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渡船舶安全制度

時間:2022-09-12 05: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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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渡船舶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省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特制定鄉鎮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目標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所有涉渡鄉鎮

二、考核時間:

每半年考核一次,分別在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進行。

三、考核組織實施:

由縣安委會牽頭,縣安監局、交通局、地方海事處參加。考核結果由考核組和鄉鎮分管領導共同簽字認可。

四、考核內容及考核方法

(一)組織領導(10分)

有水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領導明確,渡運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議程,有鄉與村、村與渡口經營人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有書面渡運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各種臺帳、文件、資料齊全,缺1項扣2分,扣完為止。

(二)管理制度(10分)

制訂《水上安全分管領導職責》、《鄉管員工作職責》、《渡船維修保養制度》及《渡口安全應急預案》,建立水上安全及鄉管員管理檔案,每季度不少于1次水上安全工作會議,鄉鎮主要負責人全年參加會議不得少于2次。查看資料和會議記錄,每少一項制度扣2分,制度不上墻的扣1分,無檔案的扣2分,會議少一次的扣1分。

(三)渡口設置(10分)

渡口標牌齊全。無渡口標牌的扣2分,標牌內容不全的扣1分。按規定進行渡口標準化改造,渡口改造不力的扣5分。

(四)渡船及設備(15分)

船容整潔。渡船保養不及時,陳舊、銹蝕的扣5分,滲漏水的扣10分,船容不整潔的扣1分,消防、救生設備及船名、載重線、乘客定額、渡船警示牌齊全,有1項不全的扣2分。扣完為止。

(五)船員渡工(10分)

船員配備足額,并持證上崗,渡工配備少1人的發現1次扣5分,配備無資質渡工的發現1次扣5分。

(六)安全檢查(15分)

分管領導每季度檢查不少于2次,鄉管員每月檢查不少于8次,落實黃金周、廟會、汛期、重大集貿日及大風、大霧、大雪等惡劣天氣的管理措施,安排人員現場旁站式管理,缺1次扣2分。

(七)隱患排查(15分)

隱患排查整改及時,對安監、交通、海事部門提出的隱患不整改的有1例扣10分,整改不及時或沒按要求整改的有1例扣5分。

(八)安全經費(5分)

有必要的安全經費投入,鄉管員工資按時發放,每月不低于100元,無經費投入的不得分,鄉管員工資落實不到位的扣2分。

(九)安全成效(10分)

渡運秩序良好,全年無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的本項不得分,渡運秩序混亂的發現1例扣3分,有非客渡船私渡的發現一起扣5分。年內發生1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死亡1人事故的一票否決。受到縣表彰的加3分,受到市表彰的加5分,受到省表彰的加10分。檢查中受到批評的扣3分,受到通報批評的扣5分。

五、獎懲

年終,將按本《考核辦法》對各鄉鎮進行考核,85分以上的前3名可評為優秀鄉鎮,75-85分為合格鄉鎮,75分以下不合格鄉鎮。考核優秀的鄉鎮將給予表彰,不合格鄉鎮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將給予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