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

時間:2022-07-31 04:25:00

導語:我縣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我縣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

為公開、公正、合理、有效地開展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根據中共永嘉縣委、永嘉縣人民政府《關于2008年全縣效能行風綜合評議工作的實施意見》(永委發〔2008〕52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縣直屬部門、單位效能行風綜合評議辦法與標準

對縣級部門的評議實行千分制,由明查暗訪、社會問卷調查、縣四套班子成員評議、綜合檢查、基層站所和重要部門重點崗位監管評議、網上征求意見等內容組成,具體評議方法與標準如下:

(一)明查暗訪(200分):由縣評議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各參評部門、單位的效能行風和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經常性、多方位、多層次、大范圍的明查暗訪,對發現違紀的,每例扣2-10分;有關效能行風方面問題的投訴件中對限期辦理而未及時辦理的,每件扣2-10分;對行政審批單位的申辦件每違諾一件扣3分,縣行政審批中心窗口單位領導未嚴格執行坐班制,無故缺勤一次扣2分。對查到的問題,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每例扣2-5分。

(二)社會問卷調查(500分):縣糾風辦將印制2000份問卷調查表,采取集中發放、隨機抽樣等方式分發給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企業、各鄉鎮、村(居)民代表、不參加評議的縣屬單位、老干部及辦事行政相對人等,廣泛征求意見。

(三)縣四套班子成員評議(150分):縣糾風辦印制問卷調查表,分發給縣四套領導班子成員評議。問卷調查表的計分方法為:測評結果按滿意、比較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四檔,依次記4、3、2、1分。同時設“不了解”一項。

(四)綜合檢查(150分):縣評議活動領導小組牽頭,組織有關人員以明查暗訪、走訪相對人、聽取群眾反映、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及審批、辦事檔案等形式,通過對熱點問題、重點工作、部門自我剖析及行風整改等情況進行詢問,對參評單位一年來在效能行風建設中有關組織領導、建章立制、監督檢查、隊伍建設、辦事效率以及其他特色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檢查。

(五)基層站所和重要部門重點崗位監管評議:有下屬站、所、隊和納入重要部門重點崗位監管評議的各參評部門、單位以百分制計入總分,計算方法為:總分=縣評議測評分×90%+下屬站、所、隊、重點崗位監管評議得分平均分。

(六)網上征求意見:縣評議活動領導小組組織人員開設網上評議平臺,征求社會各界人士對各參評單位的意見。網上征得的意見作為效能行風綜合評議的參考依據。

二、基層站所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方法與標準

對基層站所的行風評議實行百分制,由群眾評議、鄉鎮評議、部門評議、明查暗訪等四部分內容組成,具體評議方法與標準如下:

(一)鄉鎮評議(60分):有關鄉鎮參照《關于開展2008年效能行風綜合評議活動的通知》(永委發〔2008〕號)文件精神,組織鎮領導班子及有關人員,對參評站、所、隊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評議標準。評議時要充分考慮基層站、所、隊服務片區內其他鄉鎮的意見。

(二)群眾評議(20分):由各鄉鎮印制問卷測評表,根據各基層站、所、隊今年來為民服務的事項,隨機抽取10個辦理事項,由鄉鎮紀委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走訪行政相對人活動(走訪的行政相對人不對外公開),并由行政相對人進行量化測評,測評采取保密、無記名的形式。問卷測評表的計分方法按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檔,由行政相對人在15-20分、10-15分、0-10分之間量化打分。

(三)部門評議(20分):有關部門要組織人員對參評站、所、隊進行評議,將評議結果按先后排序于9月底前上報到縣糾風辦。縣糾風辦根據排序分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三檔,折算成分數。其中滿意的占20%,為18分;基本滿意的占60%,為15分;不滿意的占20%,為計12分。部門下屬基層站所少于3個的,不進行部門評議,此項分數依其在鄉鎮評議所得分值進行折算計入總分(計算公式為:部門評議分數=鄉鎮評議所得分數÷50×20分)。

(四)明查暗訪:由鄉鎮評議小組牽頭組織,定期、不定期對各參加評議的站所進行暗訪,發現問題的,每件扣2-5分;對反映效能行風方面問題的投訴件進行調查,經查實的,每件扣2分;對查到的問題,要求整改而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再扣分。累計扣分最高不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