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學制度匯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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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省口岸中學章程……………………………………………1
2、**省口岸中學“十一五”發展規劃…………………………14
3、**省口岸中學教職員工內改實施方案………………………23
4、**省口岸中學教職工月度考核細則…………………………30
5、**省口岸中學關于教職工請假的有關規定…………………42
6、**省口岸中學關于教職工參加各種會議的有關規定………44
7、關于教師超課時津貼和其它津貼發放辦法……………………46
8、關于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的暫行規定……………………………49
9、**省口岸中學關于年級管理的月度考核方案………………52
lO、關于教學人員出勤和辦公紀律的規定………………………54
11、備課組長考核方案……………………………………………s6
12、**省口岸中學關于教師聽課的相關規定及要求…………57
13、**省口岸中學關于各學科作業量的考核規定……………59
l4、**省口岸中學關于升旗儀式的有關規定…………………6l
l5、**省口岸中學班主任工作管理條例………………………63
l6、**省口岸中學教科研工作管理條例………………………74
17、**省口岸中學財務管理暫行規定……………………………9l
18、**省口岸中學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加強收費工作管理
的規定…………………………………………………………………97
19、**省口岸中學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工作管理的規定……100
20、**省口岸中學校產、校具管理制度………………………104
21、**省口岸中學公有宿舍(套房)臨時居住暫行規定………107
22、**省口岸中學關于衛生打掃的考核要求…………………109
23、**省口岸中學后勤人員考核實施方案……………………l12
24、蘇省口岸中學體衛藝教師考核方案…………………………l24
25、**省口岸中學新疆班管理考核實施方案…………………l26
24、**省口岸中學團委委員考核方案…………………………l31
**省口岸中學章程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積極實施教育現代化工程,大力推進制度管理,切實構建“科學化、精細化、規范化”現代教育管理模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的進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它相關政策法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是:“**省口岸中學”。英語表述為:“KouanMiddleSch001OfJiangsuProvince"。
第三條學校位于**省泰州市高港區人民東路26號。
第四條學校在泰州市人民政府領導下實施教育工作,由泰州市教育教育局直接主管,是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校歷安排學校工作,修業年限為:普通高級中學(以下簡稱“高中”)三年。
第五條學校教育同初中教育、高等教育相銜接,在初中教育的基礎上,通過本校的教育教學活動,使受教育者健康、主動地發展,為進一步深造或走向社會奠定基礎。
第六條學校行使下列權利:
(一)根據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按照上級制定的計劃招收學生,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處分,并按上級規定給學生頒發畢業證、結業證或肄業證;
(四)管理全校教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
(五)管理、使用本校的場地、校舍、設施和經費;
(六)開展校外交流和合作;
(七)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學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
(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維護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監護人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
(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
(六)依法接受監督。
第八條學校的培養目標是:
為高校和社會輸送既具有高尚品行、愛國熱情和人文素養,又具有科學知識、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的優秀人才。
第九條學校發展目標是:
把學校辦成集現代化、學習型、示范性為一體的省內一流、全國知名的品牌學校。
第十條學校辦學宗旨是:努力讓每一位學生成功、成人、成才。
第十一條學校的校訓是:自強、厚德、求是。
第十二條學校的校風是:團結、求實、勤奮、創新。
第十三條學校的教風是:敬業、嚴謹、務實、奉獻。
第十四條學校的學風是:主動、刻苦、博學、篤行。
第十五條漢語言文字為本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第十六條學校的法人代表為校長。校長對內全面負責行政工作,對外代表學校。
第二章學籍管理
第十七條學校主要面向全市招生,部分招收省內其它大市學生,實行秋季入學。
第十八條本校采用班級授課制,班級的組織形式為單式。教學班級班額原則上不超過54人。
第十九條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的本校學生,憑縣區級醫院以上證明,可申請辦理休學手續。申請復學憑縣區級以上醫院的康復證明辦理。學校保留休學學生的學籍不超過兩年。
因特殊原因申請轉學的學生,只要理由充分,學校依照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給予辦理轉出或轉入的手續。
第二十條學校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評價學生,認真做好學習困難學生的輔導工作,取消留級制度。
第二十一條具有本校學籍的學生,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修業期滿,達到高中畢業水平的,學校發給經市教育局驗印的高中畢業證書;修業期滿,未達到高中畢業水平的,學校發給高中結業證書;修業期未滿,學校發給高中肄業證書。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照《**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和泰州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進行學籍管理。
第三章德育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校將德育工作擺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在黨委書記、校長的領導下,由主管德育的副校長(副書記)、政教處主任、副主任及班主任和其他教職工全員參與,切實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第二十四條學校對學生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安全、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
第二十五條學校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各種教育途徑的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完成德育任務。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德育領導小組,充分發揮黨組織、教代會、共青團、學生會、各處室、年級委員會、宿舍管理組織和班主任、科任老師在德育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第二十七條學校聘請法制副校長強化法制管理。
第二十八條學校積極組織學生參加德育培訓和社會實踐活動。
第二十九條學校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和心理特征開展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制度,做到德育管理系統化、規范化、科學化。
第三十條學校由政教處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校教職工要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堅持以正面教育為主,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第四章教學管理
第三十二條在學校工作中,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
第三十三條學校的教學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具體負責,教務處主任、副主任分工負責管理,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進行教學工作。
第三十四條學校對各年級的管理實施年級管理負責制
第三十五條在教學工作中,學校重視年級委員會、教研組、備課組的建設,充分發揮年級委員會、教研組、備課組的作用,注意發揮課堂內外的整體功能,對學生的全面發函奠定基礎。
第三十六條學校教學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的原則,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和教師的主導作用,重視基礎知識教學和基本技能訓練,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第三十七條學校建立教學規章,教師須按規定聽課、上課、開設公開課。
第三十八條學校不準隨意停課,不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祝、演出等活動,參加其他社會活動也不影響學校的教學秩序和正常工作。
第三十九條學校要求教師精選課后作業內容,做到數量適當、難易適度,保證學生的學業負擔適量。
第四十條學校教師不得強制學生購買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之外的書籍、報刊、試題、練習題等各種名目的學習輔助材料。
第四十一條按照各科教學大綱和課程計劃要求,學校通過提問、課堂測驗、單元測驗、期中考試、學期考試、學年考試、畢業會考、升學考試等多種形式測評教學質量,不單純以學習成績評價學生。
第四十二條學校嚴格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通過體育和其他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培養學生基本的運動技能和堅持鍛煉身體的良好習慣,保證學生每天有一小時參加體育活動,學校每年舉辦一次體育運動會和多次體育單項比賽。
第四十三條學校開設音樂欣賞課、美術欣賞課,成立文學社等各種學生社團和科技興趣小組,將美育和科學精神融入學校教育的全過程,培養學生健康的審美情趣和科學的態度,不斷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和科技創新能力。
第四十四條學校開設綜合實踐活動課,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勞動技術教育、社區服務等活動,培養學生熱愛勞動、熱愛勞動人民、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培養從事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公益勞動的能力和習慣。學校重點開發校本課程,組織學生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培養學生研究性學習能力。
第四十五條學校設立獎教金、獎學金,獎勵成績突出的教職工和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五章教研管理
第四十六條學校的教科研工作,在校長的領導下,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具體負責,教研處主任、副主任分工負責管理,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室的要求開展教科研工作。
第四十七條學校重視、支持和指導教師開展教育科研活動,保證必要的教育科研經費。
第四十八條學校的教育科研工作、學科競賽工作、教師專業培訓和新課程研究等工作,由教研處負責領導和管理。
第四十九條學校對校級干部、中層干部、教研組長、教師等分別提出不同的論文撰寫要求。
第五十條學校對教科研成果實施考評獎勵。
第五十一條學校重視教學研究,積極引導教師強化自我發展意識,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和成功經驗,遵循教學規律進行教學工作和教學管理。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五十二條學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由總務處負責,總務處主任、副主任在校長室的領導下全面開展各項工作。
第五十三條學校校舍、設備為公有制,辦學經費由市人民政府提供,按國家有關規定可接受社會捐助。學校遵照有關規定使用校舍、設備和場地,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改變其用途。校舍定期維修,如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如發現侵占學校校舍、場地、設備設施的情況,學校有權立即制止;如侵權者一意孤行,學校可依法向侵權者的上級主管部門反映,直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學校建立、健全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檔案材料、文體器材、衛生設施等管理制度,提高其使用效率。
第五十五條學校強化總務處領導下的食管會的領導,不斷提高食堂管理質量和食堂服務水平。
第五十六條學校負責搞好校園建設規劃,重視校園文化建設,凈化、綠化、美化校園,不斷優化育人環境,造就“花園式”校園。
第五十七條學校嚴格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審定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向學生收取費用,對特殊貧困生實行減免學費制度。
第五十八條學校建立經費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學校經費,并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七章新疆班管理
第五十九條學校承辦內地新疆高中班,辦班規模逐步穩定為兩軌8個班,實施地方教育主管部門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雙重領導。
第六十條學校設立內地新疆高中班管理辦公室,管理辦公室主任在校長室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各項工作的開展和相關制度的制定。
第六十一條學校優選班主任、任課老師、生活指導老師以及專職廚師為內地新疆高中班的學生提供優質教育和優質服務。
第六十二條學校充分尊重民族習俗,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從思想、學習、生活、安全等方面全畝關心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
第六十三條學校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建好內地新疆高中班生活樓、宿舍樓,配齊配全各種設備、設施,為內地新疆高中班提供全面的后勤保障。
第六十四條學校全力爭取國家、省、市財政對內地新疆高中班的投入,不斷提高辦班水平和效益。
第八章衛生保健及安全
第六十五條學校嚴格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建立、健全衛生工作制度,做好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第六十六條學校設立體衛藝領導下的衛生室,負責日常衛生保健、組織每年一次師生體檢、管理師生健康檔案、監督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等工作。
第六十七條學校不斷改善環境衛生和教學衛生條件,認真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建立相應的衛生預案,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和食物中毒。
第六十八條學校設立政教處領導下的心理咨詢室,負責對學生心理健康指導,培養學生健康人格。
第六十九條學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嚴格執行安全責任制、領導帶班制和值班人員崗位責任制;建立安全應急預案,不斷培養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自護能力;校內的各種安全設施不斷完備;教學活動、文體活動、社會實踐、郊游等采取妥善的預防措施,確保師生安全。
第九章行政工作
第七十條學校設辦公室、教務處、政教處、教研處、總務處、新疆班管理辦公室等行政工作機構,學校成立由各部門包括教職工代表參加的校務委員會,按照主管部門安排的編制設立崗位。
第七十一條學校各處室按確定的工作職責行使職權。
第七十二條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原則上逢單周舉行,黨政聯席會原則上逢雙周舉行,學校的決策由各處室主任、年級主任、教研組長或工會組長負責及時傳達至全校師生員工。
第七十三條學校實行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校務公開制度,加強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七十四條在上級黨組織的領導下,學校黨委在本校教育活動中發揮政治核心和保證監督作用,學校依靠黨組織,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教代會、黨支部、學生會、派的作用。
第七十五條學校如實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工作、反映情況,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十章人員管理
第七十六條學校按編制設置校長、副校長、主任、副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
第七十七條目前,學校校級行政干部由市教育局任免,中層行政干部實行“競聘上崗制”,由校長決定聘用,教師和其他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的用人制度;今后,隨著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將按照上級的政策和學校實際情況,不斷調整用人制度。
第七十八條學校按國家規定實行教師資格制度和教師職務評聘制度,建立、健全教師業務檔案,加強對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學校依據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考核規定對教職工進行考核,并依據考核結果對其實施獎懲。
第七十九條學校重視教師的繼續教育,積極為教師繼續教育創造條件。教師進修應根據學校工作需要,以自學為主,以在職進修為主,以進修所教學科為主。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八十條本章程由學校校長附則解釋。
第八十一條本章程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琪施行。
**省口岸中學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十一五”發展規劃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十五”期間,我校教育改革和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學校的辦學理念、辦學方式、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都形成了自己的體系和特色,學校已成為一所“現代化、示范性、生態型”的優質高中,先后被確認為“**省重點高級中學”、“國家級示范性高中”、“**省首批‘四星級’高中”,并被省教育廳批準更名為“**省口岸中學”,全面實現了“十五”發展目標。
“十一五”期間,是我校搶抓機遇,進一步提升辦學水平,樹立辦學品牌,創造辦學佳績,實現學校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為深入推進教育現代化,不斷提升辦學內涵,鞏固和發展辦學特色,增強學校的競爭力,現根據《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學校2O06—2010第十一個五年發展規劃。
一、2006—2010學校發展的指導思想
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文化育人,質量強校”戰略,以推進教育現代化為核心,以促進師生發展為根本,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學質量為主題,以加快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契機,以優化教育資源和辦學條件為手段,搶抓機遇,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努力把我校辦成高質量、有特色、現代化的省內一流、全國知名的品牌中學。
二、2006—2010年總體發展目標
五年內,繼續堅持。“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教育思想,繼續堅持“人本·發展”的辦學理念,繼續堅持“創新發展,追求卓越”的辦學思路,在新一輪發展中大力推進制度創新、工作創新、和科創新,不斷規范,不斷完善,不斷創新我校“發展教育”模式,實現內涵式發展和跨越式發展,把學校建設成一所“五星級”的現代化、學習型、國際化的示范學校。
為了保障實現省內一流、全國知名的“五星級”學校的目標,學校提出“三步走”的戰略:
第一步,于2007年前,大力加強學校現代化建設,進一步優化辦學條件,營造幽雅怡人的辦學環境,建成學校文體活動中心,實現辦學現代化。
第二步,于2008年前,大力推動學習型學校的建設,狠抓辦學軟件管理,大幅度提升辦學內涵,形成具有學校特色和廣泛影響的教育、教學品牌,完成學習型學校的轉變。
第三步,于2010年前,大力促進學校的國際化建設,擴大與國際學校的交流和合作,開設國際班,努力把我校辦成國際有影響的著名中學,加快學校的國際化進程。
三、2006—201O年具體發展目標
具體發展目標可概括為“83l”發展目標,即8大工程,31個具體目標。
(一)制度建設工程
向管理要質量,健全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讓學校有序地步入制度化、科學化、人性化、集團化的發展軌道。
1、完善評聘分開、以崗定酬、績效掛鉤、優教優酬、優勞優酬、優管優酬機制,三年內全員實行績效工資制度,讓責、權、利相統一,付出和獲取相對稱,最大限度地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的內創力。
2、完善和深化年級負責制,讓年級負責制在教育教學中發揮更加積極有效的作用。
3、建立有效的競爭機制,辦好內地新疆高中班,打造特色品牌。
4、規范對外宣傳制度,加大對外宣傳力度,積極“鏈接”國家的主流新聞媒體,力爭有2篇次專題報道見諸國家級新聞頻道,或國家級核心報刊。
5、組建**省口岸中學教育集團,使規模發展和內涵發展想統一,讓學校的優質教育資源更大限度地服務于社會,滿足學生、家長、社會的需求。
(二)名師培養工程
以全面提高隊伍素質為中心,建設一支人員精干、結構優化、素質優良、富有活力的高水平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培養一批名師,促進學校可持續、跨越式發展。
6、嚴格控制教師總量。根據學校未來五年的發展規劃,有計劃、分階段地增加教師總量。
7、全面優化教師結構。優化職務結構,具有高級崗位的教師應穩定在教師總數的60%左右,教師隊伍的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比例應為6:2:2;優化學歷結構,具有研究生學歷的教師應占教師總數的4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應有一定的比例;優化年齡結構,繼續執行積極穩妥的引進中青年教師的政策,使中青年教師人數達到教師總數的70%以上。
8、抓好干部的廉潔自律工作,強化師德建設工作,努力提升口中人的思想水平,力爭涌現全省師德的楷模,同心同德,辦好人民滿意的學校。繼續開展文明創建活動,確保省“文明單位”這一光榮稱號,努力爭創“全國文明單位”。
9、努力培養管理人才。選拔一批具有管理才能,熱愛管理工作的優秀中青教師作為學校管理人員培養,充實各級管理隊伍,讓管理隊伍不斷地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形成合理梯隊,為優秀集體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10、大力實施名師工程。以學科建設為平臺,加強領導,加大投入,全面推進教師隊伍建設和名師工程建設。未來五年內,力爭有30名教師入選校級以上(含校級)名師,有20名教師入選市級學科帶頭人,其中在省、市級“十大名師”評選中應占一定比例,并涌現學校自身培養的特級教師。
(三)課程改革工程
堅持教學興校、科研強校方針,進一步加大課程改革的力度,構建一個充滿生機活力、適應學生全面發展、特長發展和創造性發展的教學體系,為實現培養目標提供有效的載體和手段。
11、規范教學管理,加強制度創新,建立和完善一套與新課程相適應的教學管理制度,包括課程開發和課程評價制度,選修課學生管理和成績評價制度,教師教學管理和教師教學績效考核制度,校本教研和教師繼續教育制度,課程資源的開發和共享制度等,出版一本教學管理專著,為我國高中課程改革背景下的現代學校教學管理提供經驗。
12、大力加強學科建設,打造強勢學科,提升發展學科,扶持薄弱學科,力爭三年內大部分學科建設水平在省、市處于領先地位,五年內有1個學科成為全省的強勢學科;堅持穩步推進,適度超前的原則進行教學改革和課程實施;進一步增加選修課在學校課程中的比例,努力在8大課程領域推出品牌課程,正式出版校本教材,形成學校特色課程。
(四)素質提升工程
積極探討新形勢下德育工作的特點,進一步完善學校德育工作,保持和光大我校德育工作的特色。
以培養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的體藝素養為目的,進一步加強體育、音樂、美術等工作,保持和光大學校的傳統與特色。
繼續貫徹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方針,把提高教學質量和效益擺在突出位置,不斷豐富高考、學科競賽和科技競賽成果。
13、繼續豐富與發展以“養成教育、實踐教育、心理教育”為主要內容,以德育課程為載體,有效促進學生“品德內化”的德育模式,有效地激活學生的內驅力和道德需求,從他律到自律,從自律到自育,實現品德內化,達到人格自我發展、自我完善的境界。
14、繼續加強有特色的班會內容及形式的建設,三年內出一本《班會個案集》。
15、加強畢業生跟蹤調查工作,五年內建成較為完備的畢業生信息庫,六力宣傳學校優秀畢業生,反思、完善我校教育工作。
l6、二年內校學生藝術團初具規模,建成聲樂隊、器樂隊、舞蹈隊,能夠隨時拿出一臺高質量的文藝節目;五年內建成獨具風格的學生交響樂團;重視各項藝術類比賽,提高我校藝術團隊的知名度,讓更多的藝術特長生脫穎而出。
17、深入做好有利于素質教育的網上招生工作,完善網上招生制度,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引領中學自主招生改革工作。
18、不斷研究高考,積極應對高考,確保高考升學重點率、高分率、名校率的領先地位,力爭每年考取清華北大等名牌重點大學的學生人數穩步增加。,
19、加強學生科技創新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進一步凸顯我校的科技教育特色,力爭每年在國家級、省、市級科技比賽中獲獎達50人次以上。
(五)信息化工程
以現代化、信息化為目標,加強現代教育技術工作,加快實現現代化、信息化的步伐。
20、按照教育部頒發的《中小學教師教育技術能力標準》》的
要求,做好教師現代教育技術培訓工作,三年內,力爭100%的教師能有效地利用現有的信息化環境輔助教育教學工作。
21、積極拓展硬件軟件建設,逐年加大信息化投入,加大對現代教育技術的運用研究,加強網站資源建設,使學校的信息化水平保持在全省的先進行列。
22、加大圖書館資源建設的力度,建立與我校辦學規模與特色相適應的藏書體系,五年內圖書館藏量達到20萬冊以上,并實行全信息化管理。
(六)國際化工程
加強對外交流與合作,著力打造國際部這一新的品牌,加速學校國際化的進程。
23、努力做好教師交流工作,有計劃地組織骨干教師到國外進修,訪問,比例力爭達到教師總數的10%以上;深入做好學生交流工作,有目的地組織學生到國外參加冬令營、夏令營等活動,力爭3%以上學生獲得到國外交流、學習的機會。
24、完善對外接待工作,積極主動地開拓渠道,邀請國外學校的領導、教師和學生到我校交流、訪問;力爭五年內至少承辦一次大型的國際性的學術研討會。
25、在未來五年中,力爭同至少兩所國外學校建立交流與合作關系,雙方有正式的合作協議以及實質性的合作內容。
26、辦好國際班,未來五年,留學生在全校學生中應占有一定的比例。
(七)后勤社會化工程
探索學校后勤社會化工作的經驗,加快學校后勤社會化的進程,引領和示范全國中學的后勤工作。
27、成立后勤服務集團,探索并建立企業化運作的學校后勤管理模式,實行目標化、社會化、市場化的管理機制。
28、按企業化運作模式的要求,建立一支綜合素質好,工作效率高的后勤保障隊伍。
29、強化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八)校園建設工程
建設校園,美化校園,營造校園文化氛圍,將新校建設成一所生態化、人文化的學校。
30、兩年內完成校園人文景觀建設,凸現學校人文特色,將校園變成一本鮮活的教材,激勵師生斗志,不斷地追求卓越,永爭第一。
31、三年內完成校園自然景觀建設,烘托學校人文特色,將校園變成一座生態化的公園,陶冶師生情操,不斷地凈化心靈,回歸自然。
**省口岸中學
教一職員工內改實施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深化學校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員工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依據《泰州市市直學校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體現多勞多得,責重多得,績優多得和兼顧公平的原則,提高津貼發放標準,強化考核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體在職在編在崗的全民教職員工
二、實施原則
1、堅持以教育教學為中心,津貼分配堅持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高三教師傾斜的原則。
2、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位,以績取酬,逐步拉開收入差距的原則。
3、強化考核管理,堅持量化考核與定性評估相結合,過程考核與結果評價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的全面性、導向性、可行性,津貼和獎勵必須經過考核方可發放。
4、堅持責、權、利統一的原則。
5、學校各項津貼發放標準隨學校財力而定的原則。三、教育教學人員職務津貼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教育教學各層級人員中享受職務津貼人員性質及津貼額
1、班主任津貼最高每人每月300元,采取按月考核、按積分發放的方法,由政教處和年級聯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后發放。(中層以上干部兼職兼得)
2、年級委員每人每月最高120元津貼(中層以上干部兼職的不享受)。
3、教研組長、教務員、教研員每人每月最高100元津貼。
4、工委委員、團委委員和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最高50元津貼。
5、備課組長按組別大小每人每月分別享受的最高津貼為80元、60元和50元。(兼職則兼得)。
6、2—5條的個人兼職津貼總金額不得超過200元。
(二)早晚讀及晚釋疑,由各年級考核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月發放。
(三)星期日上課,由各年級考核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月發放。
(四)教科研獎勵及競賽輔導獎勵,由教研處按規定核準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審批后發放。
(五)教學人員勤能績效的考核,采取按月積分,初評定等,按學期進行終評發放的辦法。
各等級年度發放最高標準如下:
一級:最高5000元二級:最高4000元
三級:最高3000元四級:最高2000元
教師績效津貼的考核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綜合考核,根據積分績效津貼的四個等級大致按1:3:5:1的比例確定,其中一級人員積分須達到總分90%以上,二級人員須達到總分80%以上,各檔次人員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1、教師出勤考核扣除情況
(1)教師堅持參加學校的升旗儀式和政治、業務學習(含部門和年級組織的),每無故缺席一次,扣除50元,因私(病)請假每次扣除考核津貼10元,遲到或早退二次扣20元,因公請假不扣。
(2)教師堅持正常上下班紀律和勞動紀律,每發現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津貼20元;曠課一節扣200元,曠職半天扣200元,曠職一天扣300元,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一、二等;私自調課、上課遲到、早退一次扣50元,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一等。
(3)監考遲到,中途離崗,發現一次扣50元。試卷漏訂、錯訂的發現一次扣30元,缺席的每次扣60元。
(4)未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擅自亂收費,不論金額大小,一律給予責任人行政記大過處分,中層干部一律就地免職,年度考核不合格。未經學校批準擅自征訂試卷等教輔資料的,扣除所有考核津貼,并按有關文件精神作出處理,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上班時間下棋、打牌、玩電腦游戲、上網聊天的每次扣50元。
(6)早晚讀、晚釋疑缺席的,除扣發相關津貼外,每月累計超過2次者,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二等以上。
(7)教師一個月因私累計請假一周,因病累計請假十天,每天扣發津貼20元,并不得評為一等津貼;超過一個月的,每天扣發津貼30元,不得評為二等津貼;超過兩個月的每天扣發津貼40元扣完為止。(注:婚、喪、產假等國家規定享受工資的假期請假期間不發考核津貼。)
⑻出勤考核情況按月考核,按學期匯總,按學期將考核結果交會計室辦理。
2、教師績效考核辦法
A、學生測評(20分)
學生測評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三級。其滿意率在90%以上得20分,較滿意率加滿意率在90%以上得18分,在89%—85%得16分,84%—70%的得14分。
B、考試成績考核(高考科目)
各科成績均折算成百分比,其中其中考試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同一檔次班級進行比較,不同檔次班級取均分。
⑴級成績(3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各班的,兩班總均分差距不超過考試門數時,兩班任課老師均得30分;若班總均分差距超過考試門數,但不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得30分,較低者得25分;若班總均分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得30分,較低者得20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若班總均分高出該組合總均分的分數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30分;若班總均分與該組合總均分的差距不出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25分;若班總均分低于該組合總均分的分數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地22分。只有一個班看邊緣生名次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得少于5人,5人中4人成績明顯提高得30分,3人得25分,低于3人得22分。
(2)單科成績(8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個班的,單科均分與同類組合的學科均分差距文科小于1.5分,理科小于2.5分,且均分高于年級均分,兩班任課老師均得80分;若差距文科在1.5分-2.5分,理科2.5分-4分時,較高者為80分,較低者為72分;若差距文科超過2.5
分、理科4分時,較高者為-80分,較低者為64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班單科均分與該組合單科均分相比,文科高出1分以上,理科高出2分以上,該任課老師得80分;若文科高出0.5分、理科高出1分,該任課老師得75分;若文科差距不超過0.5分,理科不超過1分,該任課老師得70分;若差距文科低出1分,理科低出2分,任課教師得65分。
③只有一個班看該學科邊緣生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少于5人,5人中有4人成績明顯提高的,得80分,3人,得75分,低于3人,得60分。
說明:考試成績考核中的①、②兩項考核時為有效考核,即總分和單科成績測算時均去10%的最低分。
C、教務處和年級委員會考核定等(130分),具體細則見教務處制定的方案。
3、教師績效津貼扣除情況
符合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視為“教育或教學欠佳’’:①任課老師所教單科兩次總平均(高三高考科目以聯考和高考成績統計)如果低于同年級同層次該科均分文科3分,理科5分(按百分制折算);②學生滿意率加基本滿意率低于70%;上述二種情形的當事人其勤能績效津貼按同類人員最低檔次的50%-70%發放。
未執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營業性家教、考試弄虛作假或私自外出兼課的,視為“師德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考核津貼。
4、教科研考核辦法
⑴加強專業理論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有關業務培訓(或研究生班)學習,不遲到不早退;或寫有3000字以上的讀書筆記,得5分。
⑵積極參加各級課題組的研究活動,暗示完成研究任務,得5分。
⑶按要求申報并開設公開課、青優課,有教案和課件,得5分。
⑷認真做好命題和考試分析,及時上繳相關表冊,得5分。
⑸積極參加教師能力測試,得5分。
⑹按時保質遞交教研處要求遞交的論文、調研報告、競賽名單等材料,得5分。
⑺認真進行學科競賽輔導的研究,經教研處審批后,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血案,得5分。
⑻積極開設校本課程,有不少于40各學生聽講的,每一課時加1分。
⑼或在國家、省、市級評比中獲等級獎每篇分別加3、2、1分。
⑽競賽在國家、省、市級獲獎按類型和等次每人次加3、2、1分。
以上⑴—⑺條最高總得分為20分,該做未做一次扣5分,可為負分;⑻—⑼條按實拿分,不封頂。
5、班主任考核辦法
⑴用于班主任工作實績考核的津貼基數為每人每月300元。
⑵班主任考核按月考核發放,考核內容由政教處考核(主要指創建文明班級)、年級考核兩部分組成,其中政教處考核占六分之五,年級考核占六分之一。
(3)班主任津貼扣除情況
①由于班主任工作失職,班級出現較大責任事故,或出現嚴重影響學校聲譽的違紀事件。其班主任不得評為優秀班主任,并全部扣除班主任考核津貼,兩年內不再聘為班主任。
②有明顯違反師德規范要求且造成重大影響的,兩年內不得聘為班主任。
③班主任因治班無方且月度考核較差者,相關部門可隨時撤換。
6、師德表現
(1)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
(2)以職謀私,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的:
(3)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組織決定或工作安排的;
(4)有其他違反師德要求的。
以上四種情況視情節輕重,每發現一次扣發津貼200—500元,情節嚴重者取消全部津貼。對嚴重違反師德的教師,要依法清理出教師隊伍。
7、對不勝任教師崗位或末被聘任的,實行待崗或轉崗。學校對內部待聘的教師,在其待聘期間應給予一次上崗或培訓進修的機會。服從學校安排的,工資待遇隨崗而定,不再享受原崗位職務工資;不服從安排或上崗后仍不能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由學校將待聘教師的臨時人事關系移交市教育人才服務中心實行人事。本人可自謀職業。原學校按待聘教師原工資(除津貼以外)的60%發放。(待崗時間為三個月)
8、不滿工作量不得評為一等,工作量不滿二分之一者不得評為二等以上(含二等)。工作量嚴重不足且不服學校安排的不得評為三等以上(含三等)。
四、中層及后備以上干部職務津貼構成及考核實施細則
(一)中層以上干部職務津貼標準:
中層副職每人每月350元
中層正職每人每月400元
副校級每人每月500元
正校級每人每月600元
(二)中層以上干部勤能績效的考核辦法
1、按教師績效津貼的平均值乘以系數發放,共分三級
校長所乘系數:2.3、2.1、2.0
副校級所乘系數:2.0、1.9、1.8
中層正職所乘系數:1.6、1.5、1.4
中層副職所乘系數:1.4、1.3、1.2
2、中層干部由校長室組織考核。按相互測評、民主測評、績效考核等情況按1:8:1的比例確定等級。其中相互測評占10%,民主測評占40%,績效考核占50%。
3、中層干部如有下列情況,視情節輕重,由學校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扣除一定津貼。或降等處理。
①工作不及時主動,推諉扯皮,感情用事,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失的,一次扣200元,并降一個等級。
②出現崗位責任事故的,一次扣500元,取消年度考核獎。
③在為人師表、廉潔自律、行風建設等方面有不良行為的,一次扣200元,并降一個等級處理。
④工作中以權謀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⑤完不成工作目標的,不得被評為三等以上。
五、教輔工勤人員職務津貼構成及考核實施細則
(一)享受固定津貼的人員性質及津貼額
1、學校總帳會計每人每月享受150元職務津貼。學校出納和現金會計每人每月享受100元職務津貼。
2、圖書館館長、檔案館館長每人每月享受100元職務津貼。
(二)教輔工勤人員勤能績效等級及考核辦法
年度發放標準:
一等3000元二等2500元三等2000元
教輔工勤人員的考評采取所在部門領導考評和教輔工勤人員民意測評相結合的方法,其中部門領導考評占40%,民意測評占40%,相互測評20%,按得分高低1:4:5確定等次。
(三)教輔工勤人員出勤考核與教師等同。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損失的,1000元以內,不得評為一等;1000元至3000元,不得評為二等;3000元至5000元,享受最低津貼的50%;5000元以上的取消考核津貼,如違反相關規定按規定處理。
(四)教輔工勤人員如遇特殊情況需加班,另行確定補助標準。
六、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二OO六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教職工月度考核細則
(第四屆教職工代毒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深化學校分配制度改革,創新學校管理機制,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優化,能適應教育現代化需要的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教師隊伍,依據學校內改方案和《教職工辦公紀律的規定》等制定本細則。
二、考核原則
㈠堅持以文為本的原則。
㈡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
㈢堅持量化考核的原則。
㈣堅持注重實績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評分標準及考核辦法
本條列總分為300分,由各部門按月考核定分,匯總后的分數與當月津貼和年度評優掛鉤。
第一,思想品德和工作紀律方面
A、全體教職工須認真執行師德規范,做到為人師表,品行端正。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該項考核不得分,且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有兩種及兩種以上情況者年度考核不合格。該項總分為20分,考核由政教處負責實施。
1、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
2、參與賭博活動被查處的。
3、向家長索要財務被證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后果的。
5、因工作失職而導致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的。
B、全體教職工須認真執行學校的上班制度和上班記錄,積極參加升旗儀式、全校例會和學校各部門組織的活動。
(一)考核內容
1、上班制度和上班記錄;
2、升旗儀式;
3、全校例會;
4、各部門組織的活動。
(二)評分標準
認真執行學校的辦公制度和辦公記錄,積極參加升旗儀式、全校例會和學校各部門組織的活動,累計可得30分。
1、按時上下班,得6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6分;
2、按時參加升旗儀式,不早退,得6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無故缺席扣10分;
3、按時參加全校例會,不早退,得6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無故缺席扣10分;
4、按時參加部門活動,不早退,得6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無故缺席扣10分;
5、按時、保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得3分;否則扣3分;
6、辦公時間無違紀行為,得3分;違紀一次扣10分;
7、因病、因私請假并履行正常強加手續的一天扣1分。集體活動因病、因私請假一次扣1分;
8、無故曠職半天扣20分、一天扣30分;
9、本大項可為負分。
(三)考核辦法
辦公制度和辦公紀律由教務處負責考核,升旗儀式、全校例會和各部門組織的活動由政教處、辦公室和相關部門負責考核。
第二、教學方面
A、備課。全體教師須認真鉆研教材教法,積極參加集體備課,備課環節齊全,質量高。
(一)考核內容
1、教案;
2、集體備課;
3、完成備課組工作;
4、編寫學案或校本資料。
(二)評分標準
認真鉆研教材教材教法,積極參加集體備課,質量高,累計可得10分。
1、認真鉆研教材教法,備課量足,得5分;少一課時扣2分;
2、認真參加集體備課,得2分;缺一次扣2分;
3、認真完成備課組工作,得2分;否則扣2分;
4、按時上繳教案,得1分;否則扣1分。
5、積極編寫學案或校本資料等獲教務處認可的視情況該月加4分。
6、本大項可為負分,也可超過10分。
(三)考核辦法
集體備課、備課由教務處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B、上課。全體教師須樹立課堂高于一切的意識,認真上課,力爭使每一節課都成為好課,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堅決杜絕差課。面向全體學生,提高課堂效率。
(一)考核內容
l、上課課堂效果;
2、使用現代化教學手段;
3、面向全體學生:
4、杜絕差課。
(二)評分標準
面向全體學生,認真上好每一節課,課堂教學效果好,累計可得40分。
1、按時上下課,得5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2、經常并正確使用多媒體和多功能教室教學,得5分;否則酌情扣分;
3、面向全體學生,不歧視、不諷刺挖苦后進生,得5分;發現一次扣2分;
4、完成教學任務,被評定為好課,得15分;發現一次差課扣5分;
5、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公開課的上課、聽課和評課活動,得10分;少一次扣2分;
6、教學軟件獲市級評比二等獎以上的加5分,省級10分,國家級15分。
7、本大項可為負分,也可超過40分。
(三)考核辦法
主要由教務處負責考核,由政教處和教研處協助考核,提供相關資料。
C、作業。全體教師須重視學生作業的布置,鼓勵作業形式多樣化,做到精選、精練、精批、精講。
(一)考核內容
1、作業精選;
2、作業精練;
3、作業精批;
4、作業精講。
(二)評分標準
作業落實“四精四必”累計可得20分。
1、各科作業量符合教務處規定的要求,得4分;否則扣分;
2、作業及時認真批改、及時發放,得4分;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精選每一條布置給學生的作業,作業形式采用作業本或校本練習等形式,得4分;不合要求,一次扣2分;
4、認真記載學生作業中存在的共性錯誤,集中評獎,得分;不按要求,一次扣2分;
5、按規定上交作業,得4分;否則扣4分。
6、本大項可為負分。
(三)考核辦法
作業又教務處負責檢查定等。
D、輔導。全體任課教師須根據施教班級情況積極做號輔導工作。
(一)考核內容
1、早讀;
2、晚讀;
3、晚輔導。
(二)評分標準
任課教師應根據施教班級情況積極做號輔導工作,累計可得15分。
1、早晚讀、晚輔導不遲到、不早退,得5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2、能做到坐班輔導,班級記錄較好,得3分;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3、主動到班答疑,幫助學生分析總結,得3分;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4、主動關心后進生,認真對待邊緣生,有意識地關心尖子生的輔導工作,得4分;否則,發現一次扣2分;
5、早、晚讀、晚輔導無故缺席,扣15分;
6、本大項可為負分。
(三)考核辦法
早晚讀、晚輔導、培尖補差由各年級委員會負責考核。
E、考試。一全體教師須認真對待學校和各級機構組織的考試,認真監考,及時閱卷登分,并認真對試卷進行質量分析和有選擇的評講。
(一)考核內容
1、出卷;
2、監考;
3、閱卷。
(二)評分標準
認真對待學校和各級機構組織的考試,認真監考,及時閱卷登分,并認真對試卷進行質量分析和有選擇的評講,累計可得15分。
l、服從安排,精心出好試卷,得5分;否則,發現一次扣5分;
2、認真監考,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隨便離開考場,不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認真做好考場記錄,得5分;否則,發現一次扣10分
3、閱卷、合分、登分及時,無錯誤,得5分;否則,發現一次扣5分;
4、監考無故缺席,扣l5分。
5、本大項可為負分。
(三)考核辦法
有關考試的考核由教務處負責考核
F、績效。對全體教師進行績效考核
(一)學生測評(20分)
學生測評分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三級。其滿意率在90%上得20分,較+滿.意率加滿意率在90%以上得18分,在89%-85%得16分,84%-70%的得14分。
(二)考試成績考核(高考科目)
各科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其中期中考試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同一檔次班級進行比較,不同檔次班級取均分。
(1)班級成績(3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個班的,兩班總均分差距不超過考試門數時,兩班任課老師均得30分;若班總均分差距超過考試門數,但不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得30分,較低者得25分;若班總均分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為30分,較低者為20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若班總均分高出該組合總均分的分數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30分;若班總均分與該組合總均分的差距不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25分;若班總均分低于該組合總均分的分數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22分。
③只有一個班看邊緣生名次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得少于5人,5人中有4人成績明顯提高得30分,3人得25分,低于3人得22分。
(2)單科成績(8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個班的,單科均分與同類組合的學科均分差距文科小于1.5分,理科小于2.5分,且均分高于年級均分,兩班任課老師均得80分;若差距文科在1.5分-2.5分,理科2.5分-4分時,較高者為80分,較低者為72分;若差距文科超過2.5分、理科4分時,較高者為80分,較低者為64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班單科均分與該組合單科均分相比,文科高出1分以上,理科高出2分以上,該任課老師得80分;若文科高出0.5分、理科高出1分,該任課老師得75分;若文科差距不超過0.5分,理科不超過1分,該任課老師得70分:若差距文科低出1分,理科低出2分,任課教師得65分。
③只有一個班看該學科邊緣生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少于5人,5人中有4人成績明顯提高的得80分,3人得75分,低于3人得60分。
說明:考試成績考核中的①、②兩項考核時為有效考核,即總分和單科成績測算時均去10%的最低分。
(三)教務處和年級委員會考核定等(130分),具體細則見
教務處制定的方案。
(四)教師績效津貼扣除情況
符合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視為“教育或教學欠佳”:①任課老師所教單科兩次總平均(高三高考科目以聯考和高考成績統計)如果低于同年級同層次該科均分文科3分,理科5分(按百分制折算);②學生滿意率加基本滿意率低于70%;上述兩種情形的當事人其勤能績效津貼按同類人員最低檔次的50%-70%發放。
未執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營業性家教、考試弄虛作假或私自外出兼課的,視為“師德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考核津貼。
第三,教科研工作方面
全體教職工必須積極投身教科研工作,發揮教科研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先導作用。
(一)考核內容
1、業務進修
2、課題研究
3、開設公開課
4、考試研究
5、校本課程
6、論文撰寫
7、競賽輔導
(二)評分標準
1、加強專業理論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有關業務培訓(或研究生班)學習,不遲到、不早退,得5分。
2、積極參加各級課題組的研究活動,按時完成研究任務,得5分。
3、按要求申報并開設公開課、青優課,得5分。
4、認真做好命題和考試分析,及時上繳相關表冊,得5分。
5、積極參加教師能力測試,得5分。
6、按時保質遞交教研處要求遞交的論文、調研報告、競賽名單等材料,得5分。
7、認真進行學科競賽輔導的研究,經教研處審批后,積極組織競賽輔導,有教案學案,得5分。
8、積極開發和開設校本課程,經教研處等部門認可且有不少于40個學生聽課的,每一課時加2分。
9、或在國家、省、市級評比中獲等級獎每篇分別加3、2、1分。
10、競賽在國家、省、市級獲等級獎按類型每人次分別加3、2、1分。
11、以上1—7條最高總得分為20分,不按要求,每次扣5分,可為負分;8—10條按實拿分,不封頂。
(三)考核辦法
該項由教研處實施考核。
第四、教輔、后勤工作方面
(一)考核內容
1、相關學科輔助教學工作的課前準備工作或所承擔本職工作的相關準備工作情況;
2、相關學科輔助教學的課堂后清理工作或所承擔本職工作的相關工作情況;
3、相關學科輔助教學或本職工作所用設備、儀器、物品的維護和保管情況;
4、相關學科輔助教學場所或本職工作所在職所的衛生保持情況;
5、相關學科輔助教學或本職工作的安全責任保障情況;
6、相關學科輔助教學人員或承擔本職工作的人員在學校中心工作中的表現情況;
7、相關學科輔助教學人員或承擔本職工作的人員學習、培訓情況;
8、相關學科輔助教學人員或承擔本職工作的人員的工作績效情況。
(二)評分標準
1—8項每項分值為10分,每次檢查,達標得2分,不達標扣4分,累計達標總分可得80分。
(三)考核辦法
全體教輔人員由教務處負責考核,承擔本職工作的工勤人員由相關部門負責考核。
四、說明
本細則自教代會通過后生效,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教職工請假餓有關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保證我校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增強教職員工的紀律觀念,依據相關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范圍對象
本規定適用于在編在職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二、請假要求
1、教職工因工、因私、因病請假,必須履行請假審批手續。
2、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
3、凡請假期滿后應立即到校長辦公室銷假,否則超過時間視為曠職。
4、教職工婚、喪、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教職工請長期病假者,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三、請假審批程序
1、教職工因公請假,由各職能部門憑文件、通知簽署意見,并經分管校長簽字后報校長辦公室備案。
2、教職工因私、因病請假半天之內的,由各部門負責人批準;超過半天的須經分管校長批準簽字后報校長辦公室備案。
3、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校長批準,然后到校長辦公室、教務處做好相關備案手續。
四、考核要求
1、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期滿未經批準續假者,視為曠職,每曠職半天,扣除200元,曠職一天扣除300元,曠職一天以上責令停職反省,并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2、請假人須自行安排號課務或由教務處安排后方可離崗,為落實好課務離崗的,毎節課扣除50元。有關工作未安排好離崗的,毎半天扣除50元。
3、教職工一個月因私累計請假一周,因病累計請假十天,每天扣發津貼20元;超過一個月的,每天扣發津貼30元,超過兩個月的每天扣發津貼40元,扣完為止。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教職工參加各種會議的有關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了進一步規范學校及各部、各年級召開的各種會議,確保上級部門和學校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類型
l、學校召開的各類會議
2、各部門、各年級、各教研組和備課組召開的各種會議等。
二、參會要求
1、教職工必須根據會議通知準時參加會議,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2、會議期間要嚴格遵守會場紀律,保持會場安靜,不得交頭接耳。要將通訊工具關閉或置于振動狀態,不接聽手機或發信息;不得隨意講話,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3、會議中途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4、適當做好會議紀錄。
5、遵守會議的其它要求。
三、考核要求
嚴格執行教職工請假報批制度,堅持教職工參加會議的考勤情況與個人經濟、年度考核、職稱晉升等相結合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制度管理。
1、教職工因公、因病、因私不能與會的,應在會前履行請假審批手續。
2、會議途中未經批準隨意離開會場超過5分鐘的算一次缺席。
3、毎無故缺席一次罰款50元,因私(病)請假每次扣除1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20元。
4、毎學期累計無故缺席2次或遲到、早退4次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也不得參加各種評先;累計無故缺席3次或遲到、早退6次以上者,不得參加本年度的職稱晉升。
5、因病、因私請假累計缺席次數超過總次數的三分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年三月十二日
關于教師超課時津貼和其它津貼發放辦法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強化教育教學管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熱情,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依據《**省中學師范學校全日制中小學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蘇編[1999]64號)所規定的教師周授課時數,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超課時津貼及其它津貼發放辦法。
二、考核對象
全體上課老師。
三、考核細則
一、超課時津貼
1、標準課時的計算辦法
(1)滿工作量標準
普通教師每周14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中層干部每周7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副校級干部每周4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校級干部每周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⑵各學科標準課時的折算系數
學科
物理
化學
生物
政治
歷史
地理
信息
體育
藝術
系數
1.2
1.2
1.1
1.1
1.1
1.1
1.0
1.0
1.0
說明:a、高三年級:高考科目折算系數為1.5
b、高二、高一年級:高考科目折算系數為1.4
c、學校相關部門因課務調整需增減課時應服從安排,
超課時部分發放津貼。
2、超課時發放標準
超出工作量的部分,按每1個標準課時10元發放,此標準視財力而定。
(二)星期日、寒暑假課時津貼
一、星期一至星期六的課納入學校總課表。
二、發放標準:
(1)星期日每節課15元;
(2)寒暑假每節課20元
(三)早晚讀、晚輔導及代課金津貼發放標準
l、早晚讀:高一、二每節3元,高三每節4元:
2、晚輔導:高一、二每節4元,高三每節5元。
3、滿工作量者代課課時按代課金發放;不足工作量者代課,所代課時補足工作量,超出部分按代課金發放。代課金每節課20元
(四)水平測試發放標準
1、每門學科每次水平測試獎勵,取同類型班級最好的50%:
具體辦法如下:
a、某類型班級只有一個的獎40元;
b、某類型班級有兩個的獎第一名60元;
c、某類型班級有三——四個的獎第一名60元,第二名40
元;
d、某類型班級有五一一六個的獎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
元,第三名40元;
e、某類型班級有七個以上的獎第一名100元,第二名80元,第三名60元,第四名40元,第五名20元。
(同類型的班級有兩個層面,第一層即強化班、實驗班、普
通班;第二層則在第一層的基礎上按選科分類。)
(五)其他相關費用
a、每科每次考試出卷費50元,會考科目30元;
b、每科每次考試閱卷費每班10元,監考費每小時5元。
說明:以上考試均指教務處安排的考試。(期中、期未除外)
三、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關于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的暫行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調動廣大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勞優劇的原則,使各項工作納入規范化、精細化軌道,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全體施教高考科目的教師。
三、考核細則(130)教師績效考核辦法
A、學生測評(20分)
學生測評分滿意、較滿意、不滿意三級。其滿意率在90%以上得20分,較滿意率加滿意率在90%以上得18分,在89%一85%得16分,84%一70%的得14分。
B、考試成績考核(高考科目)
各科成績均折算成百分制,其中期中考試成績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70%。同類型、同一檔次班級進行比較,不同類型、不同檔次班級取均分。
(1)班級成績(3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個班的,兩班總均分差距不超過考試門數時,兩班任課老師均得30分;若班總均分差距超過考試門數,但不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30分,較低者25分;若班總均分超過考試門數的雙倍時,較高者為30分,較低者為20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若班總均分高出該組合總均分的分出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30分;若班總均分與該組合總均分的差距不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25分;若班總均分低于該組合總均分的分數超過考試門數時,該班任課老師得22分。只有一各班看邊緣生名次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得少于5人,5人中有4人成績明顯提高得30分,3人得25分,低于3人得22分。
⑵單科成績(80分)
①某種組合只有兩個班的,單科均分與同類組合的學科均分差距文科小于1.5分,理科小于2.5分,且均分高于年級均分,兩班任課老師均得80分;若差距文科在1.5分—2.5分,理科2.5分—4分時,較高者為90分,較低者為81分;若差距文科超過2.5分、理科4分時,較高者為90分,較低者為72分。
②某種組合超過兩個班的,班單科均分與該組合單科均分相比,文科高出1分以上,理科高出2分以上,該任課老師得90分;若文科高出0.5分、理科高出1分,該任課老師得85分;若文科差距不超過0.5分,理科不超過1分,該任課老師得80分;若差距文科低于1分,理科低于2分,任課老師得75分。只有一個班看該學科邊緣生突破情況,邊緣生不少于5人。
說明:考試成績考核中的①、②兩項考核時為有效考核,即總分和單科成績測算時均去10%的最低分。
c、教務處和年級委員會考核定等(130分),具體細則見教務處制定的方案。
3、教師績效津貼扣除情況
符合以下幾種情形之一的視為“教育或教學欠佳”:①任課老師所教單科兩次總平均(高三高考科目以聯考和高考成績統計)如果低于同年級同層次該科均分文科3分,理科5分(按百分制折算);②學生滿意率加基本滿意率低于70%;上述二種情形的當事
人其勤能績效津貼按同類人員最低檔次的50%一70%發放。③未執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營業性家教、考試弄虛作假或私自外出兼課的,視為“師德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考核津貼。
四、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關于年級管理的月度
考核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實施精細化管理,努力提升年級管理水平,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二、考核對象
年級主任
三、考核范圍
整個年級的教育、教學及常規管理等
四、考核等第
設一、二、三等獎。一等獎需達總分的90%以上,津貼全額發放,二等獎需達總分的80%以上,津貼為總額的80%;三等獎需達總分的70%以上,津貼為總額的70%。如達不到相應等第分數,等第空缺;低于總分70%,則按得分的百分比折算津貼。
六、考核細則
1、年級委員會分工不合理,職責不明確,扣5分。
2、集體備課不正常開設或流于形式、缺少實效,扣l0分。
3、各種公開課,研討課按規定落實到教師,按人統計,1人不上扣5分。
4、課堂事故,監考事故,每發生一起扣5分。
5、教師不按時上下班每發現1人扣2分。
6、早晚讀。晚輔導,教師不坐班輔導,缺1人扣2分。
7、升國旗、學校或年級召開會議,每缺1人扣1分。
8、年級委員、班主任值勤,每缺1人扣2分。
9、規定時間,班級秩序混亂,按班扣分,一個班2分。
10、學生遲到、早退,按人計算,遲到或早退1人扣1分。
11、學生打架斗毆、上網吧,每發生一起扣5分。
12、教室前后、地面有廢紙,墻面有腳印,發現一處扣1分;教室、辦公室衛生狀況差,按室扣分,一個室5分。
13、按時完成學校相關部門交代的工作,否則扣5分。
14、年級管理,對教師考核不力,特別有失實考核的,每發現一次扣5分。
15、年級工作有創新思路,創新實績,效果明顯,經學校黨政聯席會研究給予適當加分。
七、考核辦法
1、校領導督查與行政值勤人員相結合。
2、考核領導小組與部門考核相結合。
3、教師測評與學生測評相結合。
八、考核津貼
待定。
九、本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年三月十二日
關于教學人員出勤和辦公紀律的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規范廣大教學人員的出勤和辦公制度,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全面落實制度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工作思路,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全體教師和教輔人員。
三、具體規定:
1、考核時間為上午7:30—11:00,下午2:00—5:00
2、所有教學人員必須服從年級安排
3、星期日按課表正常上課輔導
4、按時上下班、按時參加教務處組織的各項活動,按時保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辦公時間無違紀行為,因病因私請假履行正常手續,不無故曠職。
四、考核細則:
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學期定等的辦法,考核結果為津貼和年度評優職稱晉升掛鉤。
1、無故缺席教務處組織的業務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50元,并在月度積分中扣10分,因私(病)請假每次扣考核津貼1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并扣月度積分2分。
2、教師上下班遲到、早退一次扣發津貼20元,月度積分扣6分。曠課1節扣200元,月度積分扣20分,曠職半天扣200元,月度積分扣20分,曠職一天扣300元,月度積分扣30分,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一、二等,私自調課(未經分管校長或教務主任同意)、上課遲到、早退一次扣50元,月度積分扣10分,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一等。
3、監考遲到、砷途離崗,發現一次扣50元。試卷漏訂、錯訂發現一次扣30元,缺席一次扣60元,月度積分分別扣10分、5分和15分。
4、上班時間下棋、打牌、玩游戲、看電視、上網聊天每次扣50元,月度積分扣10分。
5、早晚讀,晚輔導缺席者,除扣除相關津貼外,每月累計超過2次,績效考核不得定為二等以上(含二等)。
6、教師一個月因私請假累計一周,因病請假累計十天每天扣發津貼20元,并不得評為一等津貼;超過一個月每天扣發津貼30元,不得評為二等津貼,超過兩個月第天扣發津貼40元,扣完為止。
五、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備課組長考核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教育教學中;心意識,發揮團隊效益,大幅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各年級備課組長
三、考核細則
1、落實每次集體備課的中心發言人。(10分)
2、確定每次集體備課的中心內容。(10分)
3、統一學科內各班級教學內容、作業布置、批改等內容。(10分)
4、組織本學科任教老師分工編寫校本教學資料,經集體討論后備課組長簽字后實施。(10分)
5、按學校規定的時間、落實地點進行集體備課活動。(10分)
6、加強對本備課組教學、教研活動和新老掛鉤、公開課等活動的落實、檢查、記載、評估并及時上繳各項表冊。(20分)
7、組織本備課組對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閱卷及質量分析。
(20分)
8、完成學校各部門下達的任務。(10分)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關于教師聽課的
相關規定及要求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夫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實施課堂研討戰略,加強合作與交流,促進教師的專業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全體科任教師。
三、聽課規定
校級干部:每周2級以上
中層干部:每周2節以上
教研組長:每周2節以上
備課組長:每周2節以上
新分配教師:聽先行課
新任一個年級教師:每周4節以上
一般教師:每周1節
四、聽課考核要求
1、各位教師認真做好聽課記錄;
2、積極參與課后研討和評價;
3、中層以上干部聽課后及時檢查備課筆記和學情反饋調查;
4、各類型教師聽課筆記的檢查與教師的評優、晉升相掛鉤,毎少一節扣一分。
五、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關于各學科作業的
考核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嚴格教育教學常規,推進學科教學的精細化、科學化和規范化,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二、考核對象
全體科任老師
三、作業量的規定
(一)高考科目
語文:兩周大、小作各一篇,每學期大作不少于6篇,配套練習每周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小少于3條;
數學: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條;
外語: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條;
物理: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條;
化學:每周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條;
政治: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條;
歷史: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條;
地理: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條;
生物: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條。
高考科目每章必須做一次綜合練習。
(二)非選科目的物理、化學,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條。
四、作業形式及批改要求
l、作業形式:作業本與校本練習相結合;
2、批改要求:
A、批改及時,講評訂正及時;
B、每次批改要有時間及等級;
C、數理化英等學科要有錯題集。
五、考核要求
教務處定期組織檢查,每月發現一次不符合規定,該月考核等級降一等次,發現兩次,學期綜合評定等次不得評為二等。
六、本方案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并報請教育局同意后實施,同時以前執行的各項方案廢止,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升旗儀式的有關規定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為了維護國旗的尊嚴,增強師生員工的國家觀念,發揚愛國主義精神,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應當每日升掛國旗。國旗應當早晨升起,傍晚落下。升降國旗時,凡經過現場的師生員工都應面向國旗,自覺肅立,待國旗升降完畢,方可自由行動。
第三條,每周一早晨(寒暑假和惡劣天氣除外)、新學期開學第一天、重大節日紀念日均舉行升旗儀式。
第四條,升旗儀式的程序。
l、出旗(旗手持旗,護旗手在旗手兩側,奏《出旗曲》先齊步,后正步,走向旗桿,在場全體師生員工保持立正姿勢)。
2、升旗(奏《國歌》,主旗手升旗,護旗手甩旗。全體師生員工成立正姿勢,面向國旗行注目禮)。
3、唱《國歌》(師生員工高唱《國歌》)。
4、國旗下講話,(全體師生員工成稍息姿勢,由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優秀學生代表、優秀教師代表或其他先進人物作簡短而有意義的講話)。
第五條,旗手和護旗手須是優秀學生代表,并經過嚴格的軍事訓練后,方可執行升旗的任務。
第六條,應在直立的旗桿上升降國旗。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桿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l/3處,降下時,應為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后再降下。
第七條,不得懸掛破損、污損、褪色或不合格的國旗。
第八條,學生不參加升旗儀式或違反升旗儀式的有關規定,按《口岸中學學生獎懲條例》處理。學校全體在職在崗的教職員工都應參加升旗儀式。
第九條,教職員工應在7:10前,到達升旗儀式的指定位置,排好隊形,參加升旗儀式。升旗儀式舉行時,要嚴格遵守升旗儀式的儀禮規范,做學生的表率。不參加升旗儀式的,每次扣考核津貼20元,一學期中,三次不參加升旗儀式,學年考核津貼不得評為三等(含三等)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評為稱職。
第十條,本規定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班主任工作管理條例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素質教育的要求,強化班主任工作的規范性,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高班務工作管理水平,科學地評估班主任工作,現根據《中學班主任工作暫行規定》以及《中小學德育工作規則》第32條規定:“中小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班主任的聘任、培訓、考核、評優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班主任工作目標:引導和培養學生在德、智、體、美、勞五個方面全面發展,不斷提高學生的政治思想、道德、文化、紀律、身體心理等方面的素質。為高校和社會輸送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合格中學生。
第三條班主任工作的指導、管理、考核主要由學校政教處負責和年級委員會負責。
第四條班主任工作考核要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努力做到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
第五條實行班主任工作津貼與月度考核業績掛鉤。
第二章班主任工作職責
第六條向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保護學生身心健康,教育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
第七條要經常對學生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培養學生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對本班學生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要負責進行調查處理;性質比較嚴重的,要向政教處報告,并在調查清楚后提出處理意見;對于情節嚴重、復雜或涉及面超出本班范圍的,可報告政教處,協同調查處理。
第八條教育學生努力完成學習任務。會同各科教師教育、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成績。從思想認識、措施、制度各個方面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氣氛;要經常聽取和收集學生關于改進教學的意見,并及時轉達給教務處或有關教師。
第九條教育、指導學生參加學校規定的各種勞動,協助學校貫徹實施《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教育學生堅持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生活習慣和衛生習慣。
第十條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愛護公物。對于學校分配、發放給本班學生使用的學習、生活和文體活動用品、用具、器材、工具、設備、設施,班主任要負責組織登記、檢查,如發生損壞、丟失,要負責追查責任者,向總務處提出處理意見,并協助總務處追繳賠款。
第十一條班主任要教育引導學生搞好團結。妥善處理學生之間、班級之間、師生之間、學生與工人之間的關系。既要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又要維護集體和學校的團結和名譽。對于本班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班主任負責全權調處,對于超出班級范圍的,可報告政教處調處。
第十二條班主任應定期開展安全教育,關心學生的財物安全和身體健康,要經常組織學生開展各項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要組織各種興趣愛好活動小組,開辟第二課堂;要經常檢查學生儀表和個人衛生;組織學生搞好教室、宿舍和保潔區衛生的整理清掃,維護校園整潔;要關心學生衣、食、住、行,使之符合計劃、適度、衛生、節約、有益的原則;班主任還有責任指導和督查學生日常生活費用開支情況,培養學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
第十三條指導班委會和本班的團、隊工作、培養學生干部,提高學生的自理能力,把班級建設成為奮發向上、團結友愛的集體。
第十四條聯系本班學生家長,爭取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配合,共同做好學生教育工作。
第三章聘任
第十五條聘任條件
l、班主任必須具備良好的師德、較強的事業心、責任心,熟悉并遵守教育教學的法令法規和本校的各項管理制度,熱愛學生,工作主動、負責,同時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2、上學年未能獲得聘任資格的班主任,經重新培訓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班主任聘任資格。
3、上年度學期考核為差的在崗班主任必須二年后經重新培訓考核合格,才可取得班主任聘任資格。
4、班主任應服從學校工作需要,嚴格執行校長室、各部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服從政教處、年級管理,不能完成年級委員會、政教處布置的工作任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年級委員會、政教處將立即解聘并報校長室備案。
第十六條聘任程序
根據各年級任課老師的聘任情況,由政教處、年級委員會按照教師自愿和擇優聘任的原則確定班主任的初步人選,校長批準后正式聘任。
第四章培訓
第十七條培訓對象
1、新分配教師在正式上崗前都必須進行班主任工作培訓。
2、凡未取得班主任考核合格證書者。
3、上學年學期考核為差者。
4、持有班主任培訓考核合格證書連續三年未做班主任的。
第十八條培訓時間
平時不定期地組織學習、培訓。每學年暑假集中培訓考核一次。
第十九條:培訓內容
1、教育教學的有關法規和師德修養。
2、教育學、心理學、班務工作常識、學校校規。
3、優秀班主任工作經驗介紹。
第五章考核
第二十條月度考核
1、升旗儀式(每月10分)(政教處負責)
班主任到班認真組織本班的升旗儀式(3分)。本班學生準時參加升旗儀式(3分),班級學生自覺遵守有關升旗儀式和規定(4分)。
2、班會(每月10分)(政教處)
每周班會圍繞教育中心,按學校統一安排或年級布置的工作以及班級實際情況認真組織進行,課前認真備課,提倡改革創新,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
3、班主任出勤(每月20分)
班主任應準時參加班主任會、學生集會、宿舍輪值(20分),缺勤一次扣5分、遲到一次扣2分。(政教處)
4、年級考核(每月50分)
班主任應在關鍵時間到場,檢查本班學生的早讀、晚讀、午休,應按年級的要求參加班主任輪值(20分),每缺勤一次扣2分。(年級組)
年級組要加強班級自習課紀律、晚自習紀律的考核(20分),每發現一次紀律狀況不好扣2分。
年級要加強班級環境衛生的檢查與考核(10分),每檢查一次,一項不合符要求扣1分。
各年級可根據每月的工作中心確定考核的分數與比例,但必須在考核前向班主任事先通報。
5、常規管理工作(每月160分)
(1)學習紀律(每月20分)(政教處、團委、學生會抽查)
班主任教育學生自覺遵守學習紀律,遲到、早退每一人次扣0.5分,自習課每一人次違紀扣1分,扣完為止。
(2)早鍛(每月10分)
班主任應要求住宿生準時參加,每缺席一人次扣0.5分。(體衛藝處負責)
(3)課間操(每月20分)(體衛藝處負責)
班主任應到場,教育學生遵守紀律,督促學生高質量完成動作,課間操的做操質量由體衛藝處量化打分。(折算成月度分)
(4)眼保操(每月10分)(體藝衛處負責)
各班主任教育學生認真、準確地做好眼保操。做操質量由體衛藝處量化打分。(折算成月度分)
(5)課外體育活動(每月10分)(體藝衛處負責)
班主任要認真督促學生上好課外活動課,并到場進行管理,教育學生注意安全。(折算成月度分)
(6)住宿生人數(最高30分)
各班級應住宿學校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如確有特殊情況需住宿校外,需有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需認真審核是否符合學校規定的有關條件并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任何學生未經年級主任的同意、政教處的批準不得住宿校外。如發現不符合規定的學生住宿校外,每人次扣2分。班級住宿人數、每人次得1分,最高得30分。
(7)宿舍紀律和內務(內務20分,紀律20分)(政教處負責)
班主任要加強學生宿舍紀律的管理,遵守宿舍紀律制度,督促學生按軍訓要求做好宿舍內務、衛生工作,愛護公物,并經常到宿舍檢查。(按住宿生管理暫行規定執行并折算成月度分)
(8)班級教室衛生(每月2O分)(政教處、團委負責)
班主任要認真督促學生做好教室及走廊的衛生值日工作,確保教室干凈和整潔,教育學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保持公共區的清潔衛生,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每周至少抽查一次。(折算成月度分)
6、班務必備資料(每月10分)(政教處負責)
(1)班主任在學期開始前應認真制訂好學期的工作計劃。不按時上交的扣1分。
(2)班主任應認真制定好每周工作計劃,不制定者每周扣1分。
(3)及時上交政教處、的各項德育活動資料,不按時上交的扣1分,不交的扣2分
7、班級黑板報(10)分(團委檢查)
班級每月的10號前要認真出好班級黑板報,不及時出的班級扣1分,如質量不高酌情扣分。
8、公共財物愛護(每月10分)(總務處)
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愛護公私財物。一旦損壞及時上報并給予賠償。按維修價格分檔扣分:10元以內扣1分;11—49元扣2分;50—100元扣3分;100一300元扣5分;300元以上扣5分。
9、其他常規檢查(20分)
對于違反學校各項規定的違紀學生,由政教處、團委、學生會組織抽查,遲到、早退一人次扣O.5分,發現有違反《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每人次扣1分,嚴重違反者加倍扣分。
10、其他考核評分內容
(1)給予參加學校統一布置的德育活動、文體活動中獲獎的班級在月度評分中加分。集體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市級以上獲獎加倍得分。
(2)如有學生嚴重違紀,班級必須在當日內向政教處匯報,并在三日內搞好有關材料。如屬班主任失職,造成的偶發事件,在月度總分中扣20分。如班級未在三日內按時上交有關材料的,在月度總分中扣10分。
(3)每月的班級學生成績考核方案另定。
11、月度考核的方法及獎金發放。
(1)各項檢查評比得分由有關方面提供,政教處負責考評匯總。
(2)每月5日前將上月檢查評比分數交政教處,10日前政教處負責統計好各班的月度總分,并及時公布。
(3)政教處側重日常德育工作、學生行為習慣的考核,各年級側重對班主任出勤、班級學習情況的考核。
(4)班主任月度考核津貼最高為300元。政教處根據月度考核分數發放津貼,考核得分即為津貼數額。
第二十一條學期考核
l、學期考核實施月度考核和學生學習情況考評相結合的方法。(其中政教處月度考核占學期總分7O%,學習情況考評占30%)每學期學生學習情況考評的計算辦法為:按班級人均總分取同類型班級數的80%分四個等次給分,每等次的班各占獲獎班級總數的25%,其中一等得30分,二等得25分,三等得20分,四等得15分,其余班級不得分,對學習情況的考核由教務處負責(同類型班級在2個以下時降2分得分)。班主任每學期必須上交一篇班主任管理方面的論文,不上交的,在學期考核中扣3分,在所寫的班主任管理論文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或者省級論文評審中獲獎,每篇加3分。
2、學期優秀班主任的評定程序為:學期考核分排名前列(高一、高二名次數必須在兩個等級班級總數的一半以前)的班主任方可有資格參加優秀班主任本選;班主任民意測試;由年級委員會、團委、政教處組成人員參加的名義測試;校長室批準。校級優秀班主任為全校班級總數25%,市級或市級以上的優秀班主任必須從校優秀班主任中推薦。
第五章獎懲
第二十二條在班主任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班主任,學校給予獎勵,在職稱評定、評優、學校干部的聘任等方面向這些班主任傾斜。
第二十三條學校所有教師都要服從學校工作需要擔任班主任工作如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將取消其評優、評先資格并在兩年內不得晉升高一級職稱。對于班主任工作年限長、班級管理好的教師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對于沒有班主任工作經歷、不愿意做班主任或班主任工作評為差者,將酌情給予教育,并在職稱評定、評先、評優和發放獎金時有所體現。參加評審中學一級教師資格,必須擔任斑主任工作三年以上。參加評審中高級教師資格必須在現職內擔任班主任工作兩年以上。
第二十四條班主任應積極認真參加各種形式的班主任培訓。對認真參加學校組織的班主任培訓的班主任,發放津貼50元。如無故不參加班主任培訓,扣發津貼100元。班主任應準時參加學生宿舍的輪值工作,對認真參功口宿舍輪值的每次發放津貼10元。如無故缺席扣發津貼20元,并扣當月的班主任考核分5分。
第二十五條班主任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二年內
不得聘為班主任:
1、學期考核為差的;
2、班務工作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
3、學生、家長意見大,經誡勉談話,仍未見好轉者。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條例由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后正式實施。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教科研工作管理條例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總則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教興校思想,為進一步發揮教科研對教育教學工作的先導作用,發展我校的教科研事業,培養和造就既有豐富教學經驗,又有深厚教研功底的專家型教師,特制定本條列。
本條例各章及附件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教研處。
第一章教師教研科研考評實施細則
A級指標
B級指標
具體內容與要求
考評方法
考評得分
課
堂
教
學
研
究
(40分)
1、課堂教學改革(10分)
⑴學習有關課堂教學改革的理論,學習外校和其他老師課堂教學改革的經驗,不斷進行課堂教學的改革,推進素質教育。(5分)
⑵運用現代教育技術和手段組織教學,自制課件,使用率高,效果好。(5分)發現一次違規操作扣5分。
聽課、檢查、學生座談會等
2、業務進修(10分)
⑶不斷加強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5分)
⑷服從安排,積極參加有關的業務培訓班(研究生班)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5分)
檢查記載
3、備課、聽課(10分)
⑸認真鉆研大綱、教材,研究學情,精心設計教案,備課認真、環節齊全。(5分)
⑹虛心向其他老師學習,經常聽其他老師的課,每周至少一節(新教師及新教一各年級的教師每周至少聽2節)(5分)
每月檢查評分
4、公開課(5分)
⑺積極參加校級、省市級研究課、實驗課、優秀課評比活動,獲獎的按級別另外加分。(5分)無故不開設公開課或青優課的無資格評優。
聽課、評課檢查記載
5、成果(5分)
⑻按學校《論文撰寫工作條例》完成教學經驗總結、論文。(5分)不達要求無資格評優。
⑼或在國家、省、市級評比中獲等級的另外加3、2、1分。
檢查、評比
A級
指標
B級指標
具體內容與要求
考評方法
考評得分
教研組活動(10分)
6、活動(10分)
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業務學習,參加教研組活動,不無故缺席。(5分)
⑾按時保質完成教研組布置的各項任務。(5分)
檢查記載
課題研究(20分)
7、課題組活動(10分)
⑿積極參加各級課題組的研究活動,病完成研究任務。(10分)
各組考核評分
8、成果(10分)
⒀提交專題研究論文(5分)、校本課程詳細教案(每課時2分)等成果。(可多得)
⒁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發表或在國家、省、市級評比中或等獎的另外加3、2、1分。
檢查統計
考試研究(20分)
9、命題研究(4分)
⒂認真進行期中、期末考試命題的研究。(2分)⒃做號命題分析,及時上繳分析表。(2分)
檢查統計
10、考試結果分析(6分)
⒄認真做好期中、期末考試結果分析,并及時上繳考試結果分析表。(6分)
檢查統計
11、高考研究(10分)
⒅注重對高考改革方案的研究,注重對高考考試題的分析研究。(5分)積極參加教師能力測試(5分)不參加測試者無資格評優。
檢查統計
競賽輔導(10分)
12、競賽輔導(10分)
⒆進行學科競賽輔導的研究,鉆研學科的專業知識。有輔導計劃,及時報教研處審批。(5分)
⒇積極參加競賽輔導,完成教研處教研組安排的輔導任務。有教案、學案,輔導結束時上交教研處。(5分)
檢查、教師、學生座談會
13、成果
(21)競賽按獲獎類型、獲獎等次另外加3、2、1分。
測試
以上⑷、⑹、⑽、⑾、⑿、⒃、⒄項,缺一次扣一分,可分負分。
考核指標
具體要求與內容
考核得分
1、計劃與總結(10分)
⑴按照學校要求,結合學科教學實際,制定學期教研組工作計劃。教師完成個人工作計劃,各備課組完成競賽輔導計劃(5分)
⑵教研組工作有按愛、督查、總結。(5分)
2、常規建設(20分)
⑶組織教師進行教學常規建設,實現教學基本環節的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6分)
⑷本組教師認真備課,備課時數足,備課環節齊全,每月備課筆記檢查時,上繳及時,成績優良。(8分)
⑸組內教師團結一致,虛心學習,相互切磋,相互聽課,超額完成聽課任務。(6分)
3、業務學習(20分)
⑹教研組每月兩次的業務活動正常,活動有記載,內容豐富,組內成員齊全。(10分)
⑺組織教師學習教學大綱、新課程標準,鉆研教材,學習有關教育教學法令法規,學習有關教育教學新理論。(10分)
4、教學研究(20分)
⑻組織教師進行經常性的教學研究。教研組有明確的教改、教研課題和實施計劃,組內教師每人有明確的子課題,學期終了有論文等階段性成果。組內教師開設校本研究課程毎開一門加2分。(10分)
⑼按計劃開設公開課、實驗課、觀摩課,新教師開課率100%,并及時上報,有評課記載。(10分)缺一人次扣一分。
⑽組內教師每學期必須完成的教學論文,組內教師公開課或論文獲獎按級別另外加分。
5、考試和競賽(15分)
⑾組織教師對期中、期末命題和考試進行研究,及時做好命題分析和考試結果分析工作,有總結。(5分)
⑿組織教師對高考改革進行研究,每學期組織教師考高考試題。(5分)缺一人扣一分,可為負分。
⒀組織安排本組教師進行學科競賽輔導,有計劃,有措施,有總結。(5分)
⒁競賽獲獎按級別、數量和等次另外加分。
6、現代教育技術的應用(15分)
⒂組織教師學習現代教育技術,探索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提高課堂教學質量。(5分)
⒃組內教師積極啟用現代教學手段,而且使用次數多。(5分)
⒄組織教師自制多媒體課件,課件數量多。(5分)
⒅課件獲獎按級別和數量另外加分。
毎學年考評一次,低于85分者或在⑻、⑿、⒀三項中缺兩項者不得評優;在⑺、⑻、⒅三項中不得評優,缺兩項不得評為合格;低于60分者建議年度考核不合格。
第二章教研組工作考評實施細則
毎學年考評一次,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前2名為先進教研研組除發給教研組獎狀給予精神獎勵外,還給每個成員一定的物質獎勵教研組長為組內成員的2倍,具體數額學校財力定。
第三章教職工論文撰寫工作要求
第一條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科研興教戰略,具體落實學校教科研工作計劃,全面提高教職工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更好地適應教育改革、績效考核和職稱晉升的需要,特制訂本要求。
第二條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關于從事教育科研和撰寫工作論文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建立并實施學校教職工論文撰寫工作管理機制。
(二)牢固確立論文撰寫為教育、教學服務的宗旨,努力做到教書育人兩不誤,教學、科研雙豐收。
(三)堅持“全員參與制”,從輿論和經濟上鼓勵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四)針對不同對象,明確提出各項基本要求:
1、校級干部
必須達到下列三項中的至少一項:
(1)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
(2)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且同一學年有兩篇論文在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大賽上獲三等獎以上獎項。
(3)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且同一學年有兩篇論文在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教研等活動中交流。
2、中層干部(包括后備干部)
必須達到下列三項中的至少一項:
(1)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
(2)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大賽上獲一等獎或有兩篇論文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大賽上獲等級獎。
(3)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教研等活動中交流。
3、教研組長
必須達到下列三項中的至少一項:
(1)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省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
(2)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大賽上獲二等獎或有兩篇論文在省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論文大賽上獲獎。
(3)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市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教研等活動中交流。
4、教師
必須達到下列三項中的至少一項:
(1)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市級以上專業報刊正式發表。
(2)每學年至少有兩篇論文在校級以上論文評比中獲二等以上。
(3)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大市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教育、教學、教研等涪動中交流。
5、教職工
必須達到下列三項中的至少一項:
(1)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或總結或心得在校級以上報刊發表。
(2)每學年至少有一篇論文在校級論文評比中獲獎。
(3)每學年至少有一篇總結或心得在學校召開的大會上宣講。
(五)年度考核優秀者
必須在符合相應類型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增加同級要求論文一篇。
第三條管理規程
(一)學校教科研室在校長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教職工論文撰寫工作的部署、考核和建檔工作。
(二)建立學期申報評審制,春學期以6月30日為申報截止日,秋學期以l2月31日為申報截止日,每半年評審一次,嚴格審核,逐一登記,健全手續,及時報批。
(三)認真執行《**省口岸中學教育科研獎勵條例》,逐步增加獎勵預算,大力推進教科研工作的深入開展。
(四)按年度完成《**省口岸中學教育教學論文集》的編印工作。
(五)把教職工論文撰寫工作的實績納入學期和年度教育、教學和后勤工作的考評范圍,并與年度考核、職稱晉升、職務提高等掛鉤。凡不能完成基本要求的,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職稱晉升和職務提高均一票否決。
(六)今后,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如對論文撰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已新要求為準。
(七)本要求的解釋權歸學校教科研工作領導小組。
(八)本要求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第四章青優課比賽細則
第一條毎學年舉行一次青年教師優質課比賽,凡未滿35周歲的教師必須參加,其他教師亦可參加。
第二條所有參賽教師必須認真撰寫教案、自制課件,賽課后即將教案和課件交教研組長,最后統一交教研處。無教案和課件的課視為差課;該上課未履行請假手續、不上課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
第三條比賽分初賽和復賽。初賽課題由參賽教師自定,但同一備課組必須是同一課題;復賽課題由學校確定。
第四條初賽時由評委按評分標準打分,教研組長匯總給出平均分。由高分到低分,按30%的比例評出教研組內優質課,以1:2:7定一、二、三等獎,報教研處核實后,由教研處頒發獎狀以資鼓勵。同時按組內成員15%的比例上報復賽選手名單。
第五條復賽時評委按評分標準打分,由召集人匯總,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計算均分。按均分由高到低確定一、二、三等獎,比例2:3:5,就高不就低。獲獎選手由學校頒發證書,并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六條初賽評委由教研組長提名,報教研處批準后確定,每組評委中至少一人為學校中層干部。復賽評委由學校決定。評委必須是中學一級以上教師。
第七條活動過程中同時聘請評委評出優秀課件獎和優秀教案獎,由學校頒發證書,發放獎金。
第八條所有評委必須按時公平公正,如發現舞弊等行為,三年內不得再擔任評委。
第五章教研組長的產生辦法及工作職責
第一條教研組組長是學校組織教師開展教材、教法研究,探索教學規律,進行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本組教師在師德師風、教育、教學、教研等方面不斷發展的中堅力量,是同組其它教師的榜樣和楷模。
第二條根據我校市級,設置八個教研組——語文、數學、外語、物理、生化、政治、史地、體藝,任教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的教師屬物理組,任教心理學的教師屬政治組。
第三條原則上,中層以上干部不擔任教研組長。
第四條教研組長由業務能力強、教學經驗豐富、有一定思想覺悟和組織能力的教師擔任。
第五條教研組長除第二章相關要求開展工作外,還有以下職責。
1、積極參加教研處等部門組織的會議(有1次無故缺席或兩次開會遲到就地免職)。
2、按時按質報送相關材料(有遲交拖拉現象視為開會遲到)。制定本教研組學期工作計劃,落實組內教師的新老掛鉤。
3、組織學科競賽輔導,開展第二課堂活動,并督促、檢查所屬備課組開展研究性學習、校本課程開發情況。
4、組織各備課組進行月考、期中、期末等考試研究及分析,把好各備課組出卷質量關。
5、負責本備課組平時考試的閱卷、試題的分析及質量分析。
6、協助教研組長落實該學科的教研計劃。
7、帶領備課組成員積極開發、開設校本課程、綜合時間課程。
第五條考核毎學期按備課組長完成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據考核結果享受備課組長津貼。
第七章教育科研獎勵方案
第一條指導思想
1、為了充分調動全校教工投身教育科研的積極性,推動教育教學改革深入發展,全面提高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辦出學校特色,實現學校現代化目標,特制定本條例。
2、每個參加教育科研的人員都要正確處理好教育學(管理)與教育科研的關系,以科研促教育教學、促學校管理,力爭教育教學(管理)和教育科研相互促進,雙獲豐收。
3、對教工教育科研實行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物質獎勵是指發放一定數量的獎金;精神獎勵中國主要是指發給獲獎證書,推薦報學校或上級機關表彰。
4、教工的科研成果和獎勵情況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作為考核、聘任、晉升、培訓、提拔等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獎勵類別與獎金數額
1、所寫論文(包括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經驗)在各級教育教學研討會上交流或編入《論文集》的,學校按下列標準發給作者獎金:(單位:元)
區或校級
20
大市級
40
省級
100
國家級(部委級)
200
2、所寫論文、論著、教案,鎖上的公開課在各級教育主管機構組織的評選活動中獲獎的,學校獎勵標準如下:(單位:元)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高港區或本學校
50
40
30
泰州市
80
60
40
**省
250
150
100
國家級(部委級)
500
300
200
3、在各級教育機關主辦的報刊上發表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論文的,學校按下列標準發給獎金:(單位:元)
3000字以上
1000字以上不足3000字
不足1000字
縣、區
100
80
60
大市級
160
120
80
省級
500
300
200
國家級(部委級)
1000
600
400
4、由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方面的非習題性著作,包括獨著和合著(作者不得超過三人),省級正式出版,學校一次性發給作者獎金1萬元,國家級正式出版,學校一次性發給作者2萬元。
5、由教師制作的多媒體課件,交流或獲獎的,參照本條例第二條1或2執行。
6、科研課題以終端成果申請相應的獎勵。各課題組在通過結題鑒定后,憑結題鑒定證明到教研處申報,學校按下列標準將獎金發放至課題組。(單位:元)
獎金
區或校級
500
大市級
1500
省級
3000
國家級
8000
7、參加教育系統組織的學科競賽獲獎的,對輔導老師按《學科競賽、科普競賽等競賽活動獎勵辦法》給予獎勵。(見附件一)
8、參加體育比賽獲獎的,對教練員和獲獎學生按《體育比賽獎勵條例》給予獎勵。(見附件二)
9、對組織德育、科普、科技論文等競賽活動成績顯著,獲省、市教育部門組織獎(或集體獎)的,按下列標準獎勵主辦部門:
省級組織獎:800元市級組織獎:300
10、教育科研方面有杰出成績的,學校發給特別獎金,數額由校長室或學校教研處確定。
第三條獎勵審定與獎金發放
1、申報獎勵者必須是本校教職工。
2、申報獎勵者必須是該成果的第一負責人(或第一作者、主編),認真填寫《科研獎勵申報表》,必須如實反映科研成果,并附上有關論文、論著的一份原件或復印件和獲獎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報教科研室登記,有關原件待審核后返回原申報獎勵者。
3、教研處對《科研獎勵申請表》及有關材料進行自習審核,確認無誤后提出意見經校務辦公會討論,報校長室批準。
4、教研處按有關規定提出正式的審批意見,早表到會計室領取獎金發給有關人員,此獎金列入學校科研經費中支出。
5、《科研獎勵申請表》及附件又教研處存檔。
第四條幾點說明
1、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無關的論文、論著,或由非教育系統組織的論文評選中獲獎的,不在此獎勵之中。編寫出版的《習題集》之類也不在此獎勵之中。
2、次科研成果由幾個人共有的,按一項科研成果獎勵,獎金為這個幾個人共有,其中第一負責人(或第一作者、主編)領取獎金的50%,其余部分按人頭平均分配。合作者亦可自行協商分配辦法。
3、項科研成果同時受到幾種獎勵的(或一篇論文由幾家報刊刊登的),以最高獎勵發給獎金,不重復計獎。先后兩次在教育、教學類報刊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在教育系統組織的各級論文大賽中獲獎的等級獎論文,如有3/1以上的內容相同,視作同一篇論文看待。
4、論著須署本校名稱(除出版社特別要求的外)。
5、本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教研處提出辦法,經校長室研究后頒布執行。
**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一
學科競賽、科普競賽等競賽活動獎勵辦法
一、本獎勵辦法主要適用于教育系統組織的正規比賽,如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作文、英語等學科的競賽(包括科技發明創作等競賽)。
二、學科競賽輔導前備課組應先將輔導計劃報教研處審批確定授課時間、地點和授課時數等;輔導時需有教案、學案,憑輔導的教案、學案,和學生的聽課記錄,按正常上課的標準將輔導費發放至備課組。
三、對經過層層選拔而參賽的獲獎學生及輔導教師,按下
四、對未經層層選拔或一次性考試定等的按本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標準的60%發放獎金。
競賽類型
級別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學科競賽
校級
100
80
50
地市級
500
300
100
省級
1500
1000
500
國家級(部委級)
2500
2000
1500
德育、科普、科技等競賽
市級
200
100
50
省級
500
350
250
國家級
1000
700
500
五、輔導教師的獎金由學校發至教研組,由教研組分發給輔導教師(可安排一定比例給原任課教師)。
六、對經過層層選拔,參加國家奧林匹克培訓并參加奧林匹
克比賽并獲一、二、三等獎的,輔導老師獎5000元、4000元、
3000元。
七、本辦法第三條中的“國家級”這一檔,是指經層層選拔,
由省推選參加全國決賽的。
八、由教育系統組織的科技小發明、小創作、藝術類等競賽
的獲獎獎勵參照“科普類”第三條執行。
九、對非教育主管部門通知的、與學科專業相關的競賽,由
相關教研組提出申請,經教科研室研究報學校同意的,可以組織
學生參加競賽,獲獎獎勵標準按本辦法第三條科普類獎勵的60%
執行。
十、本獎勵辦法的解釋權歸教研處。
**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二
體育比賽獎勵條例
一、為了激發運動員、教練員參加體育運動的熱情,提高我校的體育運動水平,使運動員在各項比賽中奮力拼搏,為校爭光,故制定本條例。
二、獎勵辦法
1、田徑賽:按照參加比賽得分情況發給教練員、運動員一定數額的獎金,獎金發至體藝教研組,由教研組具體分發。集體獎金標準為:
大市級比賽得1分獎教練員40元
省級比賽得1分獎教練員100元
2、球類等集體項目比賽:按參加比賽的名次發給獎金
市第一名獎教練員800元
第二名700元
第三名500元
第四名400元
第五名300元
第六名200元
省級比賽獲獎,加倍獎勵。
3、為使學校在各級各類比賽中既賽出成績,又發揚風格,特設精神文明獎。如比賽和訓練中無明顯的失誤,精神風貌號,發給精神文明獎,其中大市級賽200元,省級賽300元。對成績特別優異的運動員、教練員,除頒布嘉獎令外,報請校長室給予特別獎勵。
三、本條例解釋權歸教研處。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制止奢侈浪費,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精神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現對我校財務工作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1、學校財務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遵守財經紀律,一切收支必須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
2、建立健全收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范圍,做到應收盡收,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同時所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監制專用票據,并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
3、學校所有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全部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實行一本帳核算,杜絕第二財務和帳外帳,嚴禁設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4、根據“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按照市教育局、財政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編制年度預算,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基礎工作,年度預算方案須報經市教育局審核,得到市財政部門的批準后方可執行。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年度預算的,必須向市教育、財政部門提出書面意見,說明需調整原因,得到批準后方可按調整后的預算執行。
5、根據現行財務制度和有關經費性質,合理使用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各項經費的支出堅持先批后支的原則,沒有預算不支出,有元算按工作(工程)進度支出,不得先支后預算或亂支亂用。
6、嚴格報銷手續,一切支出均需取得合法、規范的支出憑證,嚴禁使用“白條”,同時做到手續齊全,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報銷,差旅費報銷還需有會計審核簽字。所有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除支付給個人的報酬以及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他支出一律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8、嚴格執行代辦費管理辦法,收取代辦費必須公示,按學期一次性收取,不得預收或中途補收,不得超出范圍使用代辦費,毎學期終了以班級為單位按實結算,同時公布代辦費收支情況,多退少補。
9、學校往來帳及時清理,本單位教職工借款必須在一個月內結清,逾期不結清者學校財務有權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10、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務,憑財務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證明方可開出工作轉移證。
11、學校校產由專人負責實物和賬目,電腦操作和手工登帳同時進行,以便于本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收集或檢查。
1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履行規范程序,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或超過規定金額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不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和規定金額以下的由教育局參與議購、議標。
13、認真做好會計基礎工作,按照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核有關單據,按時結賬報賬,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自覺接受市教育局和同級財政、審計部門等上級機關的檢查、審計監督。
14、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頒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把財務檔案及時移交給學校檔案室管理。
15、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學校民主理財小組定期核查學校財務賬目,并于年度終了出具年度稽核報告,做到去除不合理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污,努力把好財務關。
16、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加強學校財務工作管理,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制止奢侈浪費,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運轉,根據《會計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精神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現對我校財務工作的管理作如下規定。
1、學校財務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遵守財經紀律,一切支出必須符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
2、建立健全收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上級有關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標準和收費范圍,做到應收盡收,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同時所有收費統一使用財政監制專用票據,并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
3、學校所有經濟活動和財務收支全部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實行一本帳核算,杜絕第二財務和帳外帳,嚴禁設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4、根據“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按照市教育局、財政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編制年度預算,各有關職能部門要配合做好相關基礎工作,年度預算方案須報經市教育局審核,得到市財政部門的批準后方可執行。因特殊情況需調整年度元算的,必須向市教育、財政部門提出書面意見,說明需調整原因,得到批準后方可調整后的預算執行。
5、根據現行財務制度和有關經費性質,合理使用經費,要專款專用,不得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各項經費的支出堅持先批后支的原則,沒有預算不支出,有預算按工作(工程)進度支出,不得先支后預算或亂支亂用。
6、嚴格報銷手續,一切支出均需取得合法、規范的支出憑證,嚴禁使用“白條”,同時做到手續齊全,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方可報銷,差旅費報銷還需有會計審核簽字。所有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7、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除支付給個人的報酬以及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外,其他支出一律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8、嚴格執行代辦費管理辦法,收取代辦費必須公示,按學期一次性收取,不得預收或中途補收,不得超出范圍使用代辦費,每學期終了以班級為單位按時結算,同時公布代辦費收支情況,多退少補。
9、學校往來賬及時清理,本單位教職工借款必須在一個月內結清,逾期不結清者學校財務有權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10、調出人員必須結清所有賬目,還清所有借用公物,憑財務及相關部門的有關證明方可開出工作轉移證。
11、學校校產由專人負責實物和賬目,電腦操作和手工登帳同時進行,以便于本單位或上級有關部門進行數據收集或檢查。
12、購置固定資產必須履行規范程序,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或超過規定金額的必須通過政府采購,不在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和規定金額以下的由教育局參與議購、議標。
13、認真做好會計基礎工作,按照開支范圍和標準嚴格審核有關單據,按時結賬報賬,按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自覺接受市教育局和統計財政、審計部門等上級機關的檢查、審計監督。
14、執行國家財政部、檔案局頒布的會計檔案管理辦法,把財務檔案及時移交給學校檔案室管理。
15、堅持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學校民主理財小組定期核查學校財務賬目,并于年度終了出具年度稽核報告,做到去除不合理開支,嚴禁浪費,杜絕貪污,努力把好財務關。
16、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加強收費工作管理的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范學校收費行為,嚴肅工作紀律,根據相關文件、政策、法規精神,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加強收費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嚴格執行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三限政策。
高中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第六部門《關于2003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若干問題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物價局、財政局《關于做好2003年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工作的意見》。擇校生人數占學校當年錄取新生的比例不超過上述文件規定的上限;所交擇校費不得超過上述文件規定的最高標準;擇校生錄取分數不得低于全市高中錄取控制線。
二、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代辦費的收取和管理。
代辦費的保準和規范嚴格按泰州市物價局、泰州市教育局文件執行。各部門、各年級、各班級不得強制學生購買任何形式的教輔材料、學具、報刊雜志、習題集等;學生人身保險應由學生家長自行投保;學生校服和生活用品由市教育局統一采購,學生自愿購買。代辦費要分班分項核算,每學期結束時,向學生家長公布代辦費收支情況,多退少補,并報當地物價、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三、嚴格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和收費公示制度,設立長期的收費公示欄,增加收費的透明度。
每學期在開學時,必須對學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費單位及對特困生減免的政策和投訴電話在公示欄中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四、加強收費管理。
擇校費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收費標據;學雜費、代辦費使用銀行出具的電腦打印的財政監制票據;其它各項收費財務室都必須出具正式票據。所有收費項目均納入學校預算外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五、明確收費權限。
學校收費部門為總務處財務室,總賬會計、出納會計為兼職收費員,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擅自向學生或學生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學校收費員收取的各項費用,必須出具正式票據,嚴禁以白條作憑證。有關收費的要求,嚴格按公示要求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杜絕違規操作。
六、嚴格實行規范收費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
要按照“收費規范校”的標準,做好本校的各項收費工作,使收費工作步入法制化、科學化軌道。要把“一把手總負責,分管領導各負其責”的責任制落到實處,切實負起責.任,對違規亂收費的,一律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進一步加強財務工作管理的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孝彼財務工作管理,開源節流,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確保學校工作正常運轉,對學校財務工作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加強財務工作領導,強化會計隊伍建設
1、學校實行“校長負責,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工作在校長的直接領導下,由總務處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確需支出的項目由各部門提出,300元以下的開支請示分管財務負責人,300元以上須請示校長,5000元以上須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決定。
2、學校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一切支出需取得合法、規范的支出憑證,嚴禁使用白條,同時做到手續齊全,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驗收人)、審批人簽字。
3、加強會計隊伍建設。定期組織會計人員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增強會計職業道德、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質、誠實可信的財會工作隊伍。
4、加強民主理財,實行財務公開,建立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賬目。
二、嚴格執行《暫行規定》,堅持科學管理、規范管理、制度管理。
1、嚴格執行泰州市教育局泰教計[2002]23號文件《關于加強市直學校財務工作管理的暫行規定》》,進一步完善學校財務規章制度。
2、買行一本帳核算管理,所有經濟活動全部納入學校總務處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杜絕第二財務、帳外帳、小金庫等違紀現象。
4、根據“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原則,按市財政局、教育局等部門的要求,結合本校實際,認真編制年度預算,經審定后,嚴格執行。各項經費的支出應堅持先批后支的原則,沒有預算不支出,有預算按工作(工程)進程支出,不得先支后預算或亂支亂用。
5、堅決壓縮不必要開支。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確需招待的由校長辦公室填寫招待申請單,報請校長室批準;嚴格執行“車旅費報銷制度”,按標準從嚴控制,“打的”費用原則上不予報銷,如出公差因情況特殊需“打的”的,事先需請示學校同意,否則“打的”費用不予報銷。
6、堅持執行各項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堅持教育收費許可制度和公示制度,增強收費透明度;切實加強代辦費的管理,不組織學生統一購買或強行要求學生購買規定以外的教輔材料、報刊和學習用品,代辦費分班核算,按實結算,并公示收支情況;堅持收費票據使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對服務性收費堅持申報審核審批制度及自愿原則。學生服裝采用競標方式,在市教育局有關部門的參與下開標確定,學生參加保險堅持自愿原則;認真落實貧困生減免和獎學金政策,確保困難家庭子女正常上學。
三、嚴格物資采購制度,加強校產校具管理。
1、物資采購和校產校具的管理為學校總務處。
2、嚴格物資采購制度,嚴格執行市局《市直學校學生用品采購買行統一管理的暫行規定》,把握好以下采購物品的審批要求。
(1)日常零星采購,堅持先申請,金額較大的須經學校領導或會議研究批準后組織購買。
(2)凡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一律報政府采購中心采購。
(3)未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金額達到一定數量的,須書面請示市局主管部門,征得同意后執行。
3、完善校產校具管理制度,加強資產信息化管理的力度。
(1)根據《**省口岸中學校產校具管理制度(試行)》,加強對全校校產校具的登記管理,積極推行信息管理,總務處指派一名專職會計員、校產校具實物管理員統一協調,登記全校校產校具,做到帳物相符。嚴格按照審批程序進行物資借、領、還,做到手續完備,審批規范。
(2)切實落實物資損壞賠償制、責任追究制。按照誰損壞、誰賠償,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校產校具的使用管理,杜絕校產校具的流失和浪費。
四、本規定經教代會通過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校產、校具管理制度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全校師生員工都必須懂得學校公物是國家的財產,要自覺地養成愛護公物的良好習慣,人人有保護公物的義務,沒有私自侵占和無故損壞的權利。
二、總務處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的登記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學期清點一次。
三、學校的校產、校具實行部門管理,做到定點使用,定人負責,定修理辦法,定賠償制度,定期檢查公布。
校產、校具類別管理責任人
①教學儀器、掛圖各學科實驗室實驗老師
②圖書、教學參考資料圖書管理教師
③體育設施、器械體育器材保管員
④音美器材及音樂、美術室裝備音、美教師
⑤醫療器械學校保健醫生
⑥文印設備文印員
⑦食堂(新疆班)炊具食管會主任
③教室桌凳、宿舍床鋪等各班班主任
⑨辦公室桌、椅、櫥、柜鐘、電風扇、裝飾匾等物品年級主任、處室負責人
⑩教工宿舍內的公物有關教職工
其余大型的,日用性的:公共的和易耗物品,由總務處保管員負責保管。
四、校內教職工或班級、部門需借用學校公物,均應立據辦理借物手續,明確歸還日期、保管要求及賠償責任。任何人不得將校產、校具私自帶進宿舍私用,一經發現每月按原價10%在工資中扣錢。外單位借用學校公物需經總務處分管主任批準,貴重物品的借出需經分管校長同意。經手借物的同志有到期追還、損壞索賠的責任。
五、保管室、實驗室、醫務室每月盤點一次消耗物品的庫存,設立消耗物品登記入帳。其他部門每半學期清點一次所保管的物品,填寫物品損失報表,固定資產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財產管理員填寫報廢單,經辦理相關手續后報廢,并在有關帳冊中注銷。
六、校產、校具在使用過程中如有損壞,要立即修理。修理時必須先填寫《維修申請單》屬人為損壞者應先輸賠償手續,再由總務處分管主作安排人員修理。
七、總務處要加強對金校物品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學期開學初對班級、宿舍、辦公室等公物進行一次登記移交工作,學期結束時對照登記表檢查保管情況(其他部門保管的物品每學期組織1一2次檢查視導),對校產、校具保管得好的部門或個人給予表揚、獎勵。對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或人為損壞的,要追究責任,并落實賠償(視情況賠償30一100%)。
本制度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執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公有宿舍(套房)臨時居住暫行規定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_次會議通過)
根據泰以發[2002]131號;泰政發[2003]18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現就規范我校公有宿舍(套房)租住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對象:家庭離校3公里外的全民教職工。
2、性質:為臨時性住房。
3、年限及租金:
表1(1998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
3年內
3—5年
5年以上
套房
2.3元/m2
4.0元/m2
8.0元/m2
單間
1.6元/m2
3.0元/m2
6.0元/m2
表2(1998年12月3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
3年內
3—5年
5年以上
套房
4.0元/m2
8.0元/m2
10.0元/m2
單間
3.元/m2
6.0元/m2
7.0元/m2
4、執行時間:經教代會通過之日起。
5、其它事項:
(1)批準程序:個人書面申請專經辦公會批準寸總務處統一安排→入住
(2)學校集體宿舍原則上每室必須住滿4人。
(3)租金、水電費由該室成員按人均攤,不服管理者,學校有權收回宿舍。
(6)租住者中途退出,必須到總務處
(4)租金、水電費由會計室在工資中代扣。
(5)租住者必須服從學校的統一管理辦理退房手續,否則責任自負。
(7)租住者個人不能私自調換、轉讓宿舍。
(8)入住前,必須到總務處辦理入住手續,入住者應愛護宿舍內公共物,繳納押金200元。
(9)今后隨著物價指數上升,租金將作相應調整。
(10)學校因調整需要,有權收回。
6、已購學校公寓或享受學校分房的,不予考慮。
7、其它未盡事宜,按學校規定執行。
8、本方案經教代會通過后執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關于衛生打掃的考核要求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區域及要求
(一)教學樓區
1、墻壁保證無污跡(泥漿、腳印),走廊無污跡、口香糖,窗臺干凈,發現一個扣1元。
2、樓梯扶手清潔光亮,發現一處不干凈扣1元。
3、拖把不許晾曬在走廊上,發現一把扣1元。
4、洗手間墻壁清潔,發現腳印或水池不干凈每發現一個扣3元。
5、大便坑、小便池無積糞、積尿,發現一個扣5元。
6、天花板無蜘蛛網,發現一處扣l元。
7、玻璃幕墻及護欄清潔光亮,發現一處有廢紙、雜物扣5元。
(二)外圍
1、大路無廢紙、易拉罐等雜物,無積泥,無枯枝亂葉,發現一張紙、一個易拉罐扣l元。
2、綠籬、草坪無廢紙、雜物,發現一個扣l元。
3、景點水池無雜物,發現一個扣l元。
4、蟾宮折桂、岳飛像及園中小道,發現一處不清凈扣10元。
5、教學區保證無紙屑、雜物,發現一處扣5元。
(三)車輛停放處
1、確保清潔、整齊,無塑料袋、成堆灰塵,發現一處扣3元。
2、堅持每天一掃,發現不掃扣10元。
(四)科技樓:(要求同教學樓)
(五)宿舍區
1、地面、墻壁要求同教學樓。
2、公共盥洗間同教學樓廁所。
(六)綜合樓、會堂
1、地面、墻壁、樓梯等要求同教學樓。
2、接待室、多功能教室、廁所等要求同教學樓要求。
3、門廳保證清潔光亮,發現一處不衛生要求同教學樓。
二、其它要求
l、上午6:30必須到崗,下午1:00必須到崗,發現遲到一次扣10元。工作期間應來回巡查,不準擅自離崗或提前下班,發現一次早退扣10元。
2、衛生工具一律放在休息處,違者扣l-10元。
3、本人打掃區發現有破損、漏水、公物破壞時應及時上報,發現而不報者扣3元/處。
4、發現白天亮燈,應主動關,白天在本人打掃區域每發現一個燈亮扣l元。
5、上述要求發現一次后,經教育仍不改變時,加倍扣罰,3次教育仍無明顯改變時,予以辭退。
6、扣錢上不封頂,直至扣完為止。
7、檢查采用抽查形式,每周1—3次不等。
三、獎勵
1、對于作息時間執行好,打掃標準高并持之以恒者,每月予以30-60元獎勵。
2、對勞動表現積極,工作認真、細致者予以獎勵20-40元。
3、對于連續3次抽查,本人所負責的區域內都未發現問題,獎勵50元。
四、本方案自教代會討論通過后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
后勤人員考核實施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為進一步加強總務后勤人員管理,量化、細化考核要求,對后勤職工管理實施科學、可行、量化的考核,根據本校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針,以推行制度管理為抓手,實施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評價體系,推行以德治校,依法治校,建設一支高效、敬業、奉獻的高素質后勤隊伍,努力使后勤保障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考核對象:全體后勤職工(含合同制人員)
三、考核原則
1、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2、定量考核為主的原則。
3、與經濟掛鉤的原則。
第二章具體細則
一、共同要求
(一)出勤
1、按時上、下班,遵守學校作息制度。作息時間:上午7:30—11:30,下午2:00—6:00
2、毎發現遲到一次扣10—20元,早退一次扣10—20元。
遲到5分鐘以內扣10元,5分鐘到15分鐘扣20元,15分鐘到30分鐘扣30元,30分鐘以上扣50元。早退同遲到。
3、曠職加倍。
(二)紀律
1、例會學習、
(三)其它
1、文明生產,保持工作線(辦公場所)整潔,及時清理生產現場垃圾。
2、確保通訊工具暢通,工作期間隨喊隨到。
3、按要求參加學校、部門組織的各項活動,并認真貫徹開會要求。
4、服從安排,認真完成領導交派的各項工作,努力為領導當好參謀,提高工作質量和執行力。
5、認真遵守請假規定,按照權限履行請假、銷假手續。
6、有較強的責任心,切實開展節約活動,立足本職崗位節約學校的毎一分錢。
7、認真遵守學校對后勤工作的其它規定。
二、各工種考核要求
一、財務人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執行好各項財經要求,做好校內一切與財務有關的工作,確保財務安全,切實管好各項資金、賬目。
(二)考核要求
1、嚴格遵守上下班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遲到早退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以上扣20元,超過1小時視為曠職。
2、嚴格遵守各類財經紀律,如有違背,扣50元,情節嚴重的取消考核獎并予以相應紀律處分。
3、編制會計報表,報送及時,如有延誤,扣20元。
4、管理好會計檔案,各種憑證、賬簿、報表如有遺漏,扣50元。
5、現金會計做好現金收付工作,銀行存款收支工作,做好日日記賬,發現一次不遵守扣20元。
6、編制工資表,按時做好工資、獎金、津貼的發放工作并通報教師,發現拖延時間或不通知教師1次扣30元。
7、不得挪用公款,發現一次扣除全部考核獎。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如不服從或不認真完成,扣20元。
9、遵守學校其它規定,如有違紀,按相關規定處理。
二、購物人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充分做好市場調查,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力求少花錢多辦事,嚴格遵守申請、采購入庫制度。
(二)考核要求
1、購物人員必須充分調研市場,貨比三家,既要質量,有要價格,同等價格下比質量,同一廠家生產、同一批號,比價格,若采購中弄虛作假,以次充好,發現一次處以200元以下罰款,如金額較大按20%罰款,并退貨。
2、所有采購的物品必須先填寫物品申購單,同意后方可同部門所派人員前往購買,若不按以上程序私自隨意購買,發現一次扣50元。
3、所購置的物品必須與票據的數量、規格、單價相符,若不相符處以50元罰款,并追究其責任,同時退貨。
4、購物力求做到高效迅速,價廉物美,如在采購中延誤時造成損失的,將酌情扣50—100元。
5、有上述之一,情節較嚴重的,除賠償損失外將調離現崗位。
三、物資管理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嚴格執行收發制度,所有物品都、應驗收登帳,發放教學用品、衛生工具,要堅持節約的原則。每月;盤一次倉庫,嚴格控制庫存積壓,管理好校具,做好出借、收回等工作。做到物資供應主動、及時。
(二)考核要求
l、遵守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有病要
辦好請假手續,待批準后方能離校,遲到早退者,30分鐘以內一
次扣10元;30分鐘至一小時者扣20元,超過一個小時,視為曠
職,曠職者一次扣50元。
2、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思想,如服務不到位,與師生發生矛盾,視情節每次扣10元。
3、嚴格執行收發制度,每月盤一次倉庫,做到帳物相符,如有差錯,由倉庫保管員全額賠償。
4、認真做好倉庫保管工作,如因處置不當,發生霉變、生銹、
被盜、損壞等情況,由保管員負責賠償。
5、認真做好倉庫內外清潔衛生工作,如發現不清潔之處,每
次扣10元。
四、食堂工作人員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堅持優質服務,做到熱情、周到、文明,飯菜味美價廉,讓全體師生滿意。遵守食堂紀律,準時上下班,按時開飯。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做好炊具、用具的保潔工作,把好食堂衛生關。
(二)考核要求
1、遲到、早退者一次扣10元,病、事、假一天扣當日工資,曠工半天扣50元,無故串崗、離崗扣10元。
2、無特殊情況,不能準時開飯,當班員工每人扣20元。
3、食品和原料不新鮮,甚至出現變質、腐爛,視情況每次扣發50-500元或對有關人員予以辭退,如果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規定,出現嚴重后果者將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4、菜肴的色香味差,就餐人員意見較大,或浪費現象嚴重,
每次扣50-200元。
5、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無意損壞或丟失公物者,按原價賠償,有意損壞者,按原價2—10倍賠償。若情節嚴重,影響惡劣者予以辭退。
6、每天必須嚴格按照《餐具衛生消毒制度》將餐具消毒一次,如不消毒發現一次扣20元,或因不消毒而弓I起學生嘔吐、腹瀉,視情節輕重扣罰200—500元,直至辭退。
7、浪費水、電,不及時關水籠頭、電燈和電風扇等電器,每次扣10元。
8、違反勞動紀律亂開玩笑,動手動腳,視情況扣罰10—50元,
不掛牌上崗每次扣5元。
9、不能友時完成當天衛生工作,拖到第二天者,每次扣罰10元。
l0、若將閑雜人員帶進操作聞者,發現一次扣l0元。
11、刁難學生或無理頂撞學生家長,每次扣20元,不服從管理人員調度,無理預撞者,每次扣罰50元或予以辭退。
12、私自將食堂物品帶走,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500元,直至辭退。
13、有以下情形者每次罰款20元
(1)不穿戴工作服、帽,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不戴口罩,戴戒指、涂指甲油,留長指甲。
(2)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不洗手消毒者。
(3)操作食品時吸煙、吐痰、掏鼻孔、掏耳朵或對食品打噴嚏。
(4)不注意個人衛生,不勤洗澡、洗頭、剪指甲,不經常換洗工作服、帽,隨地亂扔雜物者。
14、如有違反其他情況者視情況給予相應扣款或處罰。
五、水電工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負責全校及學生公寓的水電維修、安裝、新建,做好電房值班工作,保證水電暢通,不出事故,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
(二)考核要求
1、執行制度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或曠工,上午7:30一11:30,下午14:00—18:00,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次扣考核獎30元。
(2)嚴禁上班期間打牌、喝酒、斗毆、夾帶學校物資,發現一次不得參與考核,無考核獎。
(3)通訊工具暢通,做到隨喊隨到,如遇偶發事件而聯系不上,則酌情扣50—100元。
2、工作質量
(1)確保所有水、電暢通,無事故,發現事故及時搶修,如遇問題找不到人或故意不到場扣10元。
(2)路燈、開關盒、水龍頭等要及時維修,如發現問題后1天內未修理好,則按每一張燈或一只開關盒扣5元處理。
(3)安全操作,檢查老化電線、破損電燈、電風扇等,及時維修更換,如違規操作或因檢查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則扣除全部考核獎。
3、電工輪流值班,每天準時交接班,如有延誤,每次視情節扣5一10元,推遲交接班超過1小時,相關責任人視為曠職一次,扣50元。
4、交接班時應共同巡視校園,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無故不巡視校園,造成水電浪費者,每次扣5元。
(三)服從調配
因工作需要領導安排其它工作,如布置考場、會場、掏下水道等雜活,要服從調配,如不服從,則扣除考核獎20元。
(四)主動服務
工作應主動積極,如發現工作拖拉,怠工而不能完成任務,則酌情降低考核等級。
六、木工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木工工作職責
負責全校包括公寓門窗、鎖、桌凳的維修及房屋、車棚、文體設施的修補等相關木工事宜,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
(二)考核要求
1、執行制度(同水電工)
2、木工工作質量
⑴維修及時、質量高。各部門、各教室報修的門窗、門鎖、桌凳等,要立即安排修理,兩天內尚未修好,則扣20元。
⑵安全生產、無事故,如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則扣除全部考核獎。
⑶電焊保證質量,因焊接問題造成安全事故,則降低考核等級。
(三)服從調配(同水電工)
㈣主動服務(同水電工)
七、瓦工工作職責及考核方案
(一)工作職責
負責全校及學生公寓屋面、圍墻、水泥地面維修、門窗油漆、墻面粉刷、下水道疏通和其它雜務。
(二)考核方案
1、執行制度(同水電工)
2、工作質量
(1)每天按領導分配的任務,保質保量完成,如上班期間故意拖延時間,或中途休息時間過長,酌情扣10一15元,能完成的任務沒有完成扣10—15元。
(2)保持現場整潔,清理工作現場。如不及時清理,造成環境臟亂差,每次扣5元。
(3)安全生產,規范操作,如因操作不當而造成安全事故,則不得參加考核,取消考核獎。
八、花工工作職責及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負責全校樹木花卉、草坪治蟲、澆水、修剪、移栽,綠籬維護,做好校園綠化工作,始終保持優美的環境。
(二)考核要求
1、執行制度(同上)
2、工作質量
(1)對樹木花卉、草坪、綠籬及時移栽、施肥、治蟲,做好維護工作,因施肥、治蟲等不及時導致一棵樹或2m2草坪壞死扣10元。
⑵草坪、綠籬定期修剪,每月至少一次,特殊季節除外,故意延誤修剪一次扣20元。
⑶注意清理工作現場,及時將修剪的花草樹葉掃干凈,發現一次不清理,扣每人5元。
九、鍋爐工工作職責和考核要求
(一)工作職責
負責司爐,確保全校師生飲水供應,食堂、浴室用蒸汽。保養和檢修鍋爐,負責水處理設備的操作和化驗工作,保持鍋爐間的清潔衛生。
(二)考核要求
1、執行制度
⑴嚴格上下班及交班制度,交接班前應對鍋爐及附屬設備進行檢查和調整,接任人員未到不得離開鍋爐房,否則扣50元。
⑵上班期間有責任對鍋爐及附屬設備按規定路線和內容進行巡回檢查,至少毎小時進行一次,發現擅離鍋爐房一次扣10元,因疏于管理檢查造成一定的損失,則取消考核獎。
2、工作質量
⑴保證蒸汽、飲水全天供應,如因個人原因造成供應不足,扣除20元,造成嚴重影響的取消考核獎。
⑵確保水質達標,每天定時對爐水、供水等各項指標進行化驗,做好排污工作,并填寫“水質化驗臺帳”,發現未按要求做的,一次扣5元。
⑶保持鍋爐房清潔衛生,設備、地面整潔,無積灰、積水,灰粉、煤粉整齊戴盆望天放,發現臟亂差一次扣10元。
⑷鍋爐房內嚴禁漿洗和晾曬衣物,不得存放與鍋爐操作無關的物品(如摩托車、自行車等),不得在設備上烘烤雜物及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毎發現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元。
第二章附則
本考核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施行。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體衛藝教師考核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為深化學校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體育教師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依據《兩個條例》和《藝術教育規程》,比照周邊學校,結合學校實際,進一步體現多勞多得,績優多得和兼顧公平的原則,提高津貼發放標準,強化考核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體體育、藝術教師及校醫
二、津貼分配原則
1、堅持責、權、利統一的原則。
2、年度發放津貼標準及等級與學校大方案一致。
3、堅持因事設崗、以崗定位、以績取酬,逐步拉開收入差距。
4、強化考核管理,堅持量化考核和定性評估相結合,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考核的全面性、導向性、可行性,津貼與獎勵必須經過考核發放。
三、出勤考核扣除情況及績效考核
1、早鍛、課間操、課外活動、業余訓練等按《學校體育條例》執行,采取按月考核。
早鍛、課間操每無故缺席一次扣除1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因私請假每次扣除3元,因公請假不扣。業余訓練、課外活動曠課一節扣2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0元,該四項累計無故缺席總和每學期達5次以上,年度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二等以上(含二等);超過10次以上者年度績效考核不得評為三等,不得評先、評優;超過15次以上者,取消考核獎。
2、藝術教師必須服學校安排的宣傳及其它工作,不履行職責一次扣20元。課堂考核按學校大方案執行。
3、校醫要定期完成健康知識講座、相關衛生職能管理,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學生眼保操的檢查評比,各種流行病的預防,一次任務不完成扣20元。校醫出勤及津貼考核按學校大方案執行。
4、各項競賽活動獲獎情況按教研處制定方案執行。
四、本條例經學校教代會通過后實施,解釋權歸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新疆班管理考核
實施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加強新疆班教職工隊伍管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正確評價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新疆班教職工提高政治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并為其聘任、評優、評先、晉升、晉級、福利待遇提供依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新疆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范圍和對象:
(一)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新疆班日常管理考核。學期、年度考核執行《**省口岸中學內改實施方案》相關條目。
(二)適用對象:
1、新疆班全體任課教師;
2、新疆班班主任;
3、內派管理教師;
4、新疆清真廚師。
三、考核內容:
1、新疆班教師上班出勤、,輔導、會議及節假日值班的到位情況;
2、新疆班教師的備課筆記、聽課筆記、上課、輔導、作業批改、考試等教學常規工作;
3、新疆班教師教科研工作的開展及完成情況;
4、新疆班班主任貫徹《**省口岸中學班主任管理實施方案》及《新疆班主任工作職責》的情況;
5、內派管理教師履行《內派管理教師工作職責》的情況;
6、學生對清真廚師工作的滿意度。
四、考核項目及津貼標準:
(一)早晚讀輔導
早讀晚讀課老師到班輔導4.00元/次。
(二)晚自習輔導
晚自習老師到班輔導5.00元/節。
(三)周末加課
星期日上午上四節課,津貼標準15元/節。
(四)考試津貼
月考、水平測試、統一檢測出卷、監考、閱卷津貼標準與其他年級一致。
(五)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納入學校班主任統一考核,月最高津貼額300元。
(六)內派管理老師津貼
1、內派管理老師的工作納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之列,享受班主任津貼最高每月300元;
2、每月補貼伙食費300元,按月打卡;
3、每月補貼午餐費、交通費、通訊費等計300元;
(七)行政晚值班補貼
行政晚值班時間為晚9:40~次日早晨6:10,每晚30元。
(八)節假日值班補貼
1、節假日的界定:五一、十一、元旦、春節、肉孜節、古爾幫節等法定節假日,原則上不上課,組織學生外出參觀、開展各項活動,管理辦公室安排相關人員帶隊或值班。
2、帶隊、值班人員津貼標準:白天從早晨7:30至晚上9:30,
50元/人.天,晚上一9:40-次日6:10,執行行政晚值班標準35元/人.晚。
3、文化補習,按照20元/節的標準發放。
4、暑假期間接送學生,參照出差補貼的有關規定執行外,補貼50元/人.天。
(九)培優補羞補貼
按照統一的安排,定時間、定地點,根據管理辦公室的檢記錄按實按月度發放,標準暫定為20元/節。
(十)清真廚師工資
l、隨學生一起就餐,免餐費;
2、試用期內,大師傅工資為800元/月,幫工工資為400元/月,試用期為一個月;
3、正式聘用,大師傅工資為1000元/月,幫工工資為500元/月;
五、考核措施
1、出勤、上課、早晚讀、晚自習、培優補差、參加新疆班例會由管理辦公室負責考核記載;
2、早晚讀、晚自習輔導、培優補差無故缺席一次,除扣除當次津貼外,一律加扣一次津貼,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兩次者,視為缺席一次:
3、學生在校或外出活動期間,值班人員、帶隊老師必須高度負責,因失職導致學生以外傷害事故的,除扣除當次津貼外,加扣100元/次,后果嚴重的,通過相關途徑追究帶隊老師的責任;
4、正常上班期間,無故曠職、曠課、遲到、早退,不能正常參加升旗儀式、學校及新疆班例會學習等,按照學校《關于教職工請假的有關規定》《關于教職工參加各種會議的有關規定》《關于教學人員出勤和辦公紀律的規定》《關于升旗儀式的有關規定》《教職工月度考核細則》執行;
5、新疆班教師教學工作和績效考核,按照學校《教學環節考核細則》《關于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的暫行規定》執行;
6、新疆班教師的教科研工作和績效考核,按照《教科研工作管理條例》;
7、班主任和內派管理教師受政教處和管理辦公室雙重考核,依據《班主任工作管理條例》《新疆班班主任工作職責》《內派管理教師工作職責》進行考核;
8、新疆班食堂清真廚師工作接受食堂管理辦公室和新疆班管理辦公室雙重考核。
六、隨學校財力對本方案有關條目可作相應調整。
七、本方案自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年三月十二日
**省口岸中學團委委員考核方案
(第四屆教職工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為強化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團委委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一步體現多勞多得、績優多酬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對象
全體團委委員
三、具體規定
1、按學期考核,學期總分為100分,每人每學期享受的最高津貼為250元。
2、設一、二、三等獎,三個等級按1:3:6的比例確定,其中
一等獎需達總分的90%以上,津貼全額發放;二等獎需達總分的80%以上,津貼為總額的80%;三等獎需達總分的70%以上,津貼為總額的70%。如達不到相應等第分數,等第空缺;低于總分70%,則按得分的百分比折算津貼。
四、考核原則
考核采取按實扣分的原則,扣完為止。
五、考核細則
1、材料上交(20分)
凡要求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包括計劃、總結及各項考核分數等),遲交每人每次扣1分,不交每人每次扣2分,逾交一周的當不交處理。
2、會議出席(20分)
按時參加校團委例會及團委書記召開的各種有關會議,遲到(早退)(5分鐘內)扣1分/次,無故缺席者扣2分/次(遲到5分鐘以上作缺席處理),病假、事假扣0.5分/次,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書記說明,否則按不到處理。因公請假不扣分。會議滿勤者,期末總評加3分。
3、暑期值班(20分)
暑期值班期間,一次不到扣2分,病假、事假、遲到、早退者扣分制度同上,因公請假不扣分。值班滿勤者期末總評加3分。
4、常規工作(20分)
因個人失誤,未能按時完成任務者,扣2分/次,未完成任務者,扣3分/次。
5、活動參與(20分)
團委組織的大型活動,所有委員必須提前到場,服從安排,遲到、早退、缺席、請假扣分同上。
團委組織的各種非常規性活動的主要組織者或策劃者,每人每次加2分,參與者加1分/次,加分決定由團委書記批準。若不按時組織扣2分/次,不組織扣3分/次(拖拉1周以上者作不組織處理)。
6、獲得榮譽
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榮譽稱號一次加10分,獲省級以上比賽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10、8、6分,獲得市級榮譽稱號一次加6分,獲市級比賽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6、5、4分,獲得區級榮譽稱號一次加5分,獲區級比賽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5、4、3分;獲得校級榮譽稱號一次加3分,獲校級比賽一、二、三等獎者,分別加3、2、1分,對團委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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