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效能投訴聯席制度
時間:2022-11-10 05: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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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效能投訴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定》、《關于成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機關效能投訴中心的通知》運作規則等規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機關效能投訴聯席會議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州黨委、政府對《關于加強機關效能建設暫行規定》、《關于機關工作人員誡勉教育和效能告誡暫行辦法》為依據,按照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工作效率,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主,以塑造“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政府形象為目標,充分發揮機關效能投訴中心的職能作用,擴大效能監督的范圍和覆蓋面,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強化監督檢查,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開拓創新,與時俱進,為自治州的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主要原則和職能
機關效能投訴聯席會議在州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管理、歸口查處的工作機制,是整合機關效能投訴線索和指導、督查、協調工作的專門機構。
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是:在機關效能投訴工作方面,通報情況,溝通信息,分析動態,協調工作,討論和提出加強機關效能投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州紀委(監察局)、州黨委辦公廳、人大辦公廳、政府辦公廳、政協辦公廳、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政法委、機關工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人事局、審計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藥監局、工商局、技術監督局、國稅局、地稅局、州推進工業化進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州政府法制辦、信訪局。聯席會議成員原則上由各聯席單位一名分管機關效能工作的領導同志參加,同時,確定一名聯絡員并保持相對固定。
四、聯席會議的主要工作內容
通報州直各級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中,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事項拒不辦理的;對各級黨委、政府決定、命令拒不執行的;利用職務之便假公濟私,故意制造、縱容、屁護不正當競爭,造成不良影響的;利用管理權限吃、拿、卡、要、報的;工作作風粗暴,違反群眾紀律,造成不良影響的;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推諉扯皮的;擅離職守,使管理對象不能及時辦理事項的;工作效率低下,損害管理對象利益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刁難、打擊報復投訴人的;違反規定收費、罰款、攤派的;違反效能建設有關制度規定的其他行為的情況。
五、聯席會議的形式
1、州機關效能投訴中心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協調和日常工作,各聯席單位成員參加聯席會議。
2、聯席會議由州機關效能投訴中心召集,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隨時召開。
3、有關部門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不定期地列席聯席會議,聽取意見,搞好日常工作。
4、各成員單位要認真準備,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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