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

時間:2022-10-29 03:06:00

導語: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縣級領導聯系、服務和管理高層次人才工作,充分發揮和調動高層次人才在全縣各項事業發展、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培養和造就創新型領軍人才隊伍,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縣級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尊重知識、尊重勞動、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原則,加強聯系,強化服務,重視培養,營造氛圍,充分調動和發揮人才作用。

第三條縣級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工作在縣委領導下,由縣委組織部會同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日常聯系服務、管理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二推薦和遴選

第四條縣級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的推薦范圍,包括在行政區劃內各種隸屬關系、各種經濟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經濟社會組織。

第五條縣級領導聯系高層次人才的推薦對象:

1、列入甘肅省“333科技人才工程”、“555創新人才工程”的人才;

2、列入省委直接掌握聯系的專家;

3、列入酒泉市“3251人才工程”的人才;

4、在本行業、本領域有突出業績或重大創新成果,并且得到國內或省、市內同行公認的專家、學者、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高技能技工人才、農村實用人才、社會工作人才以及文化藝術、新聞出版人才。

第六條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的推薦遴選工作,堅持以品德、知識、能力、業績為主要標準。推薦人選應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認真學習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具有嚴謹求實、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學精神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3、熱愛**,建設**,能模范履行崗位職責,業務精通,實績突出,能積極為**各項事業做貢獻。

第七條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的推薦遴選工作,每三年進行一次,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進行,以中青年優秀人才為主,各級組織負責推薦。在上報推薦人選的同時,須提交《縣級領導干部聯系人才登記表》、本人主要業績證明材料、推薦工作報告,并加蓋公章。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直有關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察、評價遴選,經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報縣委批準。

第八條堅持以人為本,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也可由本人書面向縣委組織部自薦,經考察確實符合條件的,可納入聯系對象。

三聯系和服務

第九條縣級領導干部聯系人才堅持屬地和工作對口的原則。領導干部根據自己分管的工作,聯系2—3名高層次人才。主要內容是:

1、經常了解聯系對象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積極幫助解決聯系對象的實際困難。

2、經常向聯系對象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介紹我縣政治經濟、社會發展形勢以及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的情況。

3、經常聽取聯系對象對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及人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他們反映的帶有普遍性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研究處理。

4、關心和幫助聯系對象又好又快的成長進步,促其盡快成為本行業、本領域的骨干力量和領軍人才。通過廣泛聯系和影響帶動,把各類優秀人才團結和凝聚在黨的周圍。

第十條縣委組織部通過召開座談會、咨詢服務、開展工作交流和高層次人才慰問、休假、聯誼、療養、考察等各種活動,與縣級領導聯系對象保持聯系。每年為聯系對象進行體檢。

第十一條縣級領導采取走訪、慰問、會議、信函、座談等形式,與聯系對象保持經常性聯系。

第十二條所在單位要及時掌握聯系對象的情況,積極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主動為聯系工作提供方便。聯系對象應積極主動地將個人思想、工作、學習情況以及建議和意見報告所在單位。

四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動態管理制度。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由縣委組織部建檔管理,期限為三年,管理期滿后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可再次推薦,新補充聯系對象比例不低于20%。對違背職業道德、工作業績不突出、因個人責任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或犯有嚴重錯誤受到黨紀、行政處分以及受到刑事處罰者,取消其資格。

第十四條定期考核制度。縣委組織部每年對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的工作業績、創新成果、發揮作用情況進行考核,建立考核檔案,將考核情況作為調整依據。

第十五條傳幫帶制度。縣級領導聯系的高層次人才要積極為本單位本部門或本系統培育后備人才,采取傳幫帶的形式,三年內要培養兩名以上后備人才。

第十六條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聯系對象發生工作調動、職務調整、取得重大成果(獎勵)、出現重大工作失誤和重大傷病等事項后,應及時向所在單位和縣委組織部報告。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