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委法規處職能

時間:2022-08-22 11:20:00

導語:經貿委法規處職能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經貿委法規處職能

1.組織起草工業、商貿方面的綜合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組織協調行業法規、規章草案及產業政策的制定,對經濟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行政復議與行政應訴工作。

2.研究提出全省產業發展的方向、重點和合理布局的建議及有關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

3.負責全委調查研究的組織推動工作。

4.負責本系統的普法工作。

5.指導和規范行業協會工作。

6.組織管理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工作。

7.承擔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室職能-綜合處

1.綜合研究全省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經貿工作思路和起草全省性、全局性經貿綜合報告。

2.負責組織全省經貿規劃工作,指導行業規劃的編制。

3.綜合分析全省經濟形勢,負責起草季度和年度全省經濟形勢分析報告,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對策措施。

4.負責組織經貿信息工作。

5.承擔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處室職能-運行處(交通郵電處)

1.監測、分析全省國民經濟運行態勢并提出對策建議;做好月度工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

2.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綜合運輸協調工作。

3.負責協調制定全省經貿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實施建議。

4.提出動用國家儲備物資的建議;負責煤炭、重油、化肥等重要生產要素的配置、協調、平衡工作。

5.指導企業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和信用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企業穩定工作。

6.研究提出交通運輸和郵電行業發展動態,并提出利用和提高綜合運輸能力、平衡運力投資、改善運輸服務的政策和措施建議。負責全省無人看守道口監管協調工作。

7.綜合協調全省客貨運輸、外貿貨運等聯合運輸工作、春運組織和重要物資的緊急調運。

8.負責國防教育和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9.牽頭協調橫向經濟協作,援藏、援疆、扶貧、“雙對口”、山海協作工程、西部開發、接軌上海、振興東北、防汛抗旱救災和“名牌產品企業”評審、推薦工作。

10.指導和聯系相關協會等社會中介組織。

11.承擔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