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人員休息日制度

時間:2022-09-29 09:37:00

導語:國土人員休息日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國土人員休息日制度

為及時完成機關各項工作任務,保障機關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參照縣直有關單位做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現就機關工作人員休息日、節假日加班等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為了保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體健康,機關事業單位在休息日、休假日一般不安排工作人員加班。

二、因特殊情況或緊急任務確需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機關科室需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并填寫《加班申報單》,加班工資按下列標準支付:

(一)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員工作的,按每人每天30元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二)法定節假日、年休假日安排工作人員工作的按每人每天60元支付加班工資報酬。三、夜間加班,晚上8時至12時視作一個加班日。

四、實行加班補助費后,一般不再報銷工作餐費用。

五、加班費由局辦公室匯總,每季度底前各科室將《加班申報單》集中交辦公室,每季度結算一次。每人每月最高不能超過4個加班日,超過部分不予發放。

六、對職工及其直系親屬(特指其父母、子女),因病或意外事故,住院治療或逝世,實施單位慰問。經局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辦理,相關部門負責人陪同前往。標準如下(不含購買鮮花等必備禮儀用品費用):局領導級,500元/人.次;科室負責人級,400元/人.次;科員級300元/人.次。

七、本規定自之日起執行,今后上級機關有新的規定,按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