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通知

時間:2022-03-14 0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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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通知

為加強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依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區司法局與區青教辦研究決定成立青少年法律援助站。

一、機構職能

區青少年法律援助站屬于區法律援助中心下設機構,辦公室設在區青教辦,負責辦理青少年法律援助事宜。

二、援助對象

根據《大連市區法律援助辦法》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獲得法律援助:

(一)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確需法律幫助的未年人;

(二)未成年人非訴訟案件需要法律幫助的;

(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沒有聘請辯護人的。

三、受理程序

(一)未成年人需要法律援助時,由本人(或監護人)向區青教辦申請,經區青教辦審核,符合援助條件的,報區法律援助中心確認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服務人員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遇有未成年人涉法的特殊情況需要法律援助時,區青教辦與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協作辦理法律援助事宜。

區青少年法律援助站在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未盡事宜,由區青教辦與區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