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廳職工培訓管理制度

時間:2022-04-18 0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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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廳職工培訓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加大人力資源開發力度,加強和規范職工教育培訓管理工作,促進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根據我廳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職工教育培訓的主要任務是: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文化知識、法律知識教育和國防教育;對職工進行崗位培訓、技術等級培訓;對職工進行提高學歷層次的教育、提高技能教育和繼續教育。

二、各處室(單位)的職工教育應當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學用結合、注重實效的原則,要根據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安排職工進行教育培訓。

三、職工根據本處室(單位)的工作需要,享有參加教育培訓的權利,并履行服從本處室(單位)學習安排,按照要求完成學業,用其所學為本單位服務的義務。參加學習的專業,一般應與所從事的工作性質相一致。

四、職工參加教育培訓,按以下程序報批:

1、申報高一級學歷教育:指申報國家承認學歷,納入國民教育年度正常招生計劃的各類教育,包括中專、大專、大學、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后續學歷教育。

參加者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學歷教育審批表》,經所在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送廳人事教育處提出審核意見后,報分管廳長審批,并登記備案。

副處級以上干部參加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填寫《學歷教育審批表》,經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送廳人事教育處初審后,征求分管廳長意見,報廳長審批。

參加黨校研究生學歷教育的,參照以上程序報批。

2、提高技能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因工作需要,參加有關單位或部門及我廳舉辦的以各種專業技術、業務管理為主要內容的培訓班、研討班、專業證書班、進修班等。

參加培訓班、研討班的,填寫《繼續教育登記表》,經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參加;10天以上的,報廳人事教育處備案。

參加專業證書班學習的,經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報廳人事教育處審核。

科級及以下干部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申報表》,經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送廳人事教育處提出審核意見后,報分管廳長審批。

副處級及以上干部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的,填寫《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申報表》,經處室(單位)領導批準同意,送廳人事教育處初審后,征求分管廳長意見,報廳長審批。

3、技術等級培訓和崗位培訓:參加工人技術等級培訓的職工,必須符合規定工種的報考條件,由本人提出申請,廳人事教育處負責資格審查,經處室(單位)領導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報廳人事教育處備案。根據工作需要,每年參加脫產學習培訓的時間為7至12天,參加崗位培訓的,也按工人技術等級培訓的辦法報批。

五、經批準參加學習的職工,其脫產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完成學業的,學習費用按以下規定執行:

1、組織選派參加學習的,其學習費用由單位承擔。

2、經批準參加高一級學歷教育并取得學歷證書的,由廳人事教育處審核后,學習費用按省有關財務規定由各單位給予報銷,超過5000元的部分,由本人自理;未能取得學歷證書的,不能報銷;超過規定學制部分的費用不予報銷。

3、經批準參加研究生進修班學習的,其學習費用自理;參加研究生進修班學習并取得學位證書的或參加碩士學位班學習并取得學位證書的,經廳人事教育處審核后,學習費用按省有關財務規定由各單位給予報銷,超過5000元的部分,由本人自理;未能取得學位證書的,不能報銷。

4、經批準參加以提高技能和繼續教育為目的的短期專業技術或業務管理等培訓研討的,培訓費用全部報銷;參加專業證書班學習的,參照學歷教育報銷。

5、經批準參加工人技術等級和崗位培訓的,在取得等級證書或崗位證書后,培訓費用全部報銷。

六、本辦法適用于廳機關處(室、局)及廳直管事業單位。

七、本辦法由廳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