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執法考核評議辦法

時間:2022-02-26 05: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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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執法考核評議辦法

第一條為確保我局行政執法責任制貫徹實施,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素質,根據《湖南省行政執法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考評辦法是對局行政執法單位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辦理的行政執法案件(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及本局相關制度進行考核評議。

第三條考評范圍:我局內設的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醫政股、法監股、防保股、衛生監督所執法人員。

第四條考評依據及計分原則:考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臨澧縣衛生局行政執法責任制》為依據,逐一設定考評內容。考核評議分滿分為100分,90分以上為優秀,得分70-80分為合格,得分60-69分基本合格,得分60分以下為行政執法不合格單位。

第五條考評辦法:按照考評標準以股、隊為單位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分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平時考核以定性分析為主,占總分70%;定期考核以理論為主,占30%。

第六條平時考核標準

(一)法律理論的掌握(10分)

1、熟悉行政執法范圍內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程序;

2、熟悉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內容和本崗位的責任;

3、熟悉行政許可、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法的內容;

4、熟悉本局行政許可、行政訴訟項目的工作程序及本崗位的工作責任。

(二)行政執法主體合法(25分)

1、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合法得8分,不合法扣8分,發現一次不合法全扣。

2、執法時程序合法、手續完備記5分。一次不合法、不完備全扣。

3、執法人員具備執法資格記5分。不甘落后具備資格人員參與行政執法的全扣。

4、執法時出示執法證件記7分,應出示而不出示的發現一次每次扣5分。

(三)具體行政行為既合法又適當的(40分)

1、行政處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合法的記10分,反之每次扣5分。

2、具體行政行為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期限內作出的記5分,反之每次扣5分。

3、依法告知當事人享有權利的記5分,未告知每次扣5分。

4、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記5分,超越職權的每次扣5分。

5、作出的管理、強制、檢查、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依據的記5分,沒有依氫的每次扣5分。

6、應該依法履行的職責,已履行的記10分,推諉、拖延甚至拒絕履行的每次扣10分。

(四)其他(25分)

1、依照規定按時參加本單位或上級法制部門組織的法制培訓的記5分,反之每次扣5分。

2、自覺、主動接受監督的記5分,拒絕或不予配合的每次扣5分。

3、及時接受、處理、轉辦、督辦群眾舉報,積極協助、配合查處違法案件的記5分,未做到的每次扣5分。

4、堅決貫徹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度、執法考核評議及獎懲制度記10分,不落實的扣5分。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該年度均應評為“不合格”等次。

1、當年有被追究衛生行政執法過錯責任的。

2、當年有在執法監督中被通報批評或受其他行政處分的。

3、當年有違反本單位行政執法制度行為,經指出后無正當理由未及時糾正的。

4、當年有當事投訴在履行職務時“吃、拿、卡、要”或挾私報復等違紀行為經查屬實的。

5、當年有濫用職權等及其他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6、承辦有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許可經復議機關撤銷或被人民法院判決敗訴的。

7、因行政執法過錯引起當事人上訪,或被新聞媒體批露造成了不良影響的。

第七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