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局效能建設工作制度

時間:2022-07-18 0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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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效能建設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縣縣委《關于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優化環境的實施意見》和*縣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政府工作質量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推進統計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開展,保證我局在開展機關效能建設優化環境工作取得明顯成效,進一步提高機關辦事效率,規范行政行為,提升服務水平,促進統計局機關工作勤廉高效,結合本局實際制定了以下各項有關工作制度

一、崗位責任制

(一)總體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統計法律、法規,研究和推進統計制度和統計方法的改革,完成國家和省、市規定的統計調查任務;檢查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查處各類統計違法行為。

2.制定并組織實施全縣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以及統計調查計劃;研究制定全縣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和擬定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

3.指導和協調全縣統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性縣情縣力普查及有關專項調查;審核縣級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考核評價方案及其結果。

4.為縣委、縣政府制定政策、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統計資料,并對全縣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統計考核評價、統計檢查和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5.統計收集、整理、核定、管理、公布全縣經濟、社會、科技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快報以及有關普查和專項調查公報,社會經濟統計信息。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指導各級基層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建設。

7.組織協調全縣城鄉社會經濟調查和普查工作。

8.協助鄉鎮管理和考核鄉鎮統計員;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縣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審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統計科研、統計教育和統計宣傳工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國家、省、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下設股室:

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修改;承辦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文秘、機要、檔案、保密、綜治維穩等工作;管理機關財務、財產、車輛、辦公用品等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統計宣傳、統計法制、辦理統計從業業資格認定、職稱評審工作。

商貿股:負責貿經統計、商業抽樣調查、旅游業統計、勞動統計、科技統計、婦兒統計、勞動力抽樣調查等工作。

農經股:負責農調、城調、農業、鄉卡、鄉鎮網絡建設、計算機軟硬件的維護管理工作。

綜合股:負責綜合統計、國民經濟核算、民營經濟統計、編輯《統計快報》、普查日常工作等。

工交股:負責工業統計、能源統計、交通統計、企業景氣調查、規模以上工業抽樣調查、工業價格調查、投資統計、房地產業統計、建筑統計等工作。

二、服務承諾制

向社會鄭重承諾,我們要認真做好七項服務工作。

(一)以提高服務質量作為統計工作的基本原則,發揮信息主體優勢,最大限度地挖掘開發統計資源,提高服務水平。加強宏觀經濟形勢分析,不斷提高統計數據開發利用水平,為各級黨政領導科學決策當好參謀。

(二)堅持依法統計,做到數出有據,真實可信,客觀公正地反映我縣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四川省統計條例》開展統計數字質量檢查工作,在執法過程中做到持證上崗,文明執法,不接受被檢查單位的任何物品和現金,不吃拿卡要。

(四)認真組織開展統計持證上崗培訓,統計繼續教育,統計職稱考試工作,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不斷提高統計人員業務素質。

(五)實行政務公開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廉潔自律,不以權謀私,不以數謀私。

(六)對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依據有關決定,嚴肅處理。

(七)抓好統計規范化建設。以規范鄉鎮統計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強化全縣統計工作的規范化,信息化。

三、首問責任制

(一)第一位接受來訪、來電、來信的機關工作人員(即首問責任人),必須負責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導辦理有關事項,使之得以及時、有效處理。

(二)首問責任人要熱情禮貌、用語文明;熟悉本單位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樹立黨的宗旨意識,切實為前來辦事人員著想,不得推諉;要體現我局工作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精神風貌。

(三)首問責任人的責任:

1.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要及時給予辦理;不能當場辦理的,要說明理由;需要補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來辦事人員不知道如何辦理的,要告知其如何辦理,并耐心解答對方的詢問。

2.不屬于首問責任人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但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要主動告知或引導到有關經辦科室。屬于本科室職責范圍的,當具體經辦人不在時,首問責任人應先授受下來,并記下管理相對人的聯系電話,再交具體經辦人處理。

3.不屬于本人、本股室或本單位職責范圍的,首問責任人應告知或盡可能幫助其了解承辦單位或部門。

4.屬于電話咨詢的,首問責任人應按照上述原則給予答復;屬于舉報或投訴的,首問責任人應將反映的事項及時向局有關領導反映。

四、限時辦結制

(一)限時辦結是指涉及統計調查行政管理相對人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政務事項,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理完畢,并及時告知辦理結果。

(二)縣統計局機關各股室辦文、辦事,均應根據工作實際,實行限時制度。凡法律、法規及縣統計局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辦理時限的,必須嚴格執行其辦理時限。凡沒有規定辦理時限的,各股室均應根據具體情況,按照快速、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辦理時限。

(三)對上級部門有辦理時間要求的公文和領導交辦的事項,各股室要實行嚴格的登記制度,及時明確有關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并反饋辦理結果。

(四)按照縣統計局公文處理規定,辦公室收到有限時要求的公文后,立即進行登記分辦。需領導閱批的,應及時呈送。領導閱批后,按領導批示及時交相關股室辦理。

(五)對基層統計調查單位和社會各界來文來電聯系、請示、報告工作等,有關責任股室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給予明確答復。對緊急請示文件,應做到隨到隨辦,爭取在1-2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一般公文,應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涉及到與其他部門會簽的公文,本部門力爭在1個工作日內辦結。

(六)各鄉鎮統計員(含縣級部門)到縣統計局辦事,按崗位職責,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及時予以辦結;需要研究辦理的,有關責任股室應在1個工作日內提出具體辦理意見,經局領導研究后,在2個工作日內辦結。由于客觀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應在規定時限內說明原因,爭取早日辦結;特殊情況經局領導批準,原則上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應作出詳細解釋或說明,明確告知不予辦理的理由。

(七)辦理人民來信和接待記錄的具體時限:

1.對縣統計局直接辦理的,承辦股室應在收到人民來信或接待記錄后,5個工作日內辦結;情況復雜的,經領導批準,可延長辦理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同時告知信訪人延期理由;局領導明確辦理時限的,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2.對國家、省、市上級統計部門或縣級有關部門交辦、轉辦的,按要求時限辦理。未明確時限的,自收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并視情報告辦理結果;不能按期辦結的,應向交辦機關說明情況。

3.對應轉辦的人民來信,應從接到來信之日起,5日內轉送有關部門辦理。

4.對信訪提出的復查請求,承辦股室要5日內提出復查意見,給予答復。落實復查要求,應在10日內復查完畢。

(八)凡涉及審批、批復、征詢意見的辦文,在已明確的工作時限內未辦理完結,又未與對方聯系說明理由的,視為默認同意對方意見。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經辦人和所在股室負責人承擔相關責任;給工作造成損害的,要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

五、責任追究制

(一)機關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規定職責,影響機關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致使國家、集體或公民的利益遭受損害,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必須追究其責任。

(二)責任追究的內容

1.不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上級命令、決定,不認真解決職責范圍內應解決的有關問題。

2.局領導對股室人員的作風惡劣、違紀違規等問題長期失察、管理不嚴或放任不管,造成工作人員違規違紀,群眾意見較大,反映強烈的。

3.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嚴重事故或國家、集體財產被盜竊、詐騙、浪費,造成較大損失的。

4.工作作風疲沓,辦事不力,推諉扯皮,態度粗暴,耽誤政務,造成國家、集體或個人較大經濟損失,或群眾意見反響較大的。

5.違反保密規定造成不良后果。

6.在執行公務中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的。

7.對應辦理的事項不辦理或有其他不作為的。

8.其它失職類錯誤。

(三)責任追究及查處。

1.對影響機關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損害公共利益的,依照局機關相關制度對失職行為人進行責任追究。

2.觸犯黨紀政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查處。

3.造成重大損失的,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六、掛牌上崗制度

(一)全體在職人員實行掛牌上崗。

(二)實行掛牌制度總的要求是:單位所有正式工作人員上崗時,應佩戴標有部門名稱、本人職務及姓名、編號和貼有照片的掛牌。

(三)工作人員下班后可以不再佩戴掛牌。

(四)工作人員應對所配發的掛牌妥善保管,不得有制度之外的任何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