。與20世紀20-30年代鄉村革命所打倒的,不具官僚身份,屬于一種為官府所依靠的民間豪強勢力的土豪劣紳不同,新鄉紳擔當了國民黨基層政權的縣區鄉鎮長、聯保主任等,大都接受過中等或高等的新式教育。在行為特征上,土豪劣紳行為往往不受國家權力約束,甚至抗拒國家權力的制約和滲透。新鄉紳則代表著國民黨政權力量向鄉村宗族社會擴張,與國民黨政權保持著政治意識形態的一致,形成了民族為綱而家族為目的新理念。在宗族觀念上,新鄉紳保持了某種儒家的政治態度,但以孫中山的民族主義相號召,強調國家與宗族的連貫,甚至設計某些宗族制度改良,以期適應近展的潮流。如制訂新家法,組織農業合作社,制訂合作社章程,提倡新族學,擔任新族學校董并使之成為新鄉紳民間身份的主要標志等。這表明了在國民政府意識形態影響下,新鄉紳作為鄉村宗族社會改良的政治力量,以國家統一意識形態連貫國家政權與鄉村宗族,以保持社會的大一統局面,實現國家對鄉村宗族的有效控制的積極一面。(8)

比較而言,舊鄉紳具有國家賦予的身份特權,新鄉紳卻多是基層政權的實際掌權者,與國家基層政權關系的親密度遠高于舊鄉紳,基本上控制了鄉村;舊鄉紳是倫理道德的化身與代表,多有贍濟宗族的行為,新鄉紳則多熱衷于鉆營官場與斂積更多的個人財富,其鄉村宗族的道義性權威低于舊鄉紳。但因儒家文化的深厚影響,新鄉紳也多有著儒家家族情懷,并與國民黨官方越來越濃厚的儒家色彩意識形態保持高度一致,痛詆新文化及其沖擊下的社會變遷,主張以儒家文化重構國家家族新秩序,具有一定的統制鄉村宗族的內在道義權威。(9)

二、當代農村紅鄉紳的構成與重要作用

回顧歷史,可見鄉紳是古代以至近代中國社會中一個在經濟、政治、文化生活中起主導作用的重要階層。他們的權力、資本和社會地位,不僅僅是古代皇權默許甚至授予的,或近代國家基層政權授予的,同時也是他們對國家意識形態和儒家文化的認同,在上層政權不容易支配到的鄉村社會里,負起率民為善的教化責任,補充了地方行政的不足,從鄉村的宗族、家族、民眾那里打下較廣泛民眾基礎的結果。探討新舊鄉紳的特點,研究近代國家政權力量與鄉村宗族、文化傳統與文化建設的關系,有利于我們解析鄉紳現象,解決目前的三農困境。

觀察當今,農村是否存在著既近似于又有別于以往鄉紳階層的新興鄉紳——“紅鄉紳”?這只要深入了解農村現狀就可以清楚。“紳士”的本意原是指地方上有勢力有功名的人。(10)如果我們綜合考察新舊鄉紳的歷史功過,承認其承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造福鄉里的歷史貢獻,重視其主導鄉間輿論與闡釋國家政策的橋梁作用和正負后果,不受歷史上對“鄉紳”定義的貶義或褒義影響,只是把“鄉紳”作為一種擁有經濟資本、政治影響、文化水平、社會資源的優勢,在當今農村權力的文化網絡中,具有基層的政治權力,廣泛的社會群眾基礎,以及具有鄉村的國家主流文化的解釋權,需要予以關注、培育和引導的重要階層的代名詞,那么,紅鄉紳階層的存在與作用,就是不言而喻的。

事實上,社會主義農村的紅鄉紳,主要由以下幾部分人組成。一、鄉鎮黨政部門與村委會里有政治資本的黨政干部,及其親屬;有功勛榮譽、海外關系、上層社會關系等社會資本的鄉村退休官員、復退軍人、知名人士、鄉鎮村民及其家屬等一批有社會影響的人物;受過專業訓練立志回鄉發展,有文化資本、獨到眼光和較高技能的知識分子和專業人才;執行改革開放政策后,鄉村首先富裕起來的有經濟資本的鄉鎮民營企業家,外出經商、創業、務工致富的返鄉農民等。其共同的特征是,有中等或高等文化程度和較豐富的社會經驗;有較高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較寬廣的文化視野;有一定的基層組織的權力或支配這些權力的社會影響力;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較多的致富門道與社會資源;有代表民意肯定或批評地方決策的鄉間輿論話語權;有與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保持較為一致的官方或準官方的立場。

由此可見,紅鄉紳的崛起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其所起的鄉村發展的中堅作用已不容忽視。目前,我黨的歷史任務隨時代的發展,人民的需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由以往依靠無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的貧困農民,奮起推翻舊政權,分配土地,解放生產力,變成了今天依靠掌握了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有益人民的中堅階層,改革優化新政權,發展生產力,建設和諧小康社會,以實現中華民族振興,本世紀中葉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的偉大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解決好三農問題,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培育好主導農村的新興力量——紅鄉紳階層。這首先需要發揮他們文化程度較高,社會經驗較豐富,接受新事物能力較強和文化視野較寬廣的優勢,借助現代大眾傳媒的強勢手段,引導他們學習中國社會發展的歷史、國情和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理解和認同黨和政府的正確決策,將以人為本,科學執政的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其次要發揮他們掌握了鄉間話語權的優勢,消除其內部對黨和國家深化改革,改變農村基層腐敗現象與落后觀念的疑慮,堅定不移地與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保持一致。其三要發揮他們擁有基層組織的權力與左右這些權力的社會影響力、較強的經濟實力、較多的致富門道與社會資源的優勢,引導并支持他們由發家致富轉向共同富裕,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會的骨干力量和中堅階層。

總而言之,只有從“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戰略高度出發,根據中國國情需要,積極培育凝聚了時代先進文化力量的紅鄉紳階層,才能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要求(11),使其帶頭完成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物質文明的新農村,建設以人為本、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的新農村,建設管理民主、組織健全、政治文明的新農村等重要的時代任務;才能培養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和國家政策扶持,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強農業設施建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才能完成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業、畜牧業、水產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標準化,健全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動植物病蟲害防控體系;才能完成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任務,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才能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加強農村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才能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包括農村文化教育事業,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清潔能源投入,建立符合國情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開辟增收新途徑(12)。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新網,2005-10-19日。

(2)郝秉鍵:《日本史學界的明清“紳士論”》,2004-12-12,國學網--中國經濟史論壇。

(3)沈葵:《近代中國鄉紳階層及其社會地位》,光明日報2001年11月13日。

(4)(8)(9)林濟:《新鄉紳與近代宗族》,《二十一世紀》網絡版2002年11月號,總第8期,2002年11月30日。

(5)張小軍:《象征資本的再生產——從陽村宗族論民國基層社會》,《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3期。

(6)史靖:《神權的本質》,載《皇權與紳權》,學風出版社1948年版。

(7)《鄂東巡視員曹大駿的報告》(1929年8月31日),載《湘鄂贛革命根據地文獻資料》第一輯,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2頁。

(10)《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1007頁。《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指出:要“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1)要完成這一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有必要從歷史的回顧和現狀的分析中,認清我國農村新舊鄉紳的歷史作用、功過是非以及今天紅鄉紳的地位和實力,依靠先進文化力量推動當前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傳統鄉紳與民國新鄉紳的歷史功過

中國歷史上的鄉紳,由于具有官僚、地主、商人特質的三位一體的社會性格,以及生員享有相當于九品官的免役特權,在地方行政中有一定的權限,曾經是與國家政權相輔相成,穩定與推動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他們在文化上傳播儒教和中華傳統道德文化,是培育實施君主政治的官僚或隱士的沃土;在政治上表現出對中央政府的迎合以及對其過大壓力的反彈,成為鄉意代言人,改朝換代時或起兵勤王或反王保境,或加速或延緩新政權建立的民間武裝力量的首領;在經濟上則是進行土地兼并、高利貸、壟斷市場,結交官府,追求私利,以及各種地方公益活動等的農村社會的上流階層,并分化成“升官斂財型”和“經世濟民型”的兩種類型。前者因包納錢糧、恃頑抗納、包充職役、欺壓農民的惡劣行為,享有“劣衿”、“刁劣之徒”、“土豪劣紳”的惡稱。后者則以“官督紳辦”的“鄉董制”機構,在縣府指導下,經辦水利、養救院、普濟堂、育嬰堂、義倉,以官民共營形式出資興建和管理鄉集(清初曾是可以免稅的“義集”)等,在明清時代控制了社會福祉事業,享有“百姓之望”、“民之師表”,“齊民之表率”、“百姓之觀瞻”、“庶民之坊表”的美稱。

為揭示中國國情和把握中國變化進程,日本學者半個世紀前就根據社會形態發展理論、階級理論和社會史理論,從歷史分期、土地所有制及賦役制度、社會控制、地域社會等不同角度,考察了中國紳士的社會性格、社會特質、紳權的社會構造、紳士的角色功能等,最后把紳士界定為統治階級或中間社會階層,逐漸形成了以研究土地、賦役問題為核心的“鄉紳土地所有論”和以研究權力結構問題為核心的“鄉紳統治論”兩種意見。他們認為:紳士由現任官、退任官、未出仕的秀才舉人、候補官僚和有官銜者等五種人組成;后四種人為鄉紳。在經濟上,紳士一般是地主、商業高利貸資本家,占有巨額的社會財富;在政治上,與滿洲貴族、漢族大商業家構成統治階級,壟斷國家政權;在文化上,則處于獨占地位,是儒家文化的維護者和傳承者。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由紳士組織領導的團練、鄉勇發揮了異乎尋常的作用,又顯現出巨大的政治經濟軍事實力。(2)

中國學者則認為,近代中國鄉紳主要由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當地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鄉或長期賦閑居鄉養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鄉村社會有影響的人物構成。他們近似于官而異于官,始終處在封建社會的清議派和統治集團的在野派位置。他們獲得的各種社會地位是封建統治結構在其鄉村社會組織運作中的典型體現。其政治地位主要顯現為:一,扮演朝廷、官府政令在鄉村社會貫通并領頭執行的角色。二、充當鄉村社會的政治首領或政治代言人。三,通過出租土地控制農民經濟利益,通過領頭集資修建水渠、道路,把持鄉村經濟生產要素,通過捐款救災,穩定當地民心。四,作為儒家文化最可靠的信徒捍衛儒學,以此影響著周圍人的文化價值觀乃至社會價值觀,逐步確立了自身在鄉村社會中的文化主導者地位。五,出資辦地方治安隊或團練,大多還自任頭領,對鄉村社會治安進行控制等。(3)

直至國民黨統治的民國時期,舊鄉紳退出歷史舞臺后,農村仍廣泛存在著一個依附國民黨政權的新鄉紳群體,并在國民黨政權與鄉村宗族社會之間扮演了重要角色。有學者認為,新鄉紳不是簡單的國家代言人,而是社會的文化體現者和傳播者。杜贊奇提出的“權力的文化網絡”概念,對此有過深刻的理論剖析。其“權力”是指個人、群體和組織通過各種手段以獲取他人服從的能力,“文化”則是指這些組織和個人、群體所認同的象征和規范,諸如信仰、愛憎、親仇等。網絡主要包括宗族、市場和水利管理等方面的組織(如廟會、水會、商會等),以及非正式的人際關系網(如血緣、庇護和被庇護、傳教士和信徒的關系等)。(4)正是新鄉紳掌握的這一權力的文化網絡,構成了上世紀初主導中國鄉村社會及其政治、經濟的風向標和活動范圍。

然而,民國政權的轉換雖改變了國家政權模式和國家與社會的關系,卻沒有改變政治文化,這使得新鄉紳的行為價值觀念,對新國家的理解、對權力的運用方式、對鄉民的管理觀念,以及對鄉村文化建設與資本運作的理解等都還是舊的,難以擔當時代改革家的重任。根據布迪厄關于資本體系主要包括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和象征資本的理論,經濟資本是直接的經濟資源,文化資本是一種信息資源,社會資本是實際和潛在的資源總和與社會組織,象征資本則是一種一般性的資本,具有再生產性。致力于發“社會轉型財”的新鄉紳,于是合法利用象征資本積累他們自己的資源,但卻偏離了正途。民國時期的陽村宗族和鄉紳運用“象征資本再生產”的結果,之所以證實了民國的失敗,主要是因為新鄉紳誤解和曲解了新的“國家”、“宗族”、“革命”等概念,使新文化、新制度、新國家在象征資本的再生產中遭到“意義”生產的失敗的結果。(5)這也說明民國時期掌握了新文化解釋權的新鄉紳,在權力文化網絡里,力圖運用其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象征資本來決定國家命運時,所體現出來的政治文化的兩面性,那就是:“當政府權力直接施諸人民身上,紳士是保持中間姿態的;當政府權力施諸紳士身上,紳士是抗衡政府的;當他們自己將權力施諸或代政府將權力施諸人民時,紳士和人民是對立的;一旦民權強大時,他們是和政府皇權一致的”(6),這也是以往新鄉紳利用權力文化網絡進行象征再生產時,無法建立新制度來取代舊制度,無法建立新文化網絡以取代舊文化網絡的關鍵。

通過進一步的研究,學者們有的強調近代鄉紳是國家與鄉村民間社會之間的中介力量,有的認為鄉紳應該與城紳相對應,鄉紳就是鄉居的士紳;有的指出,傳統士紳的主體就是從國家獲得特殊身份的地方知識精英,他們與國家政權關系密切。可以說,在北伐戰爭以前,實際上是土豪劣紳及傳統士紳這些舊鄉紳控制了鄉村社會。直至19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隨著舊鄉紳被打倒,依附于國民黨政權的新鄉紳才逐漸取代舊鄉紳而成為鄉村社會的重要政治力量。早在1929年,中共文獻就指出與舊豪紳相區別的新豪紳,其實也就是以接受新式教育為特征的新鄉紳,其主體正是國民黨基層政權的掌權者演化而來。(7)

新鄉紳的興起,與國民黨強化基層政權,建立區鄉鎮政權機構,強化聯保等準權力機構,造成國家權力在鄉村基層社會的擴張有密切關系。與20世紀20-30年代鄉村革命所打倒的,不具官僚身份,屬于一種為官府所依靠的民間豪強勢力的土豪劣紳不同,新鄉紳擔當了國民黨基層政權的縣區鄉鎮長、聯保主任等,大都接受過中等或高等的新式教育。在行為特征上,土豪劣紳行為往往不受國家權力約束,甚至抗拒國家權力的制約和滲透。新鄉紳則代表著國民黨政權力量向鄉村宗族社會擴張,與國民黨政權保持著政治意識形態的一致,形成了民族為綱而家族為目的新理念。在宗族觀念上,新鄉紳保持了某種儒家的政治態度,但以孫中山的民族主義相號召,強調國家與宗族的連貫,甚至設計某些宗族制度改良,以期適應近展的潮流。如制訂新家法,組織農業合作社,制訂合作社章程,提倡新族學,擔任新族學校董并使之成為新鄉紳民間身份的主要標志等。這表明了在國民政府意識形態影響下,新鄉紳作為鄉村宗族社會改良的政治力量,以國家統一意識形態連貫國家政權與鄉村宗族,以保持社會的大一統局面,實現國家對鄉村宗族的有效控制的積極一面。(8)

比較而言,舊鄉紳具有國家賦予的身份特權,新鄉紳卻多是基層政權的實際掌權者,與國家基層政權關系的親密度遠高于舊鄉紳,基本上控制了鄉村;舊鄉紳是倫理道德的化身與代表,多有贍濟宗族的行為,新鄉紳則多熱衷于鉆營官場與斂積更多的個人財富,其鄉村宗族的道義性權威低于舊鄉紳。但因儒家文化的深厚影響,新鄉紳也多有著儒家家族情懷,并與國民黨官方越來越濃厚的儒家色彩意識形態保持高度一致,痛詆新文化及其沖擊下的社會變遷,主張以儒家文化重構國家家族新秩序,具有一定的統制鄉村宗族的內在道義權威。(9)

二、當代農村紅鄉紳的構成與重要作用

回顧歷史,可見鄉紳是古代以至近代中國社會中一個在經濟、政治、文化生活中起主導作用的重要階層。他們的權力、資本和社會地位,不僅僅是古代皇權默許甚至授予的,或近代國家基層政權授予的,同時也是他們對國家意識形態和儒家文化的認同,在上層政權不容易支配到的鄉村社會里,負起率民為善的教化責任,補充了地方行政的不足,從鄉村的宗族、家族、民眾那里打下較廣泛民眾基礎的結果。探討新舊鄉紳的特點,研究近代國家政權力量與鄉村宗族、文化傳統與文化建設的關系,有利于我們解析鄉紳現象,解決目前的三農困境。

觀察當今,農村是否存在著既近似于又有別于以往鄉紳階層的新興鄉紳——“紅鄉紳”?這只要深入了解農村現狀就可以清楚。“紳士”的本意原是指地方上有勢力有功名的人。(10)如果我們綜合考察新舊鄉紳的歷史功過,承認其承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造福鄉里的歷史貢獻,重視其主導鄉間輿論與闡釋國家政策的橋梁作用和正負后果,不受歷史上對“鄉紳”定義的貶義或褒義影響,只是把“鄉紳”作為一種擁有經濟資本、政治影響、文化水平、社會資源的優勢,在當今農村權力的文化網絡中,具有基層的政治權力,廣泛的社會群眾基礎,以及具有鄉村的國家主流文化的解釋權,需要予以關注、培育和引導的重要階層的代名詞,那么,紅鄉紳階層的存在與作用,就是不言而喻的。

事實上,社會主義農村的紅鄉紳,主要由以下幾部分人組成。一、鄉鎮黨政部門與村委會里有政治資本的黨政干部,及其親屬;有功勛榮譽、海外關系、上層社會關系等社會資本的鄉村退休官員、復退軍人、知名人士、鄉鎮村民及其家屬等一批有社會影響的人物;受過專業訓練立志回鄉發展,有文化資本、獨到眼光和較高技能的知識分子和專業人才;執行改革開放政策后,鄉村首先富裕起來的有經濟資本的鄉鎮民營企業家,外出經商、創業、務工致富的返鄉農民等。其共同的特征是,有中等或高等文化程度和較豐富的社會經驗;有較高的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和較寬廣的文化視野;有一定的基層組織的權力或支配這些權力的社會影響力;有較強的經濟實力,較多的致富門道與社會資源;有代表民意肯定或批評地方決策的鄉間輿論話語權;有與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保持較為一致的官方或準官方的立場。

由此可見,紅鄉紳的崛起已經是不爭的事實,其所起的鄉村發展的中堅作用已不容忽視。目前,我黨的歷史任務隨時代的發展,人民的需要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由以往依靠無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的貧困農民,奮起推翻舊政權,分配土地,解放生產力,變成了今天依靠掌握了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有益人民的中堅階層,改革優化新政權,發展生產力,建設和諧小康社會,以實現中華民族振興,本世紀中葉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的偉大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解決好三農問題,建設好社會主義新農村,培育好主導農村的新興力量——紅鄉紳階層。這首先需要發揮他們文化程度較高,社會經驗較豐富,接受新事物能力較強和文化視野較寬廣的優勢,借助現代大眾傳媒的強勢手段,引導他們學習中國社會發展的歷史、國情和優秀的傳統道德文化,理解和認同黨和政府的正確決策,將以人為本,科學執政的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出發點和歸宿點。其次要發揮他們掌握了鄉間話語權的優勢,消除其內部對黨和國家深化改革,改變農村基層腐敗現象與落后觀念的疑慮,堅定不移地與社會主義主流意識形態保持一致。其三要發揮他們擁有基層組織的權力與左右這些權力的社會影響力、較強的經濟實力、較多的致富門道與社會資源的優勢,引導并支持他們由發家致富轉向共同富裕,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會的骨干力量和中堅階層。

總而言之,只有從“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的戰略高度出發,根據中國國情需要,積極培育凝聚了時代先進文化力量的紅鄉紳階層,才能按照黨中央和國務院的要求(11),使其帶頭完成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物質文明的新農村,建設以人為本、村容整潔、鄉風文明的新農村,建設管理民主、組織健全、政治文明的新農村等重要的時代任務;才能培養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和國家政策扶持,改善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推進現代農業建設,加快農業科技進步,加強農業設施建設,調整農業生產結構,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才能完成優化農業生產布局,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發展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農業、畜牧業、水產業,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標準化,健全農業技術推廣、農產品市場、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動植物病蟲害防控體系;才能完成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任務,全面深化農村改革,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就業制度,增強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服務功能;才能鼓勵和引導農民發展各類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加強農村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健全村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才能大力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包括農村文化教育事業,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實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貧工程,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清潔能源投入,建立符合國情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開辟增收新途徑(12)。

參考文獻:

(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新網,2005-10-19日。

(2)郝秉鍵:《日本史學界的明清“紳士論”》,2004-12-12,國學網--中國經濟史論壇。

(3)沈葵:《近代中國鄉紳階層及其社會地位》,光明日報2001年11月13日。

(4)(8)(9)林濟:《新鄉紳與近代宗族》,《二十一世紀》網絡版2002年11月號,總第8期,2002年11月30日。

(5)張小軍:《象征資本的再生產——從陽村宗族論民國基層社會》,《社會學研究》2001年第3期。

(6)史靖:《神權的本質》,載《皇權與紳權》,學風出版社1948年版。

(7)《鄂東巡視員曹大駿的報告》(1929年8月31日),載《湘鄂贛革命根據地文獻資料》第一輯,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22頁。

(10)《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1979年版,第1007頁。

(11)《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新華網2005年10月11日。

(12),《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議的說明》,2005年10月8日。

(11)《中國共產黨十六屆五中全會公報》,新華網2005年10月11日。

(12),《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建議的說明》,200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