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量化積分安置制度

時間:2022-05-13 1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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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量化積分安置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暫行辦法》和全國、省、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會議精神,充分體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適才適用”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安置工作水平,促進安置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保持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團職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實行“量化積分,競爭選崗”提出如下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不斷完善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中的競爭機制,充分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增強軍轉干部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努力使軍轉干部得到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盡其才、各得其所。

二、范圍和對象

凡確定在海安縣范圍內安置的團職軍隊轉業干部,實行量化積分,在確定的崗位范圍內,分職務層次按積分高低選崗。

三、基本原則

1、高分優先的原則。同等條件下,積分高的軍轉干部優先選擇崗位。

2、人崗相適的原則。綜合考慮軍轉干部的工作經歷、專業特長,以德才選崗,充分發揮軍轉干部的潛能和優勢。

3、服從分配的原則。按政策規定作出的組織安排,軍轉干部必須服從。

四、項目及分值

根據軍轉干部的服役時間和貢獻大小等情況,積分項目分為軍齡、職務、學歷、獎勵、優待、傷殘、懲戒七項。懲戒項目為減分,其它項目均為加分。具體項目及分值如下:

(一)軍齡分

以在部隊服役時間計分,每年1.5分。(計算到年)

(二)職務分

以在部隊所任各級職務的時間累計積分,其中排職每年2分,副連職每年4分,正連職每年7分,副營職每年11分,正營職每年16分,副團職每年22分,正團職每年29分。(計算到月)。

(三)學歷分

高中(中專)學歷3分,大專學歷6分,本科學歷10分,研究生學歷15分。學歷必須是國家和軍隊認可的,對取得多種學歷的人員,按其中最高學歷計分。

(四)獎勵分

1、立功

(1)戰士、士官:三等功一次2分,二等功一次6分,一等功一次12分;

(2)連、排職:三等功一次3分,二等功一次12分,一等功一次18分;

(3)營職:三等功一次4分,二等功一次16分,一等功一次24分;

(4)團職:三等功一次5分,二等功一次20分,一等功一次50分。

各職務層次立功獎勵計分,三等功累計不得超過二等功一次分值,二等功累計不得超過一等功一次分值。

2、獲大軍區或軍兵種以上獎勵(獲省、軍級獎勵按以下單項獎標準降1分,綜合獎降2分執行)

(1)戰士、士官:單項獎勵一次2分,綜合性獎勵一次4分;

(2)連、排職:單項獎勵一次3分,綜合性獎勵一次6分;

(3)營職:單項獎勵一次4分,綜合性獎勵一次8分;

(4)團職:單項獎勵一次5分,綜合性獎勵一次10分。

3、科技成果獎

省、大軍區級四等獎2分,三等獎4分,二等獎8分,一等獎16分。國家級四等獎4分,三等獎8分,二等獎16分,一等獎32分。

立功和獲大軍區或軍兵種以上獎勵,以當時所任職級分別計分。戰功以所在職級對應等次3倍分計算。

因同一事跡獲多種獎勵的按最高的獎勵等次一次計分。

(五)優待分

1、在規定范圍內的海島、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每年加1分,累計超過15年(含15年),每超過一年加1.5分;從事飛行、艦艇工作每年加1分,累計超過15年(含15年),每超過一年加1.5分。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按其中較高的一條加分,不重復加分。(計算到年)

2、志愿兵轉干的,志愿兵期間的軍齡每年加1分。(計算到年)

(六)傷殘分

在部隊因公致傷致殘的分別加分。八級(原三等乙級)加1分,七級(原三等甲級)加3分,六級(原二等乙級)加5分,五級(原二等甲級)加8分,四級以上(原一等以上)加10分。如因戰致殘的再加5分。

(七)懲戒分

1、軍紀處分。警告一次減2分,嚴重警告一次減4分,記過一次減6分,記大過一次減8發,降職(銜、級)一次減10分,撤職一次減12分。

2、黨紀處分。警告一次減3分,嚴重警告一次減6分,撤消黨內職務減9分,留黨察看一年減12分、二年減15分,開除黨籍減20分。

3、團紀處分。警告一次減1分,嚴重警告一次減2分,撤銷團內職務減3分,留團察看減4分,開除團籍減5分。

因同一問題受過多種處分的,按最高處分減分一次。

五、積分定崗程序

1、量化積分。積分依據一律以軍轉干部檔案的有效記載為準。縣委組織部、縣軍轉辦根據轉業干部檔案記載情況逐項核實后積分,經本人確認后予以公布。

2、公布職位。縣委組織部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狀況擬排出若干職位,職位數適當多于實際參選人數,報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3、公開選崗。正團職軍轉干部按照積分高低先選崗,然后,副團職軍轉干部再按照積分高低選崗。對接收單位有特殊要求的崗位,選崗時必須滿足適崗條件。在同職務層次積分相同時,任最高職務時間長的先選,如任職時間相同,軍齡長的先選。無充分理由未參加選崗的,作自動放棄選崗處理,由縣委組織部在已公布的未使用完的計劃崗位內指令性安置。

4、對外公布。軍轉干部選崗結束后,縣委組織部根據軍轉干部安置政策規定明確相關人員職級,并按規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辦理對外公布手續。

六、其它有關問題

1、量化積分選崗安置團職干部是我縣軍轉安置工作的一項改革探索,直接關系到軍隊轉業干部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軍隊人才的合理使用。要加強協調配合,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如有違反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2、縣委組織部主動與紀檢監察部門溝通,接受他們對軍轉安置工作的全程監督。

3、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