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五個法規文件 進一步深化我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

時間:2022-10-30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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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五個法規文件 進一步深化我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

今年4月,中央批準下發了《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和《關于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意見》等五個法規文件。隨后,中央和省、市委相繼召開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五個法規文件進一步深化我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寶市辦發〔2004〕2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貫徹落實意見

一、認真抓好五個法規文件的學習宣傳,增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自覺性

中央集中出臺五個法規文件,是積極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發揚民主,拓寬用人視野,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認真學習和貫徹五個法規文件,是當前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各黨委(黨組)要按照“先黨內、后黨外”的要求,對學習五個法規文件進行具體安排部署。要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對五個法規文件進行認真學習討論,特別是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學習,為廣大黨員干部做出表率,熟悉法規文件的內容。通過學習,深刻認識中央頒布五個法規文件的背景和重大意義,全面準確地理解和掌握法規條文、使用范圍、工作標準和程序,尤其要領會貫穿于其中的基本精神,在實際工作中做到用科學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風、嚴格的紀律,選拔使用領導干部,選準配強各級領導班子。縣委黨校要把五個法規文件作為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通過集中學習,不斷增強各級干部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的堅定性和自覺性。

縣委宣傳部和縣電視臺,要按照統一部署,采取適當的方式,廣泛宣傳頒布實施五個法規文件的重大意義,使廣大黨員和群眾了解五個法規文件的基本精神,引導他們正確行使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同時,要及時宣傳報道鄉鎮和部門學習、貫徹五個法規文件的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全縣學習貫徹活動的不斷深入。

二、結合實際,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項工作

各黨委(黨組)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干部路線,堅持干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緊緊圍繞我縣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大膽探索,勇于實踐,進一步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的干部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結合貫徹中央五個法規文件精神,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應當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進一步健全民主推薦制度。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把民主推薦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必經程序。民主推薦包括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民主推薦一般采取定向推薦的辦法,要向推薦人說明推薦條件和職位要求,根據民主推薦情況,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個人向黨組織推薦干部,要嚴格按照扶辦發〔2004〕82號文件精神辦理,并認真填寫《黨政領導干部人選推薦表》,寫明推薦理由并署名。縣級部門和鄉鎮黨政正職人選的民主推薦,根據職位空缺和干部調整配備的需要,一般要通過召開縣委全體(擴大)會議的形式,進行定向民主推薦;換屆或縣級部門和鄉鎮黨政正職空缺較多時,可召開全縣領導干部大會進行定向民主推薦;對涉及提拔的人選和推薦人選,還應參考其所在部門或鄉鎮的民主推薦情況。

對干部提拔任用時的民主推薦票數,要進行全面客觀的分析,首先要注重群眾公認,進一步擴大民主,落實廣大干部群眾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同時,也要防止簡單地以票取人。對于那些工作不努力,政績平庸,整天忙于走關系、拉選票的人,如有群眾反映,一經查實,不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還要嚴肅處理。支持那些默默無聞,一心撲在工作中,政績比較突出的干部,為他們主持公道,委以重任。既要重視推薦票數,又不唯推薦票數。要在干部選拔任用中形成正確的用人導向,決不能讓正派的人、干實事的人吃虧。

2、不斷加大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力度。按照中央新頒布的《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和我縣實際,公選工作要從改善領導班子結構出發,對領導職位空缺較多,或對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確無合適人選,或需選拔專業性較強職位和緊缺職位的領導干部,一般采取公開選拔的形式進行補充。公開選拔對象范圍要寬,必要時可擴大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中的人員。公選中要特別注意考察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公選干部任職后,要進行跟蹤考察,一般在工作半年后對其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進行一次了解,一年試用期滿后要進行全面考核考察。如出現高分低能或思想政治素質較差、群眾公認程度較低等情況,要免去其試任職務。要通過公選真正把那些思想素質好、知識水平高、工作能力強的人選拔充實到各級領導班子中來。縣委組織部每年初要對領導班子缺職情況,特別是急需人才和緊缺人才,進行綜合分析研究,合理確定出擬公開選拔的職位,提出公選工作的具體方案。公選中要進一步完善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三個環節,筆試、面試要量化計分,面試小組應當挑選公道正派、政策理論和專業水平高、熟悉相關業務的人員組成。要增強筆試、面試的針對性,注重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3、全面推進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競爭上崗工作要按照《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的精神,著重在提高科學性和規范化上下功夫。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斷完善配套措施,嚴格操作程序。競爭上崗工作一般在本機關內部實施,也可根據需要、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允許所屬部門、事業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競爭。今后,凡縣級部門和鄉鎮機關內設機構干部較大范圍調整補充時,都要嚴格按照《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和《關于在全縣黨政機關推行競爭上崗的意見》要求進行操作。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制定競爭上崗工作方案,經組織人事部門審定后組織實施。對于內設機構職位空缺較少,因工作需要個別調整時,也可適當簡化程序,但符合條件的人員一般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自我推薦,由黨委(黨組)負責,在所在部門、單位召開干部大會,由符合條件經報名參與競爭的人員全面介紹本人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及任職后的打算,再進行民主推薦,最后由黨委(黨組)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和人選。競爭上崗既可以競爭具體職位,也可以競爭任職資格,競爭取得任職資格的,由黨委(黨組)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特長,研究確定其具體任職崗位。

4、積極推進黨政領導干部票決制度。根據《黨的地方委員會全體會議對下一級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正職擬任人選和推薦人選表決辦法》,今后對鄉鎮黨政正職擬任人選或推薦人選,實行由縣委常委會提名,縣委全體會議投票表決的辦法。表決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到會,以應到會委員超過半數同意為通過。在縣委全體會議閉會期間,個別急需調整的鄉鎮黨政正職擬任人選或推薦人選,由縣委常委會做出決定,決定前應當書面征求縣委全委會成員意見,如果超過全體成員半數不同意擬任人選、推薦人選的,常委會應當做出不予任用或者不予推薦的決定。在實行對鄉鎮黨政正職票決制的基礎上,

積極探索,逐步過渡到對縣級部門正職人選,也要實行由縣委常委會提名,縣委全體會議投票表決。在擴大推行票決制的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辦事,確保此項改革措施的順利進行。

5、不斷完善黨政領導干部辭職制度。各黨委(黨組)在干部辭職問題上,既要正確引導,疏通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又要態度堅決,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辭職暫行規定》的要求辦事。特別是對因公辭職、自愿辭職、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的適用范圍、條件、程序、處理方法和應注意的事項等具體規定,一定要嚴格執行。另外,在實施引咎辭職和責令辭職過程中,要通過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把干部失職失誤的事實、后果和責任搞清楚,在此基礎上,按照中央文件規定的政策和必經程序,嚴格把握標準和尺度,妥善進行處理,做到準確無誤。除中央文件中規定的九種情形應當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外,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年基本稱職的,也要引咎辭職或責令辭職。要以推行辭職制度為契機,加強干部思想教育,力求在健全干部監督機制、推進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同時,加強組織人事部門與紀檢、監察、政法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人員中構成違紀、違法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或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黨政領導辭職從事經營活動的問題,嚴格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執行。

6、認真搞好干部交流工作。要從有利于培養鍛煉干部、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促進經濟發展的需要出發,有計劃、有步驟地在鄉鎮之間、縣級部門之間、鄉鎮和縣級部門之間以及黨政機關與企事業單位之間進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點為領導班子成員中適合擔任更重要職務和需要“壓擔子”培養的、在一個單位任職時間較長的、按照規定需要回避的、因工作需要、改善領導班子結構、發揮干部特長的等。每次交流干部的數量,一般不應超過領導班子成員的三分之一,鄉鎮黨政正職一般不同時交流,干部交流應嚴格執行領導班子職數的有關規定,不得超職數配備。要把干部交流與干部使用結合起來,形成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長的政策導向,對那些在基層一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績的干部,應優先提拔使用。同時,為了保證干部交流工作的順利進行,防止和克服交流工作中的不正之風,應嚴格遵守干部交流紀律。

7、切實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監督工作。要按照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特別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對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的考察對象,考察之后確無合適人選的,經黨委(黨組)集體討論,該職位選拔可以空缺。要嚴格執行干部考察預告制度和干部考察考核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質量和嚴肅性。要認真推行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制、干部任職試用期制,不斷加大干部監督管理工作力度。要在廣泛調研、選行試點的基礎上,探索建立能夠全面、客觀、準確反映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德才表現、工作實績的考核評價體系。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辦法。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每年進行一次。通過述職、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實地調查等方法,對領導干部年度工作情況進行定性與定量分析,并按照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檔次,確定考核等次。對年度考核中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

一,經組織考核認定為不稱職的干部,要責令辭職或免去現職;對思想作風、工作方法方面存在問題,群眾意見較大的干部,要進行誡勉談話;對群眾有議論的干部,要進行提醒談話。按照《黨內監督條例》的要求,加大干部監督力度。繼續嚴格執行縣上出臺的《關于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和領導干部日常管理監督機制的若干意見》等,認真落實群眾對各級領導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權。

8、進一步健全公務員制度,加快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創新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辦法。縣鄉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必須堅持凡進必考的原則,改革和完善公務員考試錄用辦法。創新公務員考核制度,研究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注重平時考核,落實各級領導干部在考核工作中的責任,進一步健全考核、獎勵、職務任免、培訓、交流、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管理監督等各項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調動公務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競爭激勵機制,增強公務員隊伍的生機和活力。

按照“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路子,以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機構和人事制度改革。根據社會職能、經費來源和崗位工作性質的不同,建立符合不同類型事業單位特點和不同崗位特點的人事制度,實行分類管理。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為切入點,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建立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體制,促進單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今后,全縣事業單位新進人員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逐步取消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不再按行政級別確定事業單位人員待遇。著手研究制定我縣事業單位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實施辦法,充分發揮分配制度的保障和激勵作用。

創新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激勵機制,倡導和推動通過組織推薦、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民主選舉、市場中介機構推薦等多種方式,選拔企業經營管理者。按照現代企業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的要求,研究制定能夠客觀反映經營業績和經營管理水平的考核評價標準,構建對企業經營管理者的監督約束體系,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隊伍建設。

9、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防止、杜絕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問題,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要把查處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行為,尤其是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和防止、杜絕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帶病提職”問題作為工作重點,嚴厲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在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方面,對“跑官要官”的,一段時間內不能提拔使用,情節嚴重的要進行組織處理;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非組織活動的,要堅決查處,已經提拔的要免去職務,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受賄“賣官”的要嚴懲不貸,對行賄“買官”的要一律先免去職務,再按規定處理;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作出的干部任免決定一律無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及時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嚴重,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行為查處不力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在堅決防止和杜絕領導干部“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方面,一是在考察過程中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情節嚴重的,要進行深入調查核實,在沒有查清之前,不急于作出提拔使用決定;二是對擬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按照《××縣提拔任用干部進行廉政鑒定工作的暫行辦法》的規定,及時聽取紀檢監察部門的意見,由縣紀委對擬提拔干部廉潔自律情況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測評和考察,并做出廉政鑒定;三是對新提拔的干部要進行任職談話,尤其要對廉潔自律方面提出嚴格要求;四是干部提拔后,要進行跟蹤考察了解,發現有來信、舉報或行為不檢點的,要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五是發現領導干部有嚴重問題線索,紀檢監察部門或檢察院立案的,要先停職,再進行調查核實;六是對“帶病上崗”和“帶病提職”的干部,要對其選拔任用過程進行調查,確實存在用人失察失誤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各黨委(黨組)一定要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為事關全局的大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抓,使中央的五個法規文件精神真正落實到基層。同時,要加強檢查指導,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證改革沿著正確的方向推進。要堅持黨管干部原則,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大膽改革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和方法,把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和改進黨管干部方法結合起來,正確處理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擴大民主、依法辦事三者之間的關系,積極探索新的歷史條件下黨管干部的有效途徑,不斷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縣委組織部要認真履行牽頭抓總、宏觀指導、統籌協調的職責,在縣委的領導下,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自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干部路線和組織人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深化和拓展以公道正派為主要內容的“樹組工干部形象”教育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素質,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要認真總結以往改革的實踐經驗,加強組織工作的理論建設和工作研究,把握規律,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開創全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新局面,為我縣的改革和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