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豬協會章程

時間:2022-06-29 05: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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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豬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協會名稱:×××養豬協會

第二條:協會性質:×××養豬協會是由天九鎮范圍內所有自愿加入協會的養豬戶組成的,促進養豬業發展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協會的宗旨: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通過協會的共同努力,力爭把天九鎮建設成面向粵、港、澳及其它沿海發達地區的生豬供應基地,使天九鎮養豬業逐步走向專業化、規?;?、科學化的道路。

第四條:協會接受定南縣農業局的業務指導和定南民政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協會會址設在天九鎮政府。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主要業務范圍:

㈠建立并健全全鎮生豬生產與銷售信息網絡,為會員提供信息和咨詢服務,收集、傳遞并生豬市場信息;

㈡為所有會員聯系優良種豬和飼料;

㈢開展會員間的經驗交流,搞好服務、技術培訓;

㈣積極參與、支持和組織會員與萬頭豬場生豬飼養戶聯合組建產銷銜接的“公司農戶”等產業組織;

㈤及時向政府反映會員的有關問題和建議,爭取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的養豬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

㈥實行共同防疫,提供產供銷一條龍服務;

㈦組織會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㈡擁護協會的章程;

㈢自愿遵守協會章程,積極參加協會工作;

㈣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第八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㈠填寫入會申請登記表;

㈡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㈢由理事會發給會員證。

第九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㈠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㈡參加協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㈢監督協會工作,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

㈣合法經營權益和利益得到保護;

㈤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㈠模范執行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合法經營;

㈡遵守協會章程,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㈢審議協會年行和財務預、決算報告;

㈣關心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有關活動,及時向本會反映情況和意見;

㈤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㈥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并交回會員證。

第十二條: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協會的最權力機關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是:

⑴制定和修改章程;

⑵選舉和罷免理事;

⑶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⑷決定終止事宜;

⑸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縣農業局審查,并經民政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不超過年。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⑴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⑵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⑶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⑷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⑸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⑹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⑺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⑻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方能召開,其決議必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九條:理事會每年至少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條:本協會的會長、事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㈠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㈡在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㈢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周歲;

㈣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的;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一條: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三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在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三條:協會會長為協會法定代表,協會法定代表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條: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⑴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⑵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⑶代表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五條: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㈠主持辦理機構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㈡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㈢處理其他日常事務。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六條:協會經費來源

⑴會費;

⑵捐贈;

⑶政府資助;

⑷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⑸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條: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二十八條: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九條: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條:協會會計、出納由理事會成員擔任,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接交手續。

第三十一條: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公布。

第三十二條: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條:對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三十五條:協會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通過后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七條: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八條: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理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條: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開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年月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