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服務職能

時間:2022-08-25 02: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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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服務職能

1.負責省級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現有17萬)醫療待遇審核、醫療審批、費用報銷等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全省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工作人員業務素質考核工作;

3.負責全省醫療保險基金的財務管理和統計分析工作;

4.負責確定省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并負責對省級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執行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監督檢查及考核工作;

5.負責省級醫療保險參保單位基金繳費基數和參保情況的稽查工作;

6.負責省級離休干部公費醫療基金和省級子女統籌醫療基金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省勞動保障科學研究院

1.根據國家和省勞動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開展勞動保障基礎理論、決策支持和應用技術開發研究;

2.圍繞勞動保障中心工作開展科學研究,承擔省、部級勞動保障綜合性科學研究項目,組織聯合攻關;

3.組織推廣勞動保障科研成果,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4.開展勞動保障理論和政策咨詢服務

5.組織開展勞動保障領域有關省內、國內、國際間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6.編輯出版《浙江勞動與保障》雜志,進行國內、國際的信息交流,推進我省勞動保障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