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判改革工作回顧

時間:2022-11-15 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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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判改革工作回顧

五年審判改革工作回顧

一、關于審判和執行工作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五年來,九臺法院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強審判和執行工作,審判職能進一步強化,審判領域進一步拓展,審判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提高。年至年,共審結各類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

×(一)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維護國家安全,確保社會穩定。九臺法院以維護社會穩定為己任,堅決依法懲處各類刑事犯罪。五年來,共審結一審刑事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判處犯罪分子人,上升%。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占%。

××依法嚴懲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險物質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盜竊等多發性犯罪;依法懲處、淫穢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犯罪;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等犯罪。共審結上述案件件,判處犯罪分子人,分別比前五年上升7%和14%。此外,還審結詐騙、尋釁滋事、交通肇事等案件件,判處犯罪分子人,分別比前五年上升%和%。

×(二)調節民事和行政關系,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制的逐步完善,民事案件逐年增加。五年來,共審結一審民事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加強婚姻家庭等案件的審理,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權利。九臺法院妥善處理離婚、撫養、贍養、扶養、繼承以及家庭財產分割案件,共審結件,比前五年上升5%,注重保護婦女、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人身、財產損害賠償案件,依法制裁侵權行為,共審結件,比前五年上升%。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等案件,共審結件,比前五年增長倍,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此外,還審結房地產、建設工程、運輸等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

××加強商事案件的審理,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九臺法院妥善處理涉及企業改制、破產案件,買賣合同、金融糾紛、企業承包、租賃等案件,共審結件,比前五年上升9%。

××加強行政案件的審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五年來,共審結行政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案件種類已基本覆蓋行政管理領域。

×(三)加強執行工作,維護法律權威。九臺法院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指示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加大工作力度,清理執行積案。五年來,執結訴訟案件及仲裁裁決等案件共件,執結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非訴訟案件件比前五年上升%;

×改進執行方法,提高執行效率。通過對被執行人財產審計等措施,以及運用轉讓無形資產、以物抵債、執行和解等方式,緩解“執行難”。對涉及困難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安定的案件,優先予以執行。依法制裁暴力抗法行為。加強監督制約,糾正執行錯誤,提高執行工作水平。

×(四)加強審判監督與指導,提高裁判質量。健全告訴申訴制度。五年來,共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件(人)次。對提出申訴和申請再審的,認真進行審查,對確有錯誤的裁判,嚴格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

二、關于法院改革

××五年來,九臺法院認真落實黨的十五大提出的推進司法改革的要求,積極進行法院改革。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原則,比較系統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標和任務。

××(一)改革完善審判方式。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以公開促公正。對依法應當公開審判的案件,一律公開審判。全面推行以公開舉證、質證、辯論、認證為主要內容的庭審方式,提高審判活動的透明度。實行法官開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規范法官庭審行為方式,樹立法官良好形象,維護法庭尊嚴。

進一步加大裁判文書改革力度。注重對證據的分析和適用法律的闡述,增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實行裁判文書公開查閱制度,提高裁判結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二)改革完善訴訟制度。推行訴訟證據制度改革。按照民事、行政訴訟證據的規定,規范當事人的證責任,方便當事人訴訟,確保裁判公正。

×探索審判監督制度改革。制定再審案件立案標準,確保當事人依法行使申訴權和申請再審權,在糾正錯誤裁判的前提下,維護生效裁判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

××改革訴訟費用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嚴格訴訟收費項目和標準,減輕當事人訴訟負擔。

××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尤其是涉及婦女、老人、未成年人、殘疾人、下崗職工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養老金等訴訟案件,依法實行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使有理無錢的當事人打得起官司。對公訴案件中符合條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師為其辯護,保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五年來,實行司法救助的案件已達件,司法救助總金額萬元。

×(三)改革完善審判機制。按照確保司法公正、廉潔、高效的要求,對審判機構的設置和職能進行調整,建立民事審判新格局,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審判體系。全面落實立案與審判、審判與監督、審判與執行三個分立制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推行審判運行機制改革。加強審判流程管理,運用網絡等現代科技手段,實行統一立案,對案件審理的不同階段進行跟蹤,保證審判活動有序進行。加強審限管理,建立審限警示、催辦和通報制度,解決案件超審限問題。五年來,審限內結案率%,比前五年有所提高。實行訴訟風險明示制度,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依法擴大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提高訴訟效率。

×強化合議庭職責。除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議庭依法自行裁決,并對裁判結果負責,做到權責一致。逐步改變院長、庭長審批案件的做法,強調院長、庭長擔任審判長直接審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四)改革完善法官管理制度。根據《法官法》的規定,完成了法官等級評定工作。實行法官任職前的審核制度,在法院職權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把好“進人關”,防止不合格人員進入法官隊伍。

×探索法院人事分類管理制度改革。根據審判工作特點,試行對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員的分類管理,理順法官與其他工作人員的關系。推行審判長和獨任法官選任制,優化法官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