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黨委辦公室規定

時間:2022-10-04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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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黨委辦公室規定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各級領導機關文件處理條例(試行)》及《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切實按規定做好黨委各項辦文工作。

二、凡以學校黨委名義擬發或擬報的文稿,首頁一律用《中共暨南大學委員會發文稿紙》。擬稿人、擬稿日期、文題、主題詞及抄報、抄送和份數要填寫清楚。

三、擬稿應用鋼筆或毛筆書寫,不得用鉛筆或圓珠筆。

四、文件內容要求做到情況確實,觀點明確,體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并切合學校的實際。行文、書寫要按照公文格式,條理清楚,通順簡潔,標點準確,字跡端正。

五、凡以學校黨委名義發出送達校內外的文件,經擬稿單位主要領導審閱并在單位主管欄簽名后送黨委辦公室負責人核稿,需會簽的要送有關領導或部門會簽,再送黨委領導簽發。

六、凡以學校黨委名義發出的文件,其文稿必須經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核、簽發,未經簽發,不得打印上報或發出。

七、以學校黨委名義發出的文件,由黨委辦公室統一編號、登記和安排打印,一般由擬稿人負責校對;文件印好后,必須連同原稿、附件一起交黨委辦公室歸檔。

八、各學院黨委、直屬黨總支和各部處給學校黨委的請示、報告,要先送黨委辦公室登記,并由黨委辦公室負責人提出意見后轉呈黨委領導閱示。要求做到不積壓,不拖延,在一周內作出答復。如非黨委書記或常委直接交辦的事項,或不是非常情況下的特殊事項,凡是不經黨委辦公室而直接向黨委領導呈文者,黨委辦公室不予受理。

九、在公文處理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規和有關保密規定。秘密公文應當分別標明“絕密”、“機密”、“秘密”,“絕密”、“機密”公文應當標明保密時限、份數、序號,以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會議管理制度

一、學校黨委召開的各種會議,由黨委辦公室根據會議內容、范圍做好各項工作。會前要按照黨委領導的意圖做好準備,包括收集和確定議題、編排會議議程、確定參加會議人員、印發會議通知及校印裝訂會議文件、材料等工作;大型或重要會議還要編排好座位,通知有關部門準備擴音、錄音、錄像、茶水等。會議開始,要做好簽到、統計到會單位和人數、會議記錄等工作。會后要做好整理記錄、草擬、印發簡報或會議紀要和催辦等工作。

二、黨委各部門召開的需要黨委領導參加的會議,應提前通知黨委辦公室,由黨委辦公室綜合各方情況作好安排。黨委辦公室也應根據工作需要向黨委領導建議召開有關會議。

三、所有會議都應在開會前兩至四天發出開會通知,明確會議的時間、地點、議題、參加人員。會議有關文件、材料也應提前發給與會者。

四、黨委召開會議時黨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要提前到達會場,檢查各項工作的準備情況;全校性大會要提前與有關部門商定會場,并搞好會場布置,保證會議準時、順利進行。

五、會議記錄要力求準確、完整,不清楚或有遺漏的地方應及時核對,并按規定整理歸檔。黨委辦公室要及時通知黨委會議缺席人員閱看會議記錄和有關決議,并注意做好會議內容的保密工作。

六、黨委辦公室要根據會議的決定起草有關文件,并負責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貫徹執行。

查辦制度

一、凡上級黨組織需要學校貫徹執行的政策、指示、決定及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批辦的事項,學校黨委決定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和黨委領導批辦的事項等,都應列入查辦范圍。

二、對需要查辦的問題要提出擬辦意見,報請有關領導批示;對領導批示后轉來的查辦件,應及時處理(轉辦、協辦、自辦)。

三、查辦應填寫《查辦事項登記簿》。登記時應寫明承辦日期和主要內容(含領導批示),并按次序編號;在辦理過程中,還要將擬辦時確定的主辦單位、承辦人、辦結時限、有關重要情況等,簡要地填在登記簿上。

四、根據查辦事項的具體內容確定查辦方式。對短時間內應查清的緊急事項或不宜轉給有關單位查處的事項,應由黨委辦公室自行辦理,或由黨委辦公室牽頭,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辦理。除自辦和牽頭協辦的事項外,都應及時轉辦。在轉辦時應寫明查辦內容,辦結時限,并附有關材料,注意不能把查辦的材料轉給被查單位和個人處理。

五、查辦材料轉出后,要及時催辦。一般在材料轉出二至三天,就要詢問承辦單位是否收到和考慮如何處理,以后每隔幾天催辦一次,緊急事項隨時催辦。催辦過程中的重要情況,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如遇久催不辦的,要提出處理意見,采取相應措施解決。以求做到件件有人辦,事事有回音。

六、對承辦單位和部門報來的辦結報告,要認真細致地進行審理,著重審核事實是否清楚,材料是否可靠,定性是否準確,處理是否恰當,手續是否完備等。如發現錯誤、遺漏等問題,要及時詢問承辦單位,必要時還要提出補辦要求。經過審理認為可以結案的,再報送領導審定。

七、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同志批辦的事項,辦結后黨委辦公室要寫出專題報告;校黨委和黨委領導同志交辦的事項,也要作辦結匯報,提出審查意見,報請有關領導審查結案。

八、查辦事項辦理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字材料要注意收集整理,辦完一件整理一件,保持材料的完整性。年終時要把有關材料交學校檔案室存檔。

信訪工作制度

一、信訪工作原則

(一)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對群眾來信來訪中的正確意見和要求,要熱情歡迎,虛心采納,做好處理或轉辦工作。

(二)堅持按政策辦事的原則。處理來信來訪的問題,必須作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政策或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為準繩,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做好處理工作。

(三)堅持“黨政分工,歸口處理”的原則。對來信來訪中提出的問題,應按內容性質,及時轉給有關部門處理和答復。

(四)堅持保密的原則。對屬于檢舉、控告的內容和檢舉、控告人,在處理過程中應做好保密工作。

二、信訪工作的程序

(一)登記。對來信來訪首先要分別做好閱信和接待工作,并對信訪內容和信訪者的姓名、單位、職務等逐一登記清楚。

(二)送閱。對比較重要的信訪內容,要及時送黨委領導過目或作匯報,根據領導的批示再作處理。

(三)轉辦。及時轉給有關單位或部門承辦處理。

(四)督促催辦。經常督促承辦單位報告的處理結果要認真審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處理是否恰當,如發現辦理不當,應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處理。

(五)審查處理結果。對承辦單位報告的處理結果要認真審查,看是否符合政策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處理是否恰當,如發現辦理不當,應責成承辦單位重新處理。

(六)答復和匯報。對處理結果應及時通知信訪人,如信訪人對處理結果有不同意見,還應重新調查處理。對重要的信訪問題,要向領導匯報處理結果。

(七)立卷。對已處理的問題,除答復信訪人外,還應將有關處理材料立卷存查。

三、信訪工作的要求

(一)接待來信來訪要熱情耐心,以禮相待,誠懇交談,耐心聽取意見,并做好記錄。對專家教授、中層干部及有重要問題的來訪者,黨委辦公室負責人應親自接待、處理,并將情況報告黨委或有關領導。

(二)對來信來訪人提出的問題,要按輕重緩急,及時答復,做到處理及時、準確、不丟、不漏,件件有著落,個個有回音。

(三)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做好答復處理意見的把關工作。

(四)做好校領導接待日群眾來訪接待工作,及時處理來訪人提出的問題,印發《信訪簡訊》。

對外交往規則

一、接待外單位來我校進行工作交流人員,要做到熱情、友好、謙虛、有禮。向客人介紹情況要實事求是。可根據客人需要、校領導意見和我校實際情況,聯系安排客人與有關領導和部門進行工作交流。

二、上級機關指定我校接待或黨委領導、黨委辦公室主持接待的客人,黨委辦公室要搞好迎來送往,按學校有關接待規定安排食宿。客人到達后,要同他們共同商定活動內容和日程,必要時選派身份相當的或熟悉情況的人員陪同。

三、不定期地向兄弟院校黨委辦公室寄送校刊、校報、簡報等資料,并與他們保持聯系,加強信息交流。

四、及時整理外單位寄來地信息資料,進行分類、登記、摘要,可借鑒的經驗、情況要編進《暨南大學黨委工作簡報》,供領導和各單位參考。

五、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組織到兄弟單位參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