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通知

時間:2022-03-10 0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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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我縣集體林林權制度主體改革已完成,同時開展了一系列林改配套改革。隨著林改的不斷深化,改革成效日益突顯,廣大林農發展林業的積極性空前高漲,呈現了全社會關注林業的良好局面。

但同時出現了不少林權糾紛問題,歷史遺留的林權糾紛也仍有一些未得到有效化解,影響了社會穩定和林業改革事業的健康發展。為進一步加大林權糾紛調處力度,鞏固林改成果,維護林權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和諧的林業改革發展環境,根據省、市林改工作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建立林權糾紛調處聯席會議制度,現將聯席會議成員及職責通知如下:

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聯席會議主要負責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員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調處應由聯席會議解決的應急林權糾紛案件,督促、指導各鄉鎮政府調處其區域內的林權糾紛案件,以及完成上級交辦的林權糾紛案件。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負責日常工作。

各鄉鎮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林權糾紛調處組織,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依法調處的原則,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長效調處機制,妥善處理各種林權糾紛,力爭做到及早發現、有效控制、規范調處、依法解決。對調處無效的,要引導群眾通過司法渠道解決,避免因調處不到位、調處不當造成上訪事件發生,確保農村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