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時間:2022-08-28 04: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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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管理細則

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保證固定資產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根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含一年,下同),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下同),專用設備單位價值800元以上,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實物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具體分為六大類:

1、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包括以支付土地出讓金或轉讓價款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辦公樓及其附屬設施、未出售公房等。

2、交通工具,包括汽車等。

3、現代化辦公設備,包括電腦設備、網絡器材、打印機、裝訂機、掃描儀、復印機、傳真機、攝像機、照相機、非隨機軟件等。

4、辦公家具,包括辦公桌、會議桌、座椅、沙發、茶幾、文件柜櫥、保險柜等。

5、冷暖設備,包括空調、風扇、取暖器等。

6、除上述固定資產以外的其他固定資產(如電話機、電視機、飲水機等)。

三、辦公室是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履行下列管理職責:

1、擬訂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并按批準的預算實施;

2、固定資產內部調配;

3、固定資產登記、清查、盤點;

4、固定資產減損管理;

5、固定資產的事故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

單位各科室是固定資產的使用部門,科室負責人為該科室第一責任人,資產使用人為具體責任人,未調配給各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辦公室為使用部門。

四、大規模購置或統一配備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擬訂購置方案報單位負責人審批。購置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按市府的統一規定對外采購,各科室不得自行購置固定資產。

五、建立固定資產使用卡,一式兩份,財務部門和使用科室各執一份,雙方簽章;財務部門要設立固定資產明細帳;做到帳卡相符。

六、各科室對配備的固定資產,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完好;每年年底要對本科室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填寫《固定資產清查表》,及時上報財務部門。

七、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可恢復性故障或損壞,使用科室應及時向辦公室報修,由辦公室安排維修。

八、內設機構調整及人員變動的,要在辦公室的監督下辦理固定資產及其資料的移交手續。

九、各科室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私自處置、人為損壞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撥出、捐贈、報廢、毀損,必須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審批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提交辦公室審核后按規定權限進行處置,并及時做好相關財務處理。

十、對其他辦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各科室根據需要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核后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科室領用物品須登記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