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章制度
時間:2022-01-20 02: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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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并設立若干安全保衛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各項安全保衛工作。
2、學校安全實行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制。領導小組和各工作小組負責人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班主任為班級學生安全第一責任人,行政值日負責人為值日日安全第一責任人,值日教師為值日區安全第一責任人。
3、學校制定教室、專用教室、資料儀器室、圖書室等專用室財產管理制度和校園設施管理制度,落實責任人,每學期期初登記,期末檢查考核或簽訂有關責任狀。
4、加強值日工作,明確值日職責,定人定崗定時,確保校內學生安全。校內發生學生安全事故及時處理,并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
5、加強學生活動安全、學習安全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6、學生安全、財產安全納入教職工崗位責任制進行考核。
7、嚴格學校財物購進、借用、維修、損耗等管理制度,建立有關臺帳。嚴格執行財務現金管理制度。
8、嚴格《門衛制度》,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控制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學生出校門。
9、加強校舍、設施、設備、器材、藥品等安全檢查,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檢查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10、加強節假日值班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加強與公安、城管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校園安寧和師生人身安全。
學校安全工作事關學生身心健康成長,關系到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開展,密切聯系到社會的穩定,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班主任要盡心盡職,認真做好本班安全工作。
1、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切實提高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認識,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
2、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對班級安全工作負總責,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3、班主任要定時組織學生安全自救知識,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班主任要定時檢查班級各種設施情況(如電視,插座等)如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5、在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的情況下,班主任要盡心盡職,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如發生意外,應及時上報學校,配合學校及時處理,把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十七、學校重大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了妥善處理學校的重大事故,使不利因素降低到最低程度,加強教師管理,確保教育教學秩序有條不紊地進行,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和諧、全面地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事故的界定
1.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人身傷害,并造成流血、縫針及其它嚴重后果。
2.不論何因造成的師生心理侵害、人格侮辱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可能產生惡劣影響。
3.校園內各類貴重設備設施遭自然損壞、盜竊、人為破壞,可能產生不良后果。
(二)、重大事故報告程序
1.報告主體為責任人。若首先發現的非責任人,原則上應通知責任人,如情況緊急,必須充當臨時責任人。
2.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要根據現場條件和自身能力對事故作最好的應急處理。
3.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在應急處理后要以最快速度報告校長室。
4.責任人或臨時責任人合同責任人在最短時間內對事故作深入調查分析,寫出詳細的書面報告,呈校長室參考。
5.校長室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事故作進一步調查分析,確定事故性質。
6.校長空召開有關會議,根據有關規定,對事故相關人員作公正處理,并加強對責任人和當事人的教育。
7.處理結果備案歸擋并在教職工大會上公告。
(三)、對末履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人員的處理對重大事故采取漠視、退避、推諉或掩蓋等情者,給予嚴厲批評,并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
十八、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疫情報告人的設置:
學校設置專門的疫情報告人,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癥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向疾病預防中心報告。
五、學校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學校建立學生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學校的老師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查情況。
1、晨檢應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委員對早晨到校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并將晨檢結果記錄在班務日志上。如發現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要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
2、班主任及科任老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學生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了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報告人。學校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十九、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電是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為確保師生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用電管理制度:
一、格遵守用電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增加用電容量等,須事先通知學校,不得私自拉線及安裝電器,如有特殊需要,由學校統一安裝。
二、多功能教室用電線路必須規范,嚴禁超負荷用電。
三、學校用電設施由專人負責管理、使用,不用時要關閉電源。
四、要認真遵守學校用電管理制度。除照明、風扇外,不得使用其它電器,特殊情況須學校批準方可使用。
五、要珍惜、愛護學校內的電器及線路,不得隨意損壞。
六、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用電線路,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理。
二十、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學生不準帶火柴、打火機等引火之物進教室。
2、學生的貴重物品要隨身攜帶,不要放在課桌、書包和儲物柜中,違者丟失由本人負責。
3、各班要有專人負責關燈、關窗、鎖門。
4、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觸摸、不玩弄、不損壞教室的電器設備。
5、教室內禁止追逐打鬧。
違反以上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損失大小,分別給與相應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