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信貸員綜合考核制度
時間:2022-12-01 03: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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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聯社關于實行分級核算單獨考核的指導意見》及相關要求,為徹底打破“大鍋飯”和“平均主義”,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管理水平,規避信貸風險,確保效益最大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1.指導思想:以績效考核管理為中心,綜合責任目標完成與工資掛鉤考核相結合,實行按勞分配,獎優罰劣,充分調動全轄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全縣農信用社信貸業務穩步、健康發展。
2.考核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平、公正,堅持綜合目標完成與績效工資掛鉤考核的分配原則。
二、考核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聯社所轄農村信用社,聯社營業部(以下簡稱信用社),2007年年度綜合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
三、考核內容。
包括存款業務經營指標和經營管理目標,分值分別為100分,共200分。存款指標占100%,業務經營指標占60%,經營管理目標占20%。
第一部分:考核分值20分,按完成比例計分,最低分為負10分,最高分為30分;
第二部分:業務經營指標。
(一)存款增加額:考核分值10分,按完成比例計算分值,最低分值為負5分,最高分值為15分,按絕對額增加計算,所得分值=(本年、月末存款余額–上年末存款余額)/年、月存款計算增加額×10。
(二)到期貸款收回:考核分值30分。筆數占30%,金額占70%。
1.筆數分值=(年、月應收回貸款筆數–年、月未收回貸款筆數)/應收回貸款筆數×30分×30%;
2.金額分值=(年、月應收回貸款金額–年、月未收回貸款金額)/應收回貸款金額×30分×30%。
(三)不良貸款下降:考核分值30分。
1.不良貸款絕對下降(含應調未調不良貸款),考核分值25分,按完成比例計算分值,最低分為負5分,最高分為30分;
2.不良貸款比率控制:考核分值5分。按實際比率計算分值,最低分為負2分,最高分為7分。
(四)各項收入:考核分值25分。
1.貸款利息收入(含金融機構往來收入)考核分值2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分值,最高分不封頂;
2.中間業務收入:考核分值5分,按實際完成比率計算分值,最高分不封頂。
(五)已置換、核銷不良貸款清收:考核分值5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分值,最高分不封頂。
第三部分:經營管理目標。
考核指標及分值
(一)評級工作,考核分值50分。
1.小額農戶資信評級40分。
(1)建檔面100%,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
(2)評級面80%,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
(3)年審面在95%以上的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
(4)發證面在95%以上的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
2.城鎮個體工商戶受信評級工作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分值,分值=(所轄區域個體工商戶–未評級戶)/所轄個體工商戶×10分。
(二)貸后管理工作20分。
1.貸后調查報告(小額農貸除外),按戶每季度1份10分,否則,少1份扣2分;
2.按時發到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和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按年發)——回執歸檔10分,否則,每少1戶扣2分。
(三)貸款五級分類偏離度在5%以內計20分,否則,每超過1個百分點扣5分。
(四)貸款結息率在95%以上的計10分,按實際完成比例計算分值。
(五)扣分項:擅自更改借款戶貸款到期日期和違規辦理展期(無手續)的,每發現一筆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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