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調研考核規章制度
時間:2022-06-21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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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工信息調研工作是組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組織部門實現科學決策、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是組工干部謀劃工作、總結工作、推進工作的一項重要途徑。為了加大對這項工作的考核力度,現根據“分類積分、量化考核”的原則,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鎮組織委員、開發區黨工委辦公室主任、市級機關各部門有組織人事職能科室的負責人。
二、考核內容
各單位圍繞自身組織工作實際,撰寫報送組工信息、調研論文,在各類黨報黨刊或網站上宣傳報道組織工作經驗和成果。
三、目標任務
各單位全年至少報送4篇組工信息和1篇調研論文,在各類黨報黨刊或網站上至少發表2篇宣傳報道。
四、評分標準
1.組工信息。每報送1篇信息得1分;被《*組工信息》或*黨建網錄用1篇得5分;被省和*市組工信息每錄用1篇,分別得30分和20分(向省和*市報送信息需由*市委組織部轉報)。
2.調研論文。每報送1篇調研論文得5分;被*黨建網錄用1篇得10分;被省和*市組工刊物每錄用1篇,分別得30分和20分。
3.宣傳報道。在《*動態》、《*日報》等黨報黨刊或網站上發表黨建類消息或宣傳文章,按照刊物級別,制定積分標準。在縣級刊物上每發表1篇得5分,地級市刊物得10分,省級刊物得20分,國家級刊物得30分。其中,在《*黨建》上發表文章的,每發表1篇得20分,并由市委組織部加發80元稿酬獎勵。
五、制度保障
1.建立目標考核責任制度。將信息調研及宣傳工作納入年度黨建目標考核內容,對完不成任務的單位,按比例進行扣分。各單位要按要求落實組織人事干部及兼職組工信息員的責任,扎實抓好信息調研宣傳工作。
2.建立積分評先制度。對各單位來稿情況和錄用情況半年發文通報一次。年終對組工信息調研宣傳工作進行積分評先,根據各單位報送和錄用情況,按評分標準計算積分;根據積分排名情況和稿件質量評選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在全市組工會議上給予表彰獎勵。
3.建立定期交流制度。半年召開一次信息員工作例會,組織部分組工干部、兼職信息員交流經驗做法,分析存在的問題,相互啟發、共同提高,切實推動組織工作的創新創優。
4.加強對重點課題的研討。各單位組工干部要整合力量,緊密結合今年創新工作、特色工作和重點工作確定課題,創新項目、自選課題及其成果按時報組織部辦公室(見附件)。
六、報送方式
各單位要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報送各類信息文章,郵箱為*;每月25日左右要將已發表文章的復印件傳真至*。
“組織工作要宣傳,宣傳工作要組織”,各單位要整合力量,制定計劃,明確責任,按序時進度抓好任務落實。一要注意在平時工作中及時總結經驗、捕捉亮點,不得在半年和年終考核前集中補報稿件。二要注意提高質量,增強稿件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得報送與組織工作無業務關聯的信息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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