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醫藥的政策及發展狀況

時間:2022-11-02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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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醫藥的政策及發展狀況

一、民族醫藥的概念

醫藥是人類與生俱來的需求,各個民族在歷史上都有自己的醫學創造與醫學積累。民族醫藥的概念可以分廣義和狹義的兩種。公務員之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廣義的概念是指中華民族的傳統醫藥,這里的民族,是指中華民族大家庭,具有本國的、本土的、非外來的意義。狹義的概念就是指中國少數民族的傳統醫藥。中國民族醫藥其中包括藏醫藥、蒙醫藥、維吾爾醫藥、傣醫藥、壯醫藥、苗醫藥、瑤醫藥、彝醫藥、侗醫藥、土家族醫藥、回回醫藥、朝鮮族醫藥等等。

在我國,民族醫藥、民間醫藥與中醫藥并稱為中國傳統醫藥。中醫藥是以漢文化為背景的中國古代社會的主流醫學,至今具有無可爭議的學術地位和社會地位,是中國傳統醫藥的當然代表。民族醫藥不是中醫藥的某個分支,而是中醫藥的姐妹。民間醫藥則是蘊藏在民間的養生習俗、單方驗方、草醫草藥和醫療方面的一技之長,他們并不一定受到中醫學的理論的指導,也很難歸屬于某個民族醫學,人們一般通稱其為“民間草醫”。民族醫學和中醫學有著相似的哲學思維、醫療特點、用藥經驗和歷史命運,都屬于中國的傳統醫藥。

同時,中國傳統醫藥包括中醫藥、民族醫藥、民間醫藥也是世界傳統醫藥的一部分。在2002年通過的《世界衛生組織2002~2005年傳統醫學戰略》中,對傳統醫學下了確切的定義,指出“傳統醫學是傳統中醫學、印度醫學及阿拉伯醫學等傳統醫學系統以及多種形式的民間療法的統稱。傳統醫學療法包括藥物療法(如使用草藥、動物器官和/或礦物)和非藥物療法(如在基本不使用藥物的情況下進行,比如針刺療法、手法治療及精神治療)。

二、我國民族醫藥的政策

198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藥和我國傳統醫藥”。1984年11月23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全國民族醫藥工作的幾點意見》的通知中指出:“民族醫藥是祖國醫藥學寶庫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民族醫藥事業,不但是各族人民健康的需要,而且對增進民族團結、促進民族地區經濟、文化事業的發展,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醫療衛生事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中指出:“各民族醫藥是中華民族傳統醫藥的組成部分,要努力發掘、整理、總結、提高,充分發揮其保護各民族人民健康的作用”。2002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指出:“要認真發掘、整理和推廣民族醫藥技術”。

2002年12月4日,衛生部、教育部、人事部、農業部在《關于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提出“在中等醫學專業中可保留衛生保健及中醫(民族醫)類專業”,在談到進一步深化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改革時,要求“增強全科醫學知識和中醫藥學(民族醫學)的教學內容”。2004年2月19日,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在全國中醫藥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民族醫藥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方面也發揮著重要作用,要認真做好挖掘,整理、總結、提高工作,大力促進其發展”;“在少數民族集中居住的農村和偏遠山區、牧區,還要注意發揮民族醫藥的作用,要高度重視民族醫藥的發展”。吳儀副總理強調:“我們都在講中醫藥是國粹,要努力保護,加以提高,但是不給予積極支持,連起碼的政策都不落實,又談何重視,談何保護,談何提高?這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要堅決落實好既有的政策,把對中醫藥的支持落實到行動上來。同時,要不斷研究制定新的有利于中醫藥發展的政策”。200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條例》在附則中規定:“民族醫藥的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從1977年版開始,在所收載的“中藥藥材”中開始包括少數民族藥材,在中藥成方制劑中包括少數民族成藥,這是《中國藥典》第一次出現民族藥的概念。

三、我國民族醫藥企業的發展狀況

我國民族藥企業的出現可以上溯到上個世紀60年代大搞中草藥群眾運動時期。當時西藏自治區藏醫院(它的前身是藥王山醫學利眾院與“門孜康”合并而成的拉薩藏醫院)因門診量增大,國內外對藏藥的需求明顯增加,藏醫不僅要在門診看病,還要自己動手配藥、粉碎、制丸、包裝甚至發藥。1964年,為了滿足藏醫藥事業發展的需要,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藏醫院擴建藏藥廠,同時派專人到北京同仁堂學習先進的制藥技術。1982年,由中國藥材公司籌劃并投資,在內蒙古的通遼建立了第一個現代化的蒙藥廠。1996年,在西藏自治區成立四十周年大慶時,由江蘇省投資近7000萬元在拉薩援建了現代化的西藏自治區藏藥廠(今西藏藏藥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傳統藏藥進入現代化生產的重要標志。20世紀90年代初,在改革開發和西部大開發形勢的鼓舞下,一批民營的民族醫藥企業如雨后春筍,蓬勃興起。如奇正藏藥創辦于1993年,金訶藏藥創辦于1996年。至目前為止,全國的民族藥企業約130家,主要包括藏、蒙、維、苗、傣、彝六類民族藥,2003年銷售約50億元。

四、我國民族醫藥行業質量管理狀況

民族藥的國家標準,共計1178種,其中制劑865種,藥材313種。具體情況是:《中國藥典》1995、2000年版共公布民族藥藥材5種,制劑33種。1995年9月1日,衛生部公布了藏藥部頒標準,其中藏藥材136種,制劑200種。1998年10月1日,衛生部公布了維吾爾藥部頒標準,其中維藥材115種,制劑87種。1998年11月1日,衛生部公布了蒙藥部頒標準,其中蒙藥材57種,制劑177種。關于這一點,有人理解為民族藥的國家標準只有藏藥、蒙藥、維藥三種。其實,到2002年12月,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經專家評審已經將435個民族藥地方標準轉為國家標準(減去與以往標準重復的實為405種)。至此,民族藥的國家標準共計1178種,即藥材313種,制劑865種。其中,藏成藥318種,蒙成藥177種,維成藥96種,傣成藥37種,苗成藥154種,彝成藥81種,壯成藥1種,景頗族成藥1種。2000年版《醫保目錄》收入民族藥47個。

五、進一步提高民族醫藥質量信譽水平是民族醫藥行業發展的重要任務

總的來說,我國民族藥的發展正處于方興未艾階段。我們的民族藥企業大都是新興企業、民營企業和西部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目前還屬于弱勢企業,市場影響力不夠,很多企業存在資金少、藥品銷售主渠道不暢、進入醫院比較困難等問題。同時,由于有關民族藥的宣傳工作非常薄弱,許多民族藥的性味、功能、主要療效等內容未能被群眾了解,如民族藥的說明書沒有特色,普通老百姓看不懂其中的術語。還有一點,就是大部分中醫和西醫行業的從業人員對民族醫藥學習掌握也很不夠,影響了民族醫藥的普遍使用,以上諸多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民族醫藥企業的發展。因此,讓廣大人民群眾全面、客觀、真實地了解民族醫藥,努力提高民族醫藥企業質量信譽度,是促進我國民族醫藥發展的重要任務。

六、中國質量信譽咨詢系統是提升民族醫藥質量信譽度的有效手段

中國質量信譽咨詢系統是向社會公眾提供全國各行業、各地區企業單位質量信譽、產品(服務)品質和用戶服務信息的專業查詢平臺,由中國質量協會主辦、相關行業協會聯辦,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是聯辦單位之一,具有很好的社會公信力。民族醫藥企事業單位參加中國質量信譽咨詢系統,即可通過該平臺更加有力地配合企業進行廣告和商業宣傳,樹立民族醫藥企業的良好形象。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廣大民族醫藥企業通過共同的努力,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以中國質量信譽咨詢系統彰顯民族醫藥企業形象,我國民族醫藥事業一定能取得更大的進步并獲得全面發展。

附錄:中國民族醫藥學會簡介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是中國各少數民族傳統醫藥的學術團體。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多民族國家,傳統文化的積累非常深厚,各個民族在歷史上創造了大量的醫藥文化。除中醫學以外,還有藏醫學、蒙醫學、維吾爾醫學、傣醫學、壯醫學以及苗、瑤、彝、侗、土家、朝鮮、回、哈薩克等幾十種民族醫藥。它是一個偉大的醫藥寶庫,也是當代依然有科學生命力的醫藥衛生資源。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是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主管的學術團體,成立于1994年2月18日,1997年11月召開第一屆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并全面開展學術活動,現有會員一萬一千余人,團體會員35個。從1998年開始,相繼主辦或承辦了藏醫藥、蒙醫藥、維吾爾醫藥的大型國際學術會議,與各民族地區的地方政府和學術組織聯合召開了藏醫藥、蒙醫藥、苗醫藥、土家醫藥、壯醫藥、瑤醫藥、彝醫藥、侗醫藥等學術研討會,促進了這些民族醫藥的繼承和發展。同時,連續舉辦了"中國民族醫藥論壇",首次提出"讓民族醫藥下山進城,造福人類",對"民族醫藥的可持續發展"、"民族醫藥走向世界"、"民族醫藥與西部開發"、"民族醫藥面對入世"、"民族醫藥與社會保健"、"民族藥產業發展與產業政策"等重大課題,組織專家和企業家進行了深入研討。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對各地的民族醫藥做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認為民族醫藥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是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文化格局的重要表現。對民族醫藥的繼承和發揚,是對民族文化應有的認知和尊重,也是根據人民的意愿對現實存在的傳統醫藥資源的必要開發和合理利用。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根據深入的調查和會員群眾的意見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了《加強民族醫藥文獻整理的建議》、《關于推薦民族醫藥專家進入國家藥典委員會的建議》、《關于適當放寬民族醫院院內制劑審批標準的建議》、《關于民族醫藥立法的建議》、《關于讓更多的民族藥進入"醫保目錄"的建議》、《關于推舉民族藥進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劑品種目錄"的建議》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民族藥部分遴選方案的建議草案)等等,對民族醫藥工作的發展起了一定的推動作用。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多次提出"搶救民族醫藥,保護民族醫藥,把根留住"的學術呼吁。發掘整理民族醫藥要采取尊重歷史、實事求是、滿腔熱情、深入細致的態度,有則有之,無則無之,多則多之,少則少之,不輕易否定,不隨意拔高。保護民族醫藥主要要保護人才,保護文獻文物,保護藥材資源,保護民族醫藥文化園區。同時認為民族醫藥必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抱殘守缺,不固步自封,要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現代化手段,促進民族醫藥的發展,千方百計提高自己的臨床能力為人民造福。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會長為諸國本主任醫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原副局長),常務副會長措如·次朗教授(西藏藏醫學院院長)、王永炎教授(中國工程院院士),副會長羅布桑(蒙古族)、買買提艾力·麻合木提(維吾爾族)、巖拉(傣族)、尕布藏(藏族)、巴圖(蒙古族)、(旦科藏族)、蔡景峰(漢族)、黃漢儒(壯族)、陳士奎(漢族)、羅達尚(漢族)、哈木拉提·吾甫爾(維吾爾族),秘書長王永炎(兼),副秘書長劉成起(常務)、黃福開(北京藏醫院院長)。學會辦事機構設秘書處、學術部、科技開發部、編輯部、對外聯絡部、民族藥非處方藥(otc)辦公室等職能部門和藏醫藥養生保健分會等分支機構,并建立了藏、蒙、維、傣、壯、瑤、侗、土家等專家委員會。

中國民族醫藥學會是中國特有的醫學學術團體。它深深地根植于歷史文化的土壤之中,以"團結隊伍,發展學術"為己任,將民族傳統醫藥的精華奉獻于當代中國人民并走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