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校產維護目標管理制度

時間:2022-10-19 09: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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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校產維護目標管理制度

教職工校產維護目標管理制度

1、每個科室、處室、辦公室的教職工在工作完畢后要及時關水、關電、關窗、關門、損壞了公物要照價賠償,并且每人一次扣除0.5分,以上由各科室負責人追查到人,不能責任到人要由負責人承擔.

2、個人借用學校儀器、圖書、電教器材(包括辦公室、房中公共財物)除自然損耗。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并且扣財產分每人次0.5分.

3、儀器保管員要及時清理器材、記帳、期末按時收回,否則每人次扣0.5分-----1分.

4、服從學校對財產調配,亂搬、亂丟、亂換、亂放公共財產,每人次扣0.5。

5、教職工要節約用水、用電,放假離校要及時關水、關電,否則每人扣0.5分。

6、學校電腦只能用于教學備課,利用其聊天、下棋、玩電游、看電影者、在電子備課室抽煙者,每人次扣1分。

以上扣完5分為止,解釋權屬校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