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壇宿將評選通知

時間:2022-10-06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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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壇宿將評選通知

各學區、直屬各類學校,鄉鎮中小學,幼兒園:

為了加快培養和選拔我縣骨干教師和學科帶頭人,構建老、中、青教師健康成長的激勵機制,促進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教育系統人才管理辦法的通知》(蒼政辦〔**〕22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評選**縣中小學教壇新秀、教壇中堅和教壇宿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縣普通中小學、職業學校在職在編教師。民辦學校教師需在我縣任教三年以上。幼兒園只評教壇新秀,評選辦法另行單獨發文。

二、評選條件

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忠誠于人民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創新,模范履行職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沒有有償帶生補課等行為,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認真實施素質教育,關愛學生,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學歷達到合格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在二級乙等以上(1955年1月1日前出生的不作要求,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語文教師在二級甲等以上),近三年教師教育學分達標。

(四)曾擔任班主任兩年以上(技能科教師擔任過備課組長、教研組長或帶興趣小組兩年以上),連續任教參評學科三年以上,在該學科有一定的影響力。

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中小學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教壇新秀:

(一)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任教滿3年以上。

(二)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業務水平。曾獲縣中小學學科骨干教師或優質課二等獎榮譽(農村學校放寬到縣優質課三等獎或執教過縣級公開課)。

(三)具備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近三年(2004年9月1日以來,下同)有一篇以上論文、案例或教改經驗文章在市級以上報刊發表、獲縣二等獎以上或兩篇獲縣三等獎或縣交流以上(農村學校放寬到一篇)。

(四)能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積極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教學實踐與研究,有效提高教學質量。城鎮學校教師具有計算機合格證書。

(五)符合(一)(三)(四)條件的市優質課三等獎以上和縣教壇新苗獲得者可直接參評,不占參評單位名額。

教壇中堅:

(一)年齡35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62年9月1日至1972年8月31日之間出生),具有小學高級或中學一級教師職務以上。

(二)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業務水平。曾獲縣學科骨干教師、縣優質課獎或執教過一次以上縣級以上的公開課(農村學校執教學區級公開課)。

(三)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近三年有一篇以上論文、案例或教改經驗文章在市級以上報刊上發表或獲縣三等獎或交流及以上。

(四)能較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積極帶頭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努力轉變教學方式,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五)具有較強培養指導青年教師教育教學及研究的能力,所帶新教師教育教學能力進步較快,為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做出貢獻。

教壇宿將:

(一)年齡在45周歲以上(196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中小學高級教師職務。

(二)具有較高的教育教學業務水平。教育教學效果好,在教師中能起帶頭和示范作用。曾獲縣學科骨干教師、縣優質課獎或執教過縣級以上公開課(農村學校執教過學區級公開課)。

(三)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近五年(2002年9月1日以來)有一篇以上論文、案例或教改經驗文章在市級以上報刊上發表或獲縣級三等獎或交流以上。

(四)能開展信息技術與學科教學整合的實踐與研究,促進教學方式的轉變,有效提高教學質量。

(五)具有一定培養和指導中、青年教師教育教學及研究的能力,所帶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明顯提高,為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做出一定的貢獻。

三、評選名額:

全縣共評選200名,其中教壇新秀140名(其中小學60名,初中45名,高中35名),教壇中堅40名,教壇宿將20名。

本次評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分城鎮和農村兩組進行。教壇新秀推薦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一,農村、城鎮兩組學校所分配的名額原則上相互之間不作調劑;教壇中堅、教壇宿將不分名額,凡符合條件的都可以申報推薦。評審時城鎮和農村兩組以及各學科淘汰的人數均按大致相同的比例進行。

四、評選辦法

要本著“堅持條件、學校推薦、評委評定,組織審核”的原則,公正、公開、規范地組織開展。一是由本人自薦或學校推薦申報。二是由學區(直屬學校)根據推薦條件和指標組織初評,擇優上報。各學區、直屬學校推薦辦法要報縣教育局人事科審批,縣教育局要對各學區、直屬學校的推薦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三是縣教育局組織相應的考核評審組對被推薦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并對推薦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課堂教學水平進行全面的考核評審(考核時對師德實行“一票否決”制),最后由評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成績綜合考慮,研究確定并公示。具體考核辦法為:

1、理論考試(30%):考試采用閉卷形式,考試按學科淘汰15%,并以30%計入總分。考試范圍:①教育政策法規;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③新課程改革基本理念與教學理論;④教育學、心理學;⑤班主任工作理論;⑥蘇霍姆林斯基《給教師的建議》;⑦現場小論文寫作。

2、課件制作:分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課堂教學(70%):現場提供教材,當場設計教學方案、上課。

五、評選時間安排

(一)**年10月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二)2008年1月底,各學區(直屬學校)做好初評工作,并將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報送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人:,聯系電話:

(三)2008年2月底至3月,縣教育局組織考核評審工作。

六、推薦報送材料

(一)**縣中小學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申報表一份。

(二)**縣中小學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申報資格條件材料(按文件上規定的條件順序裝訂)。

A.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普通話證書、計算機證書、職稱證書、學分登記表;B.班主任年限證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C.優質課、公開課、骨干教師證書;D.論文證書。

(三)其它有關獲獎、榮譽等材料。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本次教壇新秀、教壇中堅、教壇宿將評選工作的領導,確保評選工作順利進行,縣教育局成立評選工作領導小組,梁峰同志任組長,陳顯陽、曾迎玲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章錦鉆、沈世全、金李勝、洪中林、陳元然、應良勇、鄭如莊、章顯人、陳敬暢、陳君輝、曾瑞清、章小強、沈小玲等同志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科,負責評選日常工作。

各學區、各級各類學校要成立領導小組,規范推薦程序,精心做好推薦工作,做到推薦對象、條件、程序、辦法、結果五公開,確保推薦工作的公正,把真正優秀教師推薦到縣里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