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處理和會議規程
時間:2022-07-27 1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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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文處理
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公文主要包括命令(令)、議案、決定、意見、公告、通告、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復、函、會議紀要等。
文處理主要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公文管理三項內答。
(一)收文辦理
收文辦理是從公文簽收直至閱辦完畢過程中的全部運作。收文辦理分為一般公文(含電子公文)辦理和傳真電報辦理兩類。
一般公文辦理包括簽收、分類、登記、擬辦、批辦、承辦、催辦、注結等環節。
l、簽收。由機要科和值班接待科的機要人員辦理?除領導直接交辦的事項外,不得將公文直接送領導本人。
2、分類。公文分為辦件、閱件二類:(1)辦件,指主送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辦理的文件(包括中央、省、市政府及其辦公部門、直屬職能部門的文件,平行單位的函件,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報送的請示件,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縣政協領導批辦的文件)。(2)閱件,指需要縣政府領導閱知,但不需要辦理的文件(包括中央:省、市各級黨委、政府及其各部門的文件,各類抄送件)。
3、登記。由機要人員按照來文日期、來文單位、文號、份數、密級、標題、分發意見、編號等逐項登記。
4、擬辦。市委、市政府的來文和縣委轉送的文件由機要科或機要秘書收文登記后,呈辦公室主任簽批擬辦意見;省以上政府機關來文由機要科收文登記后,送分管文字工作的副主任簽批擬辦意見。機要秘書根據擬辦意見,呈送縣領導閱批。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的來文,只是送分管縣領導閱批,一般不得同時呈送多位縣領導閱批。
5、批辦。辦件由機要秘書呈縣長或主持工作的副縣長批辦。
6、承辦。根據縣長或副縣長的批示,由值班接待科分發有關部門和鄉鎮負責落實辦理。
7、催辦。需要部門或鄉鎮辦理的公文,由督查科負責催辦。
8、注結。公文辦理完畢,由值班接待科注明辦理結果。
9、回收。已傳閱的閱件、已辦理的辦件由值班接待科負責回收,機要科歸檔。
傳真電報由機要科簽收、登記后,交機要秘書呈辦公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提出擬辦意見,縣長或主持工作的副縣長批示,機要秘書根據批示意見落實承辦人員或承辦單位,并負責催辦、注結、回收。
(二)發文辦理
發文辦理是指公文形成到發出過程中的全部運作。它包括授意、擬稿、審核、簽發、登記、印刷、用印、分發、傳遞等環節。
l、授意。領導人向擬稿人交代擬稿任務和制發文件的目的、總體思路、主要內容和措施,擬稿人要認真領會、理解領導意圖。2、擬稿。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件、傳真電報文稿,涉及部門業務內容的,一律先由業務主管部門擬出初稿,縣政府辦公室秘書科負責修改;綜合性文稿和無業務主管部門的文稿由秘書科負責撰擬。擬稿必須按照《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要求,做到內容、文字、格式規范。
3、審核。文稿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文字工作的副主任負責審核;會議紀要和特殊情況下的文稿可由交辦的領導直接審核。
未經縣政府辦公室審核通過的文稿,不準直接送領導人簽發。
4、簽發。以縣政府名義行文,經有關副縣長審核后,呈縣長簽發,特殊情況下可由主持工作的副縣長簽發;以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行文,經有關副縣長審核后,呈縣長或常務副縣長簽發,特殊情況下可由分管的副縣長或辦公室主任簽發。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聯合行文,由縣政府辦公室或縣政府有關部門撰擬文稿的,經縣長審簽后,皇縣委領導簽發。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聯合行文,由縣政府辦公室或縣政府有關部門撰擬文稿,經有關副縣長和縣長審簽后,呈縣委領導簽發。
5、登記。簽發后的文稿,由機要科登記,登記內容為文號、標題、份數、承辦人、簽發人等;以縣委、縣政府名義或以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聯合發文的,由縣委辦公室進行登記。
6、用印。對簽發完整規范的文件,印制完成后,由機要秘書負責用印。
7、印刷、分發、傳遞,由機要科、文書科負責辦理。
(三)公文管理
管理包括立卷、歸檔、銷毀三個環節。
1、立卷。收文(包括辦件、閱件、機密級或有領導批示的簡報資料)和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由機要秘書按檔案管理要求分類立卷。傳真電報來文和發文底稿由機要科保存管理。
2、歸檔。立卷材料由機要秘書負責于次年底移交縣檔案館管理。
3、銷毀。對沒有歸檔和失去保存價值的公文,經鑒別和辦公室領導批準,統一組織銷毀,嚴禁向廢品收購單位和個人出售。
二、會議組織
(一)縣政府全體會議
會議組織:由縣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1)秘書科負責起草縣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稿和擬定書面會議通知:(2)機要科負責印制會議有關材料;(3)值班室負責下達會議通知;(4)行政事務管理中心負責安排會場。
會議材料由機要秘書整理歸檔。
(二)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
1、會議議題。議題來源包括(1)縣長、副縣長提交會議研究的議題;(2)辦公室認為需要提變會議研究的議題;(3)部門向分管縣長匯報同意后,認為需要提交會議研究的重大事項。議題由召集會議的縣長或常務副縣長最后確定。凡提交會議研究的問題,會前有關部門要充分研究,涉及多個部門的要達成共識,形成部門意見并經分管縣長同意后提交會議決策。
2、有關議題列席人員。由機要秘書根據議題內容提報,報辦公室主任確定。
3、會務組織。由縣政府辦公室具體負責。由機要秘書負責安排會議室、會議通知、開會時核對到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和編寫會議紀要。
4、注意事項。(1)會前,根據與會人數,機要秘書要組織有關人員做好會場、茶水準備;(2)與會人員進入會場,必須關閉手機、傳呼機;(3)會議進行中,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出入會場;無特別重要事項,非與會人員不得進入會場。
(三)縣政府工作會議,專業性會議
1、工作會議一般由縣政府辦公室籌備,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籌備。專業性會議由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籌備組織并承擔相應經費。
2、會議籌備情況應經縣政府辦公室審查同意。具體審查項目包括:())會議名稱、時間、地點、議程安排、參加會議人員等;(2)會議出臺的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行文的文件辦理情況;(3)領導講話稿準備情況;(4)會場安排情況;(5)其他有關事項(如會議用車安排。獎品準備、與會人員食宿、參觀路線、現場安排、新聞報道安排等)。
3、參加會議人員范圍確定后,由縣政府辦公室下達會議通知,也可由籌備會議的單位按照縣政府辦公室的要求,以縣政府辦公室的名義下達。
4、會議報到(包括簽到、發放材料),會場服務等由會議籌辦單位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派人到場督查。
5、會議材料由會議籌辦單位整理歸檔。
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均作會議記錄。每次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由機要秘書寫成紀要,報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審查把關,報主持會議的縣長或常務副縣長簽發。工作會議、專業性會議一般不發紀要,只作會議記錄備查,確需發紀要的,要經會議召集人同意。
學習制度
一、辦公室工作人員集體學習每周不少于半天時間,全體工作人員參加,因出發或辦理急事未能參加的,要自覺找有關領導補課。堅持集體學習與自學相結合,集體學習由辦公室黨支部分管領導負責組織,日常學習由各科室自行組織。
二、明確學習重點。根據上級要求和工作需要,及時安排一個時期的學習重點。學習內容:(1)學理論。認真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委.政府重要文件、上級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努力提高政治理論水平。(2)學業務。主要學習市場經濟知識、現代科技知識、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及現代經營管理知識。同時,結合各自的工作特點,搞好公文寫作等相關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業務素質。(3)學技能。學講普通話、辦公室規范用語、微機操作、外語等方面的知識,全面提高工作技能。
三、積極參加縣以上舉辦的培訓學習班,參加學習的同志要認真遵守學習紀律,集中精力進行學習,圓滿完成各項學習任務,在同期學員中成績優秀。
四、為確保學習效果,每個工作人員都要建立學習筆記,撰寫學習心得,辦公室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全體人員會議,交流學習體會和學習心得。辦公室分工負責人要不定期地組織檢查考核,并將學習情況作為年終評先樹優的重要依據。
五、嚴格學習紀律。建立集中輔導學習考勤制度,集中學習時要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對無故不參加集中輔導學習的予以通報批評。
保密制度
一、不該說的機密絕對不說;不該問的機密絕對不問;不該看的機密絕對不看;不該記錄的機密絕對不記;不在私人電話、通信中涉及機密;不攜帶機密文件游覽、參觀、走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不在公共場所和家屬、予女、親友面前談論機密。
二、凡有秘密內容的文電、草稿、資料、檔案、表冊、照片等在擬制、打印、復制、收發、傳遞、閱辦、保管、清退、歸檔、移交和銷毀等過程中,必須嚴格按保密文電管理工作的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復制抄錄和保存秘密文件,機要文電必須存放在加鎖的文件櫥內。
三、對收文和發文,要嚴格按登記、傳閱手續辦理,并定期檢查清理,發現短缺要及時查找,如有丟失,要及時報上級備案。工作人員調動時,必須將個人所保存的機密文電、統計資料等進行認真清點、交接,不得帶走。
四、加強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蓋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印章的,都要嚴格按印信管理規定辦理。作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類介紹信函,不準攜帶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須將印章鎖入保險柜內。
五、加強對現代通信、辦公自動化設備和計算機聯網管理,嚴禁在非保密通信、計算機信息系統中涉及機、絕密事項。使用計算機及其網絡時,不能在互聯網網站上刊登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電子郵件在互聯網上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網計算機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處理、存儲、傳遞國家秘密及內部辦公信息的計算機及其網絡不能與互聯網相連聯,必須實行物理隔離。領導干部、涉密人員在使用手機時,不能使用手機談論秘密事項;不能將手機帶入談論秘密事項的場所。
六、跟隨領導出發的司機及有關人員,凡本人不應知道的機密文件、機密事項,要自覺做到不看、不聽,已經知道的要保證做到不傳。
七、對違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值班制度
一、辦公室的值班工作,由辦公室安排各科室人員輪流負責,實行主任帶班制度。
二、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不得擅自離崗,對當班的一切工作事宜及時妥善處理,保證縣政府政務系統24小時正常運行。
三、值班期間的公務接洽應按以下要求辦理:
l、先問好、讓坐、敬茶,再看來人證件,進行接談;無證件者,問明情況后再談。
2、談時,重要事項要做好記錄。
3、對來人提出的問題,值班人員須按有關規定答復和處理;不能答復和處理的問題,要及時請示有關領導;處理結果記錄在冊,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4、來人提出的問題,一時不能答復和處理的,要說明情況,并請來人留下地址和電話號碼,以便聯系。
四、值班期問接傳電話態度要和藹,問明對方姓名、單位、職務、事由、聯系電話,主動通報自己的姓名、職務,并做好電話記錄,提出處理意見,及時送有關領導閱示,同時嚴格按照領導批示迅速準確地進行落實,并及時將落實情況反饋有關領導。
五、實行嚴格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員必須向接班人員介紹有關情況和需要繼續處理的事項。
六、值班期間如有緊急事情,如險情、災情和事故報告等,要立即向領導匯報,并根據領導意見,及時安排落實;同時,要主動同有關部門聯系,及時掌握情況,向領導匯報了。
七、建立值班登記簿,實行值班責任制。凡當班人員要按時間順序把相關事情及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出現工作失誤,造成一定損失和不良影響者,要追究當事值班者的責任,責任不清的追究值班組長和帶班主任的責任。同時建立“工作失誤檔案”,把值班和日常工作中的失誤進行登記,并作為年終考核評比的參考。
衛生制度
一、辦公室全體工作人員要穿著整潔,講究衛生,文明工作。
二、各科(室)要認真搞好衛生,每天早晨上班前l5分鐘打掃衛生,整理辦公用具。
三、保持室內地面、墻壁、門窗、桌椅、沙發、櫥柜等清潔衛生,不亂寫亂畫,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
四、各科(室)要保管好、使用好統配的暖瓶、茶具、臉盆等用品,不亂拿亂用,及時洗刷消毒。
五、下班前整理好文件、資料,關好門窗。
六、每周末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
財務管理制度
l、各項收入管理。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財務人員實行統一管理監督,對各項收入要辦理嚴格的手續,分別核算,及時辦理,所收款項,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2、經費支出管理。(1)購物經費。購物必須先提出購物報告或口頭申請。按審批權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價值在200元以下的,由分管主任批準:200一500元的,由分管主任和主任共同批準;500一l000元的,由主任辦公會研究批準;1000元以上的報分管縣長或縣長批準。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報告購買的物品,必須補辦審批手續。購物發票審核簽字,一律按審批權限辦理,否則一律不予報銷。凡控購商品,按有關規定批準后,方可購買。(2)接待費管理。凡到縣政府招待所安排食宿等接待任務,由主任、副主任批準,統一由值班接待彳斗負責安排;凡到其它賓館飯店安排的,需事先經接待辦同意;凡由辦公室自行安排的,應經主任或分管主任批準,否則,費用自理。
3、往來敖項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支出,經常核對、及時清理有關款項,各種暫付款應按審批程序辦理借據,會計復核后付款。
4、貨幣資金管理。(1)銀行存款。嚴格遵守國家銀行的各種結算制度和現金管理制度,接受銀行監督;不得出租、出借、套用或轉讓銀行帳號,不得簽發空頭支票,按時與銀行對帳,如發現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2)庫存現金按銀行核定的庫存限額控制庫存,確保現金安全;嚴格按規定的范圍使用現金,現金收支要及時入帳,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5、每月底由財務人員向主任、分管主任匯報一次財務情況,每季度向主任辦公會進行匯報,平時發現問題及耐匯報。
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安全
l、遵照交警隊及駕工委所規定的時間,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知識及其他業務知識,不得無故缺席。
2、經常檢查車輛狀況,注意維修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隱患,確保安全行駛。
3、車輛外出必須經分管主任批準。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無論出現任何大小事故,對駕駛員本年度的先進評選都實行一票否決。保險公司按規定賠付后的事故費用差額,原則上全部由駕駛員本人承擔,特殊情況下視責任大小由駕駛員予以部分承擔;違章罰款由駕駛員本人全部承擔。
二、車輛維修及保養
l、車輛出現故障需要維修、保養的,駕駛員要說明出現故障的原因,由車隊隊長、副隊長、財務人員及有關駕駛人員組成的審核小組對車輛進行檢查后,確定維修保養方案。維修保養前要填好維修申請單并注明修理項目,報分管主任簽字審批,在經費許可的情況下,到指定地點維修,憑維修申請單由辦公室統一結帳,凡是自行修理的不予報銷費用。如在外出過程中出現了故障影響正常行駛的,經請示分管主任后,立即維修,回來后由車隊隊長、副隊長、財務人員及有關駕駛人員組成審核小組復查,更換部件的要交回原來舊部件,否則,費用自負。
2、車輛需要更換的物品要提前請示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購物申請表,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統一購買。不準私自購買,否則,經費自付。
3、及時搞好車輛清潔衛生,無論車內車外,要始終保持清潔衛生,發動機不能有灰塵,車內不能有異味。
三、車輛耗油獎懲辦法
車輛加油,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開票并登記,駕駛員不得隨便在加油站打白條。根據各車車型、車況,由車隊隊長、副隊長、財務人員及駕駛員組成核評小組,核定百公里耗油量,每月統計一次百公里實耗量(包括外出途中加油)打印在表格張榜公布,年終計算出全年耗油量,按節油數額的30%獎勵駕駛員本人,不得超耗。并且作為年終考核評比的重要依據。
四、駕駛員工作紀律
駕駛員必須服務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志,互相支持工作,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嚴守保密紀律,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服務要主動、熱情、周到。并做到以下幾點:
l、嚴禁以領導和辦公室名義到基層單位辦私事,拿、要物品。
2、嚴禁酒后開車,因酒后駕駛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全部承擔。
3、不準公車私用或將車輛私自借給別人使用。
4、要文明開車,舉止言行要禮貌,不準穿奇裝異服、不準說臟話。
5、做到通訊暢通,及時向辦公室匯報領導出發的地點,對無故不接、不回電話三次以上者,取消電話費補貼;對貽誤大事,情節嚴重者,由當事人寫出檢查,追究責任。
6、上班前30分鐘要洗好車、加好油。嚴禁上班時間辦私事;領導處理公務時,不經批準,駕駛員要就地待命,不得擅自離開。
7、晚上出發歸來,要將車輛停放在車庫或縣政府院內指定的位置,不準將車輛停放在外面,否則后果自負。
8、為縣領導服務的駕駛員,如遇領導外出不用車時,應按時到辦公室上班,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駕車外出。
安全保衛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辦公室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二、保衛值班時要著裝整齊,認真履行職責,不準與無關人員閑談,不準會客,上下班時間要站立值勤。
三、待人接物態度要和藹,語言要禮貌,舉止要文明。態度粗暴、污言穢語,影響辦公室形象的要嚴肅處理。
四、堅持24小時值班,當班人得脫崗.空崗,擅離職守.夜間值班,嚴禁睡崗;要加強巡邏,并對出入車輛進行登記,凡非政府辦公樓單位的車輛不準在院內停放。
五、各類車輛要按區域停放并排放整齊,不得亂停亂放,發現亂停亂放的,值班人員要及時制止,否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六、保持大樓大廳及樓前、樓后衛生整潔,花壇要按時澆水、除草。
文印機械使用管理制度
一、微機使用與管理
1、微機操作人員必須先學習再使用,掌握一定的微機操作技術,嚴格按規程操作。
2、辦公室各科室使用的微機,不經領導同意,不準外人進行操作;也不能隨便運行外來軟件;嚴禁運行游戲軟件和利用微機玩游戲;不按規定操作造成損失者,要追究責任。
3、未經領導批準,不準利用微機為他人或外單位處理事務,不準利用微機從事正常工作以外的活動。
4、微機及附屬設備,不經領導同意一律不得外借,凡私自外借造成損失者,應追究責任。
5、各科室微機不經領導同意,不能隨便與公用信息網相聯,凡聯網的微機一定要注意保密,不能在聯網微機上運行保密文電。
6、應保持微機的正常、安全、清潔、衛生,定期搞好保養與維護。
7、操作人員在使用微機過程中,如發現異常現象或出現故障,要及時告知科室負責人或技術人員,以便及時妥善處理,不得擅自打開機器。
二、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使用與管理
1、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由機要科負責管理。
2、一體機、復印機主要用于公文材料的印制,無關的材料一律不得印制.
3、各科室復印資料,需持分管主任簽字的復印通知單,由機要科科長審核簽字''''后,交復印管理人員復印。
4、傳真機主要用于縣政府辦公室內部的收發業務,未經辦公室分管主任批準,不得收發外單位和個人的文字材料.
5、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使用時要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要由專人專管,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開機使用。
7、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要定期保養,如出攻故障,要及時維修,保證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8、一體機、復印機、傳真機不對外提供服務,如確屬特殊情況,需經分管主任批準。
安全保衛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縣政府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機關治安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和中央綜治委關于杜會治安綜合治里工作實行“屬地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在縣政府機關院內辦公的所有單位及院內宿舍住戶,均遵守執行本規定。
第二章出入縣政府機關院
第三條機關干部、職工、家屬及工作人員(含借調人員、臨時工、合同工、施工隊的人員)進出縣政府機關大院時,必須自覺服從保衛人員的詢問和檢查。
第四條來縣政府直接找領導的外來人員,保衛人員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經與值班接待科聯系,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五條對來縣政府上訪的人員,由保衛人員聯系到信訪接待室洽談。
第六條政府機關晚十點關閉大門開側門,十點以后進出大門的車輛的人員一律到保衛科登記。
第三章院內車輛行駛與管理
第七條凡進入縣政府機關院內的車輛,必須服從保衛人員的指揮,減速慢行,嚴禁違章行駛。
第八條各種機動車輛的停放服保衛從人員的安排,自行車必須在院內指定的地點停放,嚴禁亂停亂放,違者保衛人員有權予以清理。
第九條外地外單位的車輛未經保衛科允許,夜問不準在院內停放。
第十條自行車進出大門,必須主動下車,嚴禁與機動車輛搶行。
第四章機關內部安全保衛
第十一條凡在政府機關院內辦公的部門和單位,要確定一名兼職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日常安全保衛工作,制定落實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和措施。
第十二條各部門、各單位的檔案室、財務室等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有專人嚴格管理,財會室的現金儲額不得超過銀行規定的數額。
第十三條各單位要堅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匯報,并做好處理工作。
第十四條各單位的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要定期對本單位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第十五條各單位要認真搞好本部門的安全防盜工作,外出或下班后必須關窗、鎖門,對復印機、微機、電視機等貴重物品要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愛護機關院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損壞者照價賠償。
第十七條各單位及宿舍住戶要嚴格遵守用電、用水、用暖規定,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各單位或個人需處理的廢紙等必須在縣政府辦公室指定的地點焚燒處理,并做到火滅人離,嚴禁亂燒亂焚,違者要進行批評教育,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責任。
第十九條各單位的備用汽油嚴禁在機關大院內存放,凡載有劇毒、易爆油品的車輛禁止進入機關院內。
物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物資管理,充分發揮物資的使用效能,愛護國家財產,節約經費開支,更好地為機關工作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物資管理的范圍包括:辦公用品、修繕材料、五金交電、家俱設備等全部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具體工作由縣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中心負責。
第三條堅持物資采購與保管分立的原則,物資的采購由辦公室行政事務管理中心負責,保管及使用由倉庫保管員負責,分管主任實施監督。
第四條全體工作人員要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愛護與珍惜國家財物,配合與支持管理人員做好機關的物資管理工作。
第五條物資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模范地遵守規章制度,對工作認真大膽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服務工作。
第二章物資采購
第六條機關工作所需用的辦公用品、維修器材、桌椅、沙發和一般的工具設備,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統一計劃,倉庫保管員統一保管、統一供應。
第七條物資的采購供應按照服務于機關工作的原則,既要及時周到,又要精打細算,避免損失和浪費。
第八條日常使用的辦公用品及維修器材,應于每月五日前由倉庫根據存放和實際需要提出月份采購計劃,經財務人員審核,分管主任審查后,方可采購。
第九條特殊需要的物資,按財務開支的批準權限報請主任或主任辦公會研究后方可采購。
第三章物資的驗收入庫
第十條機關新增添的物資(包括行政事務管理中心采購、外單位調入、贈送的物品)均須辦理入庫手續,經批準方可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購進的物資,采購人員應依據購貨發票所列的品名、規格、數量、金額,填寫“入庫單”,一式三份(一聯存根、二聯倉庫、三聯會計)連同發票交倉庫保管員驗收無誤后方可入庫。
第十二條保管人員驗收物資時,應仔細檢驗物資是否完好,規格數量是否與發票相符,經核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字,采購人員憑此單和發票到會計室報銷.
第十三條保管人員在驗收過程中,如發現物資的品名不對,規格不符,數量短缺,質量不合要求等情況,不得接收入庫,同時督促采購人員查明原因,及時進行退換。
第十四條拆遷、改建房屋或維修設備拆下的廢舊物資,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驗收移交,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動用或變賣處理。
第十五條對退庫的廢舊物資,倉庫設“廢舊物資帳”進行專項登記管理,并做好修舊利廢工作.
第四章物資的保管
第十六條經驗收入庫的物資(含退庫的廢舊物資),保管人員要根據入、退庫憑證及時記入有關帳本,帳本的使用登記,按會計工作規范處理。
第十七條在庫的物資要按其不同種類、不同性質分別采取措施嚴格管理,做到編號設卡,存放有序,無正式出庫手續不得動用。
第十八條保管人員要盡職盡責,確保庫存物資的安全、完整,對在庫物資要做到勤檢查、勤整理,保持倉庫整潔,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蟲、防潮工作。
第十九條保管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工作細心,收付準確無誤;要隨時核對和掌握庫存情況,按時提出采購計劃,做到帳單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第五章物資的領取
第二十條物資出庫必須辦理出庫手續,領物單由領物人填寫,保管人不得代填,倉庫憑單發貨,不得先領后補。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各科室辦公用品用具的領用,據實填寫領物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并由分管主任審核把關后,持單領用。
第二十二條維修材料的領用,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根據維修項目的需要據實填寫領物單,并詳細注明用途,經分管主任簽批后領用;需以舊換新的物品,在領用時應交舊領新。
第二十三條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領導的辦公室需用的辦公用品和會客室、會議室應分配的物資,由公務員按職責分工負責領取和管理。
第二十四條物資運出機關大門,必須持有出門證;維修材料、家具設備、辦公用品等材料的運出,出門證由分管主任簽發,對無出門證者,保衛科有權扣留。
第六章物資的清查與報廢
第二十五條對各種庫存物資和所有納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家具設備,每半年和年終分兩次結合財務清理進行全面的清倉查庫。清查工作由分管主任負責組織行政事務管理中心有關人員進行,清查結束后要及時編寫物資盤存報表,核對調整帳目,并存檔備查。如發現物資丟失,由有關人員照價賠償。
第二十六條物資損壞且不能修復時,應及時辦理物資報廢手續,經分管主任審批后,注銷倉庫及會計帳目;報廢的物資,其殘值應充分利用,確無使用價值的,由行政事務管理中心提出處理意見,經分管主任批準后予以處理。
計劃生育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縣城計劃生育管理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對辦公室計劃生育工作做到有組織、有領導、有專門人員負責,貫徹落實好上級一系列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做好計劃生育的管理、統計、上報工作。
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討論研究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指定部署工作計劃,對本單位計劃生育工作出現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三、協會每季度開展一次會議,積極參與計劃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聽取和集中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育齡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正常權益,發揮黨與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四、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對流出流入人口及時辦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證明》,確保本單位育齡人群無漏管現象。
五、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人口與國情教育,學習黨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學習優生優育及“五期保健”等知識,并搞好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已婚育齡人群各種避孕節育措施的落實。
六、審核部門文件時做到有利于計劃生育工作,建立健全各類計劃生育檔案,搞好計劃信息的上傳下達和編發工作,指導有關部門搞好全縣計劃生育工作會議的籌備工作.
法制局工作職責
一、審查修改縣政府各部門報送縣政府審議的規范性文件草案;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協調部門之間在制定規范性文件中的矛盾和爭議。
二、負責縣政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備案工作。辦理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監督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負責行政執法錯案責任的追究。
四、調查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擬定有關答復意見。
五、承辦縣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事項,受縣政府委托參加行政訴訟。對全縣的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進行指導。
六、協助上級法制部門承辦全縣行政執法證件、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證件及行政復議應訴人員資格證件的發放與管理。
七、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
八、組織實施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負責全縣行政案件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九、承擔縣政府領導學法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公共法律知識培訓:積極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保密局工作職責
一、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的貫徹實施。
二、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加強保密法制建設,實施保密行政管理。
三、健全政府系統保密工作機構,搞好保密干部隊伍培訓。
四、開展保密技術工作指導,推廣應用先進保密技術。
五、搞好與縣委保密辦工作的協調。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網絡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絡的總體規劃與設計,擬定全縣階段性建設工作方案。
二、負責省、市、縣、鄉電子公文傳輸網絡的維護及縣、鄉級電子公文傳輸網絡的建設。
三、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絡的正常運行,搞好中心機房的建設與規劃,對網絡硬件和軟件設備設施進行管理和維護,及時解決網絡運行中出現的問題。
四、管理和維護全縣政務信息中心數據庫,指定規范的數據庫樣本及錄入格式,督促檢查網絡效據庫中資料的準確性、時效性。
五、負責全縣政務信息網站的制作與維護,及時上報的各類政務信息。
六、制定全縣政務信息網絡數據資料的安全保密措施,監督檢查政務信息網絡工作站安全保密措施的落實。
七、負責縣長信箱中網民郵件的辦理,配合縣里組織的活動制作各類專題。
八、承擔縣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
九、承辦縣領導、上級業務部門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秘書綜合科工作職責
一、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行文的綜合公文文稿和無業務主管部門的公文文稿,修改部門代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起草的有關公文文稿。
二、起草縣政府全體會議文字材料,及時完成需領導審定的各類文稿的清樣報送,協助部門籌備縣政府工作會議材料等。
三、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工作會議及其它有關會議的簽到、材料發放等會務工作。
四、深入基層,搞好調查研究,編寫提報有價值的調研文章和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和意見,為領導決策服務;編發《政務參閱》。
五、有關秘書人員要熟悉側重服務的縣政府領導分管的工作范圍和工作部門的情況,了解領導的工作思路,積極主動地為縣政府領導搞好工作及有關服務。
六、跟隨領導活動,要提前做好聯系和出發準備,注意了解掌握情況,搜集資料,同時做好提示、備忘和記錄,搞好各項服務,盡量為領導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對領導部署的工作做好記錄、督促和反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保證領導安全。
七、完成縣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調研科工作職責
一、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信息收集、篩選、采編,負責辦好《政務信息》。
二、指導縣政府所屬部門和鄉鎮政府的信息工作。
三、組織搞好信息上報,完成規定信息上報任務,及時反映全縣工作。
四、按照縣領導及辦公室的安排,組織開展調研活動,認真撰寫調查報告,為領導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五、加強與市政府辦公室有關科室和縣委辦公室及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交流信息、調研方面的情況。
六、完成縣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宜。
督查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年度工作安排的分解立項,縣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決策的督促落實。
二、負責上級領導批、轉辦件及縣級領導批件的辦理工作。
三、負責辦理領導批轉的來訪信件,配合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領導匯報辦理結果。
四、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
五、提出主動立查的建議,經領導批準后辦理。
六、指導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搞好督查工作,協調政府系統各督查承辦單位,及時調度,確保督查工作順利完成
七、編寫《平邑政務督查))和專項督查報告,向領導反饋結果,向鄉鎮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通報情況。
八、負責辦結件的整理與歸檔。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督辦性事務。
機要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電子公文的收發工作。主要做好電子公文的簽收、分類、登記、歸檔、銷毀等公文管理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文件、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縣政府領導專題會議紀要的編號、登記工作。
三、及時印刷辦公室各類文稿,做到版面規范美觀。
四、加強文印、機要設備的管理、維修,提高設備利用率。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值班接待科工作職責
一、負責做好公文收發工作。做好收文的簽收、登記、分發、傳閱和回收等環節的工作,及時按照領導批示的意見,轉交有關部門和鄉鎮辦理;做好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件的蓋章、歸檔、傳遞等環節的工作。
二、搞好上傳下達,包括下達會議和其他事務的通知,接收、記錄、處理好各類電話、電報,做好重要和突發事件的及時接收和匯報。
三、接待前來聯系、匯報、請示工作的人員,做好對外聯系等有關事務;按照歸口原則,及時做好來訪群眾的分流疏導工作,為領導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
四、負責安排日常值班和節假日值班工作,不得出現空崗、脫崗,確保縣政府政務工作的正常運轉。
五、負責安排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的公務接待工作。
六、組織安排好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會務工作,編寫好會議紀要。
七、負責編寫《平邑縣人民政府大事記》。
八、負責縣政府領導、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和會議室、接待室的管理、衛生工作。
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文書科工作職責
一、及時準確地搞好文件、報刊、信函的收發工作。
二、做好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遞和下發各部門、各鄉鎮公文的分發等環節的工作,按規定做好收文、發文的立卷、歸檔工作。
三、做好辦公室和政府大樓辦公單位的報刊、雜志的征訂工作。
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外事與僑務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全縣外事接待、外事管理,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外邀請、對外宣傳工作;
三、負責全縣因公出國團組(個人)的審查、報批手續的辦理;
四、負責常駐本縣的外商投資企業外方人員的管理;學校、醫院等單位所聘外籍人員的管理。
五、負責全縣歸僑、僑眷身份的認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各項政策落實,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六、負責處理和協調全縣的重大外事工作、涉僑活動和港澳事務;處理或協助處理重大涉外事務和在本縣發生的涉外事(案)件。
七、負責本縣與國外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對外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本縣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八、負責開展華僑、外籍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華僑、外籍華人的接待服務和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工作,為全縣經濟建設服務。
九、負責海外僑胞、外籍華人、港澳同胞和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
十、負責全縣有關港澳同胞方面的事務,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開展對臺工作。
十一、承辦縣領導、上級業務部門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事務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大院和縣政府宿舍區的統一管理。
二、分配、調整、管理縣政府辦公室辦公用房,做好公用房屋及其水、電、暖維修保養和費用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
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所轄宿舍區房屋公用部位、公共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按標準計收房租,協調做好水、電、暖費的代收代繳工作。
四、搞好縣政府大院辦公區、宿舍區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工作。
五、負責辦公用品、用具及其他物資的購置、供應、管理。
六、負責縣政府領導的生活服務和辦公室人員的節日副食供應。
七、搞好縣政府召開的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
八、搞好辦公室車輛的調度安排和維修保養,保證辦公室領導和各科室用車。
九、負責辦公室電話管理,協調電信部門搞好電話通訊。
十、認真落實財務管理制度,搞好財務和物資管理工作,并負責經費代管單位的經費管理和財務監督。
十一、承辦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安全保衛科工作職責
一、積極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全面組織落實縣政府辦公室安全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負責縣政府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督促檢查縣政府機關院內各部門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所聘保安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指導工作,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車隊工作職責
一、負責做好對駕駛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學習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組織駕駛人員積極參加辦公室組織的各項學習及集體活動,教育駕駛人員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服務水平,自覺維護辦公室的良好形象。
二、組織落實好駕駛人員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三、做好辦公室車輛維修、耗油的監督管理。
四、做好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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