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藥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21 0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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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藥管理工作通知

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近日,我局根據國家局及省局的有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迅速開展了對標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產的“糖脂寧膠囊”緊急清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尚未發現此藥品的銷售使用情況。結合我市前期清查情況,現將《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局稽查局關于查處假藥糖脂寧膠囊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轉發你局,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領導務必高度重視此次清查工作,繼續加強領導,組織力量,在前期清查工作的基礎上,按照國家局稽查局食藥監稽函[2009]8號、10號通知和省局稽查總隊食藥監稽函[2009]02號、川食藥監稽[2009]1號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排查標示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產的“糖脂寧膠囊”(批號081101),確保清查工作取得實效。

二、要加強對??漆t院、大型藥房的重點檢查,一旦發現假藥“糖脂寧膠囊”,要迅速查控,立即報告市局稽查支隊,同時務必查清其購進、銷售及使用情況,并及時立案調查,主動聯系公安部門介入配合。要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對假藥“糖脂寧膠囊”案件的偵破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案件的進展情況。

三、對非法購入和銷售假藥“糖脂寧膠囊”的涉藥單位,一經查實,一律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以“情節嚴重的”進行處理。符合刑事追訴標準的案件,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

四、要繼續深入清查藥品銷售和使用終端,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繼續加大對義診、講座、咨詢及專家名義推薦銷售藥品行為的監督,對違法行為迅速依法查處。

五、清查工作情況實行周報告制度,對發現的假藥“糖脂寧膠囊”信息,以及案件的查辦和移送等重大情況,要立即書面上報市局稽查支隊。市局將在適當時候對清查工作進行督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