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委工作暫行條例
時間:2022-01-20 0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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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學校共青團工作的基本任務,保證團的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團組織的自身建設,提高共青團組織的戰斗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校團委在學校黨委和上級團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團委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三條學校團委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主要任務是幫助青年確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養成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的精神的艱苦樸素的生活作風。
第二章組織制度
第四條組織生活制度
1、團的組織生活會每周舉行一次,以支部或小組為單位。在課外活動時間進行。
2、組織生活的內容包括:
(1)、學習討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
(2)、學習討論黨的基本知識、團的基本知識和團的文件;
(3)、討論支部、小組工作,并對班級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4)、針對團員的實際,開展具有思想性、科學性、趣味性的各種活動;
(5)、每學期召開兩次民主生活會,做好批評與自我批評;
(6)、適當利用政治學習時間或晚自習前,收看電視新聞。
第五條團委會制度
1、凡是團內重大問題必須經學校團委集體討論,并經上級團委和學校黨委同意后,方可作出決定。
2、團委會議要及時傳達校黨委和上級團委的只指示精神。
3、凡屬下列問題必須經過團委集體討論決定: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檢查執行上級團委和學校黨委指示的落實情況。
(2)團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作風建設。
(3)團委年度工作計劃和總結。
(4)團員發展,團支部改選換屆。
(5)審批校級團內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以及對上報的校級以上的先進個人、先進集體名單及事跡材料。
(6)對團員的處分決定
4、團委委員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遇有緊急問題,可隨時召開。
第六條團的培訓制度
1、為了提高團干的政治、業務素質,充分發揮他們團組織生活中的核心作用,校團委應不定時的安排團內培訓工作;
2、團內培訓分團員培訓、團課、支部工作經驗交流座談會、知識講座等形式。
第七條推薦優秀青年入黨制度
1、共青團是黨領導下的先進青年群眾組織,是黨的助手和后備軍,應積極、慎重的向組織推薦優秀青年,為黨組織輸送新鮮血液。
2、各支部在做好積極分子培訓工作的基礎上,對推薦對象全面考察,由支委討論通過,并填寫《團員入黨推薦表》,報團委審查。詳細條件見“推優制度”。
第八條組織發展制度
1、組織發展應積極慎重,堅持團員標準,認真考察,考察期不少于半年,成熟一個發展一個。
2、校團委、各支部應定期制定發展計劃,不定期的討論團員發展工作,并制定專人負責被發展對象的培訓,定期談話,了解他的思路狀況和要求。
3、發展步驟
(1)發展對象由組織委員或團小組提名,在廣泛征求團員和支部輔導員意見的基礎上,由支委討論決定,報校團委批準,申請人填寫《入團志愿書》。
(2)召開支部大會討論通過,支部大會上,由發展對象宣讀志愿書,介紹社會關系及個人簡歷等,再由介紹人對其全面評價,最后由大會討論通過。
(3)校團委審批。
(4)宣誓,辦理《團員證》
第九條團費收繳使用制度
1、凡在冊團員都要按月繳納團費。收費標準為:普通班團員每人每月0.50元,職工班繳納基本工資的0.5%,教職工團員繳納基本工資的0.1%。
2、團費以每兩季度收繳一次,每一季度后一個月,組織委員將各支部團費上交團委。
3、所收團費。校團委除按規定上繳50%外,余下部分用于定購必要的宣傳、學習資料、報刊等開支。
4、團委收到團支部上交的團費時,必須開寫收據。
5、團費開支,要有報銷單據及經手人,由團委書記審批,對數額超過500元的開支,須經團委會討論決定。
第十條團員檔案管理制度
1、團員進校后兩個月內必須將自己的團員證(或組織關系介紹信)交團委組織委員注冊,逾期不交者作自動推團處理。
2、團員畢業前必須填寫《團員評議表》并存入團員檔案轉出(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三章宣教工作制度
第十一條各級團組織要定期組織好團課活動,可由黨委書記、黨委委員、團委書記、政治教師、先進人物主講。
第十二條根據每個時期青年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點辦好宣傳欄,適時印發學習宣傳資料。
第十三條辦好團刊,交流團的工作經驗,指導支部工作。
第十四條搞好廣播、辦好櫥窗、定期組織各班板報評比。
第四章文體工作制度
第十五條文體工作制度
1、向學生推薦有教育意義的電影、電視劇、戲劇、書籍、音樂、名人名言等,開展影評。書評專題征文活動。
2、舉辦多種形式的文體競賽活動,如歌詠比賽、舞蹈、書法、攝影、美術比賽、戲曲演唱比賽及各種體育比賽。
3、團支部與班委會共同舉辦周末聯誼晚會,豐富學生生活,增進互相了解。
4、適時舉辦書法、美術、音樂、舞蹈、戲曲等素質教育選修班,成立校藝術團,組織各種文藝演出,豐富校園文化生活,促進青年師生素質教育的全面發展。
第五章考評制度
第十六條工作考核制度
1、團的考核制度是加強團的各項管理措施,是檢查各級團組織開展共青團工作的手段,是評價各級團組織工作的基礎,各班級團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2、每學期團委應根據工作安排,制定組織、宣傳、文體等方面的考核項目。
3、實行《團支部工作手冊》和《團支部量化考核》管理制度,有校團委委員分別對各支部的工作實績進行記錄,為學期年度評選先進團支部提供依據。
第十七條評比制度
1、在考核基礎上,按積分多少,結合平時觀察,每年評選25%的先進團支部,單項活動最佳支部若干。
2、各支部可根據實際情況評比7%的優秀團員,3%的優秀團干。
具體辦法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