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縣管專家選拔制度
時間:2022-09-30 0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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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是縣委、縣政府命名并授予“安陽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榮譽稱號,由縣委組織部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優秀人才。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是在我縣從事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在科技應用開發、企業經營管理等方面有較深造詣,并做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和“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選人才”的科學人才觀,在實施“人才強縣”戰略、促進我縣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發揮縣級優秀專家的優勢。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管理工作,要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群眾公認、注重效益的原則。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實行動態管理,三年為一個管理屆期。因特殊原因,可即時調整或年度調整。
二、范圍
1、鄉鎮、縣直單位的人員;
2、縣管、縣屬企事業單位的人員;
3、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人員;
4、自由從事發明、創造的人員;
5、其他被社會公認的有突出貢獻的人員。
三、條件
凡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同行業中有較高威信或在社會中有較大影響,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身體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作為推薦人選。
1、獲得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技術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包括科技成果獎)、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和省杰出貢獻獎、科技進步獎(包括科技成果獎)、科技合作獎,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科技進步獎(包括科技成果獎)、突出貢獻獎,在項目完成中起主導作用的科學研究人員。
2、在開發、應用和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的生產實踐中,解決重大疑難問題和關鍵性技術問題的工程技術人員。
3、學術研究取得創造性成果,發表或出版具有較高理論價值和較大社會影響論文論著的專家學者。
4、在教育、衛生、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金融、法律等專業領域中成績顯著,享有較高聲譽的專業技術人員。
5、在企業、事業單位管理工作中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位居并保持全市同行業先進水平的經營管理人員。
上述條件中,以近五年來取得的成果和工作實績為主,以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重要依據,全面衡量,擇優選拔。
四、程序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負責組織實施。
1、推薦。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人選,一般應由專業技術人員所在單位推薦或知名專家聯名推薦兩種方式推薦產生。
(1)單位推薦
鄉鎮、縣直單位、縣管企事業單位推薦。由所在單位黨組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后,直接報送縣委組織部。
縣屬企事業單位推薦。由所在單位黨組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按行政隸屬關系逐級報主管部門黨委(黨組)進行審核,提出人選報縣委組織部。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自由發明創造人和其他人員的推薦工作,可分別按照屬地管理或行業管理渠道逐級推薦上報。
上報材料包括:
①《安陽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推薦表》;
②先進事跡材料;
③相關成果證明、獲獎證書或榮譽證書(復印件);
④單位或行業推薦函、推薦表。
(2)專家聯名推薦
一般應由同類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市優秀專家二人以上聯合提出1名人選,并出具業務評價資料,直接向縣委組織部推薦人選。
2、初審。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會同縣委、縣政府相關部門認定資格、審核材料、完善檔案、匯總情況、整理資料,籌備評審工作。
3、評審。根據推薦和初審情況,組建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確定擬選拔人員。
4、考察。評審委員會評審后,派出考察組對擬選拔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內容:核對基本情況,核對取得成果、論文、論著及取得效果的情況,政治和現實表現情況。
5、確定。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根據評審結果和考察情況,經部長辦公會議研究后,提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人選名單。
6、公示。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根據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人選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5-10天,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7、命名。根據結果,確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名單,由縣委、縣政府進行命名表彰。
凡被命名為市級以上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不再參加縣級選拔,直接列入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不重復享受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相關待遇。
五、使用和管理
(一)使用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是我縣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的骨干力量,要多形式、多渠道地發揮他們的作用,使之為我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1、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科技攻關中的領先作用。對影響本地、本部門發展的重大科技難題,要組織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聯合攻關,發揮他們的群體優勢,并在科研立項、經費資助上給予大力支持。
2、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重大項目決策中的智囊、咨詢作用。針對涉及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重大項目和決策,應吸收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參與論證,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促進決策過程的規范化、科學化。
3、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參政議政作用。縣、鄉人大、政協和社會團體組成人員中,應注意吸收一定數量的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為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參政議政提供規范、有效的途徑。
4、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促進產業化中的帶頭作用。結合我縣產業結構調整,鼓勵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以技術入股、專利入股和持股經營等形式,在促進產業化、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走在前面,同時改善自己的工作、生活條件。
5、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中復合型人才的作用。對綜合素質好、有領導管理才能的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要大膽起用,擔任黨政部門、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領導職務,提高領導班子的科技素質和管理水平。
(二)管理
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負責管理,各鄉鎮、縣直單位、縣管、縣屬企事業單位組織人事部門以及專家所在單位協助管理。
1、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實行考核制度。
年度考核。每年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進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委托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黨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及時報縣委組織部,存入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文書檔案,作為平時了解掌握的依據。
屆滿考核。任屆期滿的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縣委組織部將派考察組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調整的依據。
2、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凡有下列情況應及時報告。
(1)在工作調動、職務調整時,主管部門應事先征得縣委組織部的同意,然后再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有關手續。
(2)獲得縣級以上獎勵或榮譽稱號及出國出境講學或考察前,本人及所在單位應向縣委組織部報告。
(3)辭職、退休、逝世或被紀檢、司法機關立案審查或查處,所在單位須及時向縣委組織部報告。
對調整后不再列入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隊伍范圍的,縣委組織部派人或委托有關單位領導同志與其本人談話,做好思想工作,繼續保持聯系,并注意創造條件發揮他們的作用。
六、待遇
1、各級領導干部聯系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的領導同志每人聯系1-2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以多種形式保持與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聯系,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實際需求,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幫助他們解決工作和生活上的實際問題,體現黨和政府對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關心、愛護和支持。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黨政領導也要經常聯系各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積極主動地做好工作。
2、建立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培訓學習和考察制度。培訓內容主要是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論述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專題講座及國際國內形勢。縣委組織部適時組織專家在境內外進行考察,開拓視野,更新觀念,增強責任感、使命感。
3、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向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頒發《安陽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證書》,發放技術津貼,所需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由縣委組織部統一發放。
4、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申報科研立項、資金扶持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優先解決。
5、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6、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培訓、考察、療養休假,所需經費按規定由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支出。
7、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受單位名額的限制。
七、調整
縣優秀技術人才實行動態管理,不搞終身制。根據平時備案和年度考核情況,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管理,實行即時調整、年度調整和屆滿調整。
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再作為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管理范圍:走上黨政領導崗位不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調離我縣的;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屆期內成績平平,沒有取得新成果和做出新貢獻的;逝世的。
凡因犯嚴重錯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宜作為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的,均取消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榮譽稱號。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縣人才辦負責解釋。
關于進一步發揮優秀專業技術人才
作用的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發揮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安陽縣進程中的作用,參照安陽市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有關管理規定,制定本意見。
一、任務
1、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每年要圍繞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結合自身的專業技術特點提出工作建議不少于兩條。
2、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要在自己所從事的專業技術領域潛心研究,進行課題攻關,取得科研成果。每年不少于一篇(項)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創作、主持或參與縣級以上課題攻關,三年內取得縣級以上科技成果(著作、獎項)不少于一項。
3、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要發揮傳幫帶的作用,注重培養本專業、本領域的后備人才,傳幫帶人員每年不少于兩名。
4、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要積極主持或參與本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推廣普及項目,注重為廣大群眾和生產實踐服務。特別是要按照安縣組〔2005〕153號文件要求,積極參加縣管專家聯系點活動,要通過在聯系點的幫扶工作,努力把聯系點建成工作業務的實踐點、技術推廣與普及的示范點和新技術、新方法的實驗點。
二、要求
1、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所撰寫的學術論文需在市級以上學術刊物、媒體上刊登(或在有關學術會議上交流);提出的工作建議可隨時送交縣人才辦。
2、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于每年12月20日之前將個人總結、本年度發表的論文、傳幫帶人員名單上報縣人才辦。
三、組織領導
1、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黨組(黨委)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采取各種形式,積極創造條件支持他們搞課題研究,撰寫論文。
2、縣人才辦每年第一季度對上一年度優秀專業技術人才發揮作用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并將結果向全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和所在單位黨組(黨委)通報。
3、對于本意見的第一項中對縣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制定的幾項任務,縣人才辦每年將組織各方面專家從中評選高質量學術論文、創作和成果等獎項,給予重獎,并向社會公布。
關于對各類優秀人才榮譽稱號
進行統一管理的意見
為了使各類優秀人才的評選表彰工作進一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現就各類優秀人才榮譽稱號的統一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評選表彰的時間
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組織評審表彰的,原則上按上級要求進行;縣委、縣政府命名表彰的,按縣委、縣政府要求辦理;縣直有關部門聯合評審表彰的,一般二至三年評審表彰一次,因特殊原因需要進行評審表彰的,報經縣人才辦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評選表彰的程序
評選表彰活動要按下列程序進行:
1、制定方案。評選表彰活動,承辦單位要研究制定詳細評審表彰方案,并報縣人才辦審定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組成專家評委。根據推薦情況,組織專家評委嚴格按照評審方案進行評審;
3、公布評選范圍、標準和條件。評審時要采取適當的形式公布評選對象的范圍、數量、標準、條件和評審程序,并嚴格按照方案規定的程序進行;
4、公示。評審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一定時間的公示,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5、表彰。公示結束后,確定評選表彰名單,由相關單位進行表彰;
6、報送。表彰結束后應將表彰文件報送縣人才辦存檔備案。
三、評選表彰的費用
評審表彰各類優秀人才原則上不能收費,確需收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可收取工本費,但不得借機亂收費。
四、評選表彰的要求
授予各類優秀人才縣級榮譽稱號的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組織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的作用,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切實做好各類優秀人才評選表彰工作。
安陽縣優秀高技能人才評選獎勵辦法
為了加快我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營造崇尚勞動、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圍,引導和鼓勵廣大技能人才立足本職,崗位成才,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高技能人才是指技能勞動者中具有高級技工水平以上的人員;縣優秀高技能人才是指在我縣生產服務一線崗位上,從事技術革新和技術改造、培養徒弟和傳授技能、總結先進操作技術方法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由縣委、縣政府命名并授予“安陽縣優秀高技能人才”榮譽稱號的高技能人才。
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的評選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和“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身份”的科學人才觀,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群眾公認、注重效益的原則,充分發揮高技能人才在我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縣優秀高技能人才,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15人左右,三年為一個管理屆期。因特殊原因,可即時調整或年度調整。
二、范圍
1、縣管、縣屬企事業單位的有關人員;
2、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有關人員;
3、其他有特殊貢獻的有關人員。
三、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取得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高級技師(國家一級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參加評選。
1、有被業內公認的達到或超過省內先進水平的高超技術,或有被社會公認的絕招絕技,在全國、全省、全市、全縣有較大的影響;
2、在本職業(工種)中具有較高技藝,并在培養徒弟、傳授技能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3、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本企業、同行業中具有領先的技術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產工作領域總結出先進的操作技術方法,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在開發、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方面有突出貢獻,并取得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獲得過“安陽市技術能手”或其級別以上稱號者;在全市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中獲得一類競賽前三名者。
四、程序
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的評選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人事局、縣財政局、縣科技局、縣總工會等部門組成組委會共同組織開展。組委會辦公室設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1、推薦。縣優秀高技能人才人選,一般應由高技能人員所在單位或行業進行推薦。
縣管、縣屬企事業單位相關人員,由所在單位組織、勞動、人事部門(或工會)收集、整理相關資料,所在單位黨組織研究提出推薦人選后報縣優秀高技能人才評選工作組委會辦公室。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人員和其他人員可分別按行業管理、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推薦。
上報材料包括:
(1)《安陽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申報表》;
(2)先進事跡材料;
(3)申報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4)相關成果證明、獲獎證書或榮譽證書(復印件);
(5)單位或行業推薦函及推薦表。
2、評審。縣優秀高技能人才評選工作組委會辦公室認定資格、審核材料、匯總情況、整理完善各種資料后,由縣優秀高技能人才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考察。評審后,組委會辦公室派出考察組對擬評定人選進行考察。
4、確定和公示。組委會根據評審結果和考察情況,提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縣優秀高技能人才人選名單。之后,根據確定的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5-10天,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5、命名。根據公示結果,確認縣優秀高技能人才名單,由縣委、縣政府進行命名表彰。
五、表彰及獎勵
1、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進行命名表彰并頒發證書,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所需經費從縣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中列支。
2、縣優秀高技能人才每年享受10天的療養假,三年內享受一次體檢,所需經費按規定由優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單位支出。
3、用人單位還應結合工作崗位和本單位實際,給予相應的獎勵。
六、管理與調整
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人事局、縣總工會共同管理,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為主,縣優秀高技能人才所在單位協助管理,每年對縣優秀高技能人才進行一次考核,并將年度考核材料及結果及時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存檔備案。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再作為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管理范圍:退出生產服務一線崗位的;去世或調離我縣的;辦理退休手續的;屆期內成績平平,沒有做出新貢獻的;因犯嚴重錯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不宜作為縣優秀高技能人才的。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縣人才辦負責解釋。
安陽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獎勵辦法
為了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表彰和激勵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社會氛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總則
農村實用人才,是指農村中具有一定知識或技能,能夠起到示范帶動作用,為當地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做出積極貢獻,并得到群眾認可的農民。主要包括農村生產能手、經營能人和能工巧匠。
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是指長期在農業生產第一線從事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引進和推廣、農產品經營管理等工作,注重科技創新,做出突出貢獻,具有一定影響力,被縣委、縣政府命名表彰并授予“安陽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榮譽稱號的農村實用人才。
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評選工作,要堅持德才兼備、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群眾公認、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標準,保證質量,精心組織,認真評選,真正把那些“水平高、能力強、貢獻大”的農村優秀實用人才選拔出來。
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每三年評選一次,每次25人左右。
二、范圍
重點選拔長期在農村工作第一線,直接在種植、養殖、加工、營銷、流通等領域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技術開發、推廣、應用的實用人才,并突出支柱產業和重點領域,兼顧農村各行各業。
三、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奉獻精神,技能出眾,業績突出,社會公認度高,能夠起到示范帶動作用的人員,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參加評選。
1、在推進“農業立市”戰略、加快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方面成績顯著,創造了較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2、有真才實學,實踐經驗豐富,技術水平高超,在產業創新、試驗示范、成果轉化等方面,創造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農村科技致富帶頭人。
3、在農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品種的研制、開發、推廣、應用等方面貢獻突出,直接創造出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在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較大規模,品種優、效益好,居全縣領先水平,輻射帶動能力突出,成為農業產業帶頭人或創業能手。
5、在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形成一村一品、推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村級管理人員。
6、掌握一技之長,技藝精湛、知名度高,屬全縣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領先水平的農村能工巧匠。
7、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在全省、全市、全縣影響較大并在生產應用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程序
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評選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才辦、縣農業局、縣人事局、縣科技局、縣科協等部門組成組委會共同組織開展。組委會辦公室設在縣農業局。
1、推薦。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的人選由各鄉鎮組織初步審核后報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工作組委會辦公室。
上報材料包括:
(1)《安陽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申報表》;
(2)先進事跡材料;
(3)有關成果證明、獲獎證書或榮譽證書(復印件);
(4)所在鄉鎮、單位、學術團體及專家推薦函及推薦表。
2、評審。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選工作組委會辦公室認定資格、審核材料、匯總情況、整理完善各種資料后,由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
3、確定和公示。組委會根據評審結果,提交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人選名單。之后,根據確定的名單,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5-10天,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4、命名。根據公示結果,確認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名單,由縣委、縣政府進行命名表彰。
五、表彰及獎勵
1、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進行命名表彰并頒發證書。給予一次性獎勵1000元,所需經費從縣人才工作專項資金中列支。
2、縣優秀農村實用人才在職稱晉升、成果申報、科技立項等方面優先考慮,具備條件的優先推薦為農村干部、入黨積極分子等。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縣人才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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