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行政首問負責制度
時間:2022-03-11 0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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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問負責人是指到“中心”辦理事項或通過電話咨詢事項的服務對象接觸或問詢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員。
二、服務對象到中心辦理事項或聯系其它工作,首問負責人職責范圍內能夠辦理的,應當及時辦理,一次性告知,必要時提供有關資料、表格等,熱情耐心地解答服務對象
的詢問。
三、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不屬于“中心”職責范圍和首問負責人崗位職責范圍的,首問負責人應當熱情接待,耐心解釋,盡自己所知給予指導和幫助。
四、服務對象提出辦理的事項屬于“中心”職責范圍的,應當主動告知與何部門、何窗口聯系,必要時應為對方聯系相關部門、科室、窗口的有關人員;屬于“中心”職責范圍的,但有關人員聯系不上的,首問負責人應將服務對象的單位、姓名、聯系電話以及擬辦事項等內容登記清楚,并負責轉交給有關人員。有關人員閱知登記內容后,應盡快與服務對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并在規定時限內解決服務對象需要辦理的事項。如果有關人員出差或碰到責任不明確的事項,首問負責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報告,并負責給對方答復。
五、首問負責人在接待服務對象時,應文明禮貌、熱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語,禁用服務忌語。不得冷漠待人,不得推諉扯皮,要時刻為服務對象著想,充分體現中心窗口工作人員良好的品質、素養和樂于助人的精神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