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級晚自習管理制度
時間:2022-05-27 0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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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有事可提前向班主任或級長請假,假條有家長簽名方能有效;晚于7:30到按遲到處理,3次遲到作為1次曠課,8:30前沒經請假離開者按曠課處理;10:00前離開者,按早退處理,2次早退作為1次曠課;如需提前離開,必須向值班老師請假,經許可后方可離開。
2.禁止攜帶與學習無關的雜志,圖書,棋類,隨身聽等進入課室,一經發現,一律沒收,并口頭警告,再次發現,取消晚自習資格。
3.嚴禁帶香煙,酒或各類食品進入課室,一經發現,將在年級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記過處分,并通知家長,取消晚自習資格。
4.禁止晚自習期間在課室里追逐打鬧,高聲講話,否則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警告或取消晚自習資格;如有問題需要討論,音量應控制在兩者的范圍之內,或經值班老師同意在課室外或教師辦公室里進行討論。
5.在晚自習期間,不得在課室內隨意走動,或去其他班串班;如有需要,須經值班老師同意,無故走動,且不聽勸阻者,堅決取消晚自習資格。
6.晚自習期間,謝絕一切來訪,禁止把校外人員帶入教室,如違反此規定,將視情節輕重,予以口頭警告或取消晚自習資格。
7.課間休息,不得追逐打鬧,不聽勸阻者,取消晚自習資格。鈴響后應按時回課室,否則按遲到處理。
8.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規定時間返回宿舍,嚴禁攜帶煙酒等物品回宿舍,一經發現,堅決停宿,并通知家長,視情節輕重,在全校大會通報批評或記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