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技術能手評選表彰辦法
時間:2022-02-27 0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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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根據勞動部《關于建立中華技能大獎和全國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制度的通知)精神,決定在旅游行業建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制度。
(二)為使旅游行業技術能手評選、表彰活動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三)建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評選、表彰制度,旨在引導旅游行業廣大技術工人和服務人員弘揚敬業、愛崗精神,立足本職崗位、刻苦鉆研職業技能,開拓進取、爭創一流成績,為旅游業做貢獻。
(四)貫徹落實“科教興旅”戰略,大力宣傳旅游行業優秀技術工人和服務人員的先進事跡,在全行業形成重視技能、尊重人才的社會氣氛,使“優秀技術工人也是人才”的觀念深入人心。
(五)進一步提高工人在企業中的地位和整體素質,增強他們的主人翁責任感、榮譽感,引導旅游行業廣大技術工人和服務人員走崗位成才之路。
二、評選條件
凡旅游業的技術工人和服務人員,熱愛祖國、熱愛旅游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報、推薦全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稱號。
(一)技藝高超、精湛,操作嫻熟,在全行業有較高聲譽和影響。
(二)有豐富的工作實踐經驗,參與經營管理和技術管理工作,經濟效益顯著;在開發推廣、應用新技藝和先進服務操作方法方面有突出貢獻,在全行業有較大影響。
(三)積極開展技術攻關,解決本崗位(工種)高難度的技術操作問題,總結制定先進操作方法和服務程序,大幅度提高勞動效率,減輕勞動強度,在全行業被公認并有較大影響。
(四)熱心傳授技藝,在技術培訓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在全行業有較高知名度。
(五)在國家級一類技能競賽獲得前十名,在國家級二類(省、行業級)技能比賽獲得前五名。
三、申報、推薦、評審程序
(一)申報工作。申報旅游行業技術能手,由申報人或申報人所在單位向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申報。
(二)推薦工作。按照旅游行業管理體系,逐級評選、推薦。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審核簽署意見后,向國家旅游局推薦。
推薦應附以下材料:
1.旅游行業技術能手申報表;
2.申報人先進事跡材料;
3.申報人技術水平,主要技術成果證明材料。
(三)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推薦旅游行業技術能手,要征求同級勞動部門的意見。
(四)評審工作。各地推薦的旅游行業技術能手人選,經全國旅游行業專家評審委員會評審后,報國家旅游局局長辦公會審核批準。
四、評審組織
國家旅游局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行業著名勞動模范、高級技師組成全國旅游行業專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申報人的專業技能水平、技術成果、職業道德和現實表現進行綜合評審,確定行業技術能手候選人,報國家旅游局局長辦公會審批。
五、獎勵、表彰
(一)全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每次獎勵、表彰三十名。國家旅游局主持表彰大會,向全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頒發獎章和榮譽證書,其中前三名授予“中國旅游馬踏云雀大獎”,每人頒發獎金五千元,以資鼓勵。
(二)優先向勞動部推薦,申報中華技能大獎或全國技術能手。
(三)全國旅游行業技術能手符合技師、高級技師條件的,國家旅游局頒發技師、高級技師證書,所在單位優先予以聘任。
(四)通過行業報刊等新聞媒介廣泛宣傳、報道行業技術能手的事跡。
(五)組織行業技術能手進行技術表演和技術交流活動。
(六)優先推薦行業技術能手出國培訓及參加國際間的技術表演和技術比賽活動。
六、獎勵經費
經費來源:
1.國家旅游局撥款;
2.旅游企、事業單位贊助;
3.海外捐贈;
4.其他來源。
經費使用由人教司提出意見,財匯司審核,局領導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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