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聯實績考評制度

時間:2022-10-05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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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聯實績考評制度

為客觀有效評價縣區工商聯**年度工作實績,推動全市工商聯工作創新創優爭先,確保市工商聯十一屆一次執委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全面完成,參考**年度全市目標考評辦法和省工商聯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評內容

1、定量目標:市工商聯十一屆一次執委會議確定的《**市工商聯(總商會)系統**年度工作安排一覽表》列入事項。其中調查研究、參政議政、行業商會建設、培訓工作、民企幫村、非公典型培育、融資服務、數據庫建設等16項工作目標為確保任務。

2、加分項:重點鼓勵的工作爭先進位、創新創優以及結合自身實際提升工作質量、效果和特色,共分七個方面。

二、考評方法

(一)基本分:

定量目標基本分總分為100分,考評得分=實際完成數/目標數×標準分。實際完成量超過目標數的,計算方法是:實際得分=標準分+超額完成數/目標數×標準分×20%,但實際得分最高為該項目標標準分的2倍。

(二)加分項:

1、工作創新創優、爭先進位加分(4項):

(1)受到縣區有關部門表彰的加0.5分,受到縣區委、縣區政府表彰的加2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工商聯表彰的加4分。

(2)重點工作得到縣區委、縣區政府領導批示的加2分。

(3)在全市工商聯系統考核中綜合得分排序較上年每進一位加1分。

(4)單項工作有創新、有特色,在全市工商聯系統有經驗交流的加1分,在全省工商聯系統有經驗交流的加2分。

2、政治引導工作加分(3項):

(1)完成培育推薦各類先進典型任務的縣區工商聯,凡成功培育推薦國家、省、市級先進典型的,每個實績分別加2分、0.5分、0.2分,加分不超過5分。

(2)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積極參與光彩事業,舉辦有影響的引導民營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活動的加1分。認真負責完成光彩事業統計工作,實績比上年每增加20%加1分,加分不超過5分。

(3)組織開展“民企幫村”活動,引導會員企業參與新農村建設成效明顯的,實績比上年每增加20%加1分,加分不超過6分。

3、調研參政議政工作加分(5項):

(1)在全國、省、市、縣級報刊發表調研文章的,每篇次分別加4分、2分、1分、0.5分。

(2)調研文章被省聯或市縣區黨委、政府轉發的,或得到市、縣區領導批示肯定采納的分別加2分、1分。

(3)在省、市調研成果評比中獲獎的,根據獎次每篇加0.5-3分(在省、市調研成果評比獲得組織獎和一等獎的分別加3分、1分)。

(4)完成撰寫集體提案、社情民意任務的縣區工商聯,凡集體提案、社情民意被市、縣區領導批示并被采納的,每件分別加2分、1分。

(5)引導行業商會或會員企業開展調研并形成調研報告的,每1篇加1分。

4、組織建設加分(5項):

(1)完成年度行業商會組建任務的加2分,按時完成屆滿行業商會和鄉鎮商會換屆工作的加1-2分。

(2)完成新發展企業會員和團體會員任務的,新發展上規模企業會員1家加0.1分,新發展團體會員1家加0.5分(指發展經濟類協會、學會、聯誼會等社團組織為工商聯團體會員)。

(3)年內完成會員普查登記工作,會員結構明顯優化,完成年度新發展企業會員(含發展規模以上企業會員)任務的縣區工商聯加1分。

(4)按時按質完成會員數據庫、代表人士數據庫信息輸入工作任務的加2分。

(5)組建的行業商會在服務會員等方面取得實際效果的,加1-3分。

5、經濟服務加分(4項):

(1)聯系服務會員企業爭創國家和省、市級名牌的,每個實績分別加2分、1分、0.5分。

(2)為會員企業申報項目、維權、融資等辦實事取得實效,得到會員企業認可的加0.5-3分。

(3)完成年度開展培訓服務任務,并有完整培訓工作檔案資料,培訓有創新、有效果,培訓每超過50人次加0.5分,加分不超過5分。

(4)與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舉行工作會晤簽訂合作備忘錄的并在年內有合力工作實績的加1-3分。

6、信息工作加分(5項):

(1)被全國政協或中央統戰部刊物、網站(《人民政協報》、《中國統一戰線》等)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圖片新聞)每篇次加2分。

(2)被全國工商聯或省政協刊物、網站(《中華工商時報》、《統戰信息專報》等)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圖片新聞)每篇次加0.5分。

(3)被省委統戰部、省工商聯、市委、市政府、市政協刊物或網站(《摯友》、《統戰工作》、《快報》、《信息周刊》等)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圖片新聞)每篇次加0.2分。

(4)凡被市電視臺、**日報、蒼梧晚報、市委統戰部刊物或機關家園網站采用稿件和信息(包括圖片新聞),每篇次加0.15分。

(5)完成信息任務后,市總商會網站采用的部門超任務部分的稿件和信息(包括圖片新聞)每篇次加0.1分。

7、招商引資加分:

工商聯機關直接引薦項目到位市外資金每100萬元或10萬美元加1分。加分不超過10分。招商引資成果的認定,外資項目以外經局認定為準,內資項目以投資促進局認定為準,房地產項目以注冊資金計算,其余項目以實際投資確認。

(三)其他分:

其他分為10分,由市工商聯分管會長綜合評價分和目標管理工作分組成。

1、綜合評價6分:由分管會長對條線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年度綜合評價,其中得滿分單位不超過被考評單位總數的40%。

2、目標管理工作4分,由目標考評工作小組根據縣區工商聯的目標管理基礎工作資料、考評申報材料和抽樣檢查考核確定。

(四)總分:

年終考評總分由基本分得分+加分項得分+其他分合計確定。實績考評項目計分須以原始資料和相關職能部門的證明為依據。

三、考評的組織實施

設立考評工作小組,由秘書長任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成員。辦公室負責日??己斯ぷ?。各縣區工商聯應對目標任務進行二次分解,責任到人,落實措施,并于每個季度末向辦公室報送一次目標進度。考評結果提交會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后公布。采取每月自查、季度交流、半年初評和年終考評、抽樣檢查和重點核考相結合的目標考核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目標進度、發展趨勢和存在問題,強化協調和督查相結合,確保目標順利實施。6月底開展考核,半年的考核結果在常委會上進行通報公布,11月進行年度考核評比。年度考核結果在執委會上通報公布。

四、獎項設置及考評結果的應用

1、先進單位(綜合獎)1-3名。從完成確保任務的縣區工商聯中根據年終考評得分由高到低確定。

2、單項獎若干名。由縣區工商聯根據年內各自單位工作特色和效果申報,并由市工商聯根據考評結果按單項工作考評得分第一名確定,單項獎與綜合獎不重復。

3、進位獎若干名。對在年終中綜合考評排名較上年度有進位2位以上的,授予進位獎,進位獎與綜合獎不重復。

4、貢獻獎。對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的,或對市工商聯在市政府目標考核中獲獎有突出貢獻的縣區工商聯可授予貢獻獎。

5、專項工作的獎勵。由各部室制訂專門工作方案和考核辦法,提交會長會研究同意后實施,根據專項工作考核評比辦法予以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